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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研论坛84】多重视域中的王安石及新法研究

发布时间:2018-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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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第91期

2018年12月8日上午,“北大文论坛”第八十四期在北京大学静园二院208会议室举行,主题为“多重视域中的王安石及新法研究”。文研院访问教授、华东师范大学古籍所教授刘成国作引言,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教授包伟民、首都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李华瑞评议。文研院访问教授、云南大学历史与档案学院院长黄纯艳,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张鸣,历史学系教授赵冬梅、助理教授张新刚,清华大学历史系副教授黄振萍,公共管理学院助理教授罗祎楠,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教授梁涛,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刘丰,首都师范大学历史系讲师俞菁慧,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朱刚参与会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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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院长、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教授邓小南作主旨说明

 

院院长邓小南教授首先作主旨说明。自二十世纪初梁启超写《王荆公》起,中外的文史哲界学者对王安石及新法的研究投入了诸多热情。进一步推动长期的热点研究,需要深入密集,而非肤浅的对话。在这个过程中,多重视域的研究视角变得相当重要,这就需要跨学科的交流。王安石变法对宋代的撼动和牵动是综合性的,因而讨论也应该是综合性、结构性、纵深性的。

 

黄纯艳教授给大家带来了本次论坛的第一场报告,题为“王安石变法与宋代财政体制演变”。黄纯艳教授将关注点投向王安石变法时期财权的变革。北宋前期,中央和地方总体上说并没有规定各个机构对赋的权属。熙宁变法创立朝廷财政,中央财政由内藏和三司对掌变为内藏、朝廷和三司三家分掌。更重要的是将新法财赋划归朝廷,新法以外的若干名也入朝廷,逐步实行税权分配。而在朝廷上,宰相则获得了相当大的财政权。

 

王安石变法之所以能够顺利进行,是因为在神宗即位,征询元老意见时就显露了他的开拓意向。王安石变法符合神宗的意图,能够开辟新的税源,加强中央集权,有效负担起以军费支出为主的中央财政支出责任。北宋时期,沿边和京师地方有明确的供给中央军需之责。熙宁以后,内地路州的支出责任日益与税权划分相结合。南宋时中央和地方的支出责任划分进一步明确。中央财政负担中央军和行政百官支出,地方财政负担地方军费和官俸。中央军和地方军联合行动的支出也各自负担。在税权划分中,大宗和优质的窠名逐步归属中央,地方则依靠附加税和杂税运行。而这也是宋代地方财政困难的转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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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画像

 

朱刚教授带来第二场报告,主题为“王安石与苏轼”。在宋代文学研究中,王安石及其变法都是绕不过去的一个“坎儿”,而王安石与苏轼的关系更是对分析双方的作品影响巨大。朱刚教授通过对读《王安石年谱》与苏轼的相关材料,梳理出了能够反映王安石与苏轼相交的六个重要时间节点:矛盾起始的嘉祐时期;正面冲突的熙宁时期;会晤和解的元丰七年;王安石去世的元祐元年;苏轼去世的建中靖国元年;苏辙梦见王安石的崇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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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年谱长编》(2018),刘成国

 

据此,朱刚教授就学界颇有争议的三个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第一,王安石作为制科考官,对苏轼颇有战国风采的文章大加贬低,他曾说如自己是考官就不会通过苏轼的文章,应为可信。尽管年谱显示,当年王安石正担任制科考官,似与“如自己是考官”云云相矛盾,但是王安石主持的考试与苏轼所考之试并不是同一层级的,因此不能以此反推前者是错误的。第二,苏洵所写《辨奸论》有张方平的作品以及另外两个作品的循环支持,应该是可信的。第三,“乌台诗案”王安石是否发言救苏轼由于没有史料支撑,应该存疑。可以确定的事实是王安礼发言救了苏轼。此外,朱刚老师提出,《宋史·苏轼传》虽然以苏辙为苏轼所写的墓志为基础,但是在文句修辞上有发挥。《苏轼传》中关于苏轼在江宁与王安石会面的叙述,乃是从各种笔记论述中采用了最不可信的一段,而此事不见于苏辙写的墓志。因此,朱刚教授强调,我们应该以审慎地态度对待笔记材料。

 

张鸣教授针对上述后两点提出议。他认为,尽管王安石救苏轼没有可靠的史料支撑,但是我们就王安石的人品和境界合理推断,可以认为他会做出救苏轼的选择。邓广铭先生已经指出,张方平的文章在称谓上相当混乱,极有可能是伪作,而其他两个文本都是笔记,不足为证。如果不能坐实张方平的文章归属,《辨奸论》很可能就不是苏洵的作品了。

 

赵冬梅教授通过学生代读报告的方式与会,主题是“王安石变法与北宋政治转向”。北宋政治制度下的皇朝政治是以集权为核心的,皇帝将权力集中到中央以实现统治的长治久安。北宋政治是帝制时期的王朝政治,王朝政治以一姓统治的长治久安为最高目标。为此,王朝政治的“理想状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分权制衡的国家制度、顾及社会承受力的政策倾向以及实施有效的批评纠错机制。到仁宗朝,北宋政治已经达到了理想状态。上述三项之中,国家制度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惰性,而政策倾向与批评机制的稳定性则极其脆弱,容易受皇帝、宰相大臣和士大夫影响。

 

而王安石变法正是导致后两者发生了转向。首先,变法改变了北宋朝廷的政策倾向。“出政发令之间,以安利元为事”,在朝廷的目标与社会利益之间追求平衡的政策倾向消失了。其次,变法破坏了宽容政治共识,釜底抽薪,撤掉了批评纠错机制得以发挥作用的思想基础。士大夫/诸贤议政空间的压缩正是从王安石变法开始的。最后,以逐利为目的的政策倾向,斤斤计较的赏格罚条,过度依靠法度、忽略道德、抹杀官员个人能动性的用人方针,则培养出一种工具性突出的“新官僚”。仁宗朝欧阳修那种“但民称便,即是良吏”的为官理念,和“不见治迹,不求声誉,以宽简不扰为意”的行政作风, 一时烟消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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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张洎传》:“时,上令以《儒行篇》刻于版,印赐近臣及新第举人。”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北宋初年对于“不君王,不累长上”的刚毅自立、不媚君上的儒风的砥砺,以及留予士人的优容、尊重和宽容的议政空间。

 

俞菁慧老师带来了第四场报告——“破而后立:从裁减体系看王安石变法中的财政统制与资源走向”。俞菁慧老师指出,王安石变法中关于财政改革的争论不能简单化约为“开源”和“节流”二元对立。裁减不是简单的修枝剪叶,而是国家财政宏观结构的调整与重组,是多种要素协同配合的结果,因此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深度观察当时国家财政运行机制改革的视角。

 

裁减意识不再为“节用”观念束缚,其重点在于如何做出系统性的财政结构变革。裁减各项中,裁兵、裁役、废监,三项立意独特且自成体系,对神宗朝的政治经济改革与财政结构调整有着深远的意义。裁兵方案中,呈现出新型民兵体制及其背后的资源调度、整合和分配模式。在募兵内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将裁减后的经费向民兵方向转移支出,同时,募兵的减裁为民兵发展留下足够的财政空间与制度空间。役法改革中,通过裁、改并济,实现了民力资源重新配置和货币化的统制。普通劳役货币化使人力资源可量化、可预算,从而使得劳役可以自由配置。“禁军阙额封桩钱物”、“减罢巡检、县下兵员、弓手请受雇钱”以及“减罢户长、壮丁、坊正等财物”所得的经费,通过中央财政调拨,源源不断地向保甲民兵汇聚,实现了从保甲“民役”向“军役”的财政转移。免役钱的结余经费,大量变成了国家的财政红利,到后来裁役红利甚至滚动到了1000万至3000万。监牧改制则实现废监物资重组和转移支出。

 

在大规模裁减与改制的背后,有一套综合的、复杂的财政和资源统筹逻辑。从各种形式的裁减,到裁省物资的集中规划,再到新一轮的转移支出,构成完整的财政运作周期;同时与其它相关制度配合,形成改革的共力。无论是表层的裁减过程,还是深层的制度演化,都在清晰地表明一种取向:新的政策、资源、经费不断地向民间汇入、投放和重组,前所未有地激发和改造民力,亦即王安石处心积虑探求的“事用其民”,这是神宗朝政治经济改革的一个重要出口,也是王安石变法的核心理念所在。

 

接下来,刘成国教授带来第五场报告,题为“王安石及新党研究的文献前瞻”。北宋时期,新党的作品大量出现,但是在南宋时期出现了集体性的散佚,原因包括蒙元入侵与学术版图的变化(理学地位上升)。二十世纪以来,在梁启超、邓广铭、漆侠的引领下,学术界开始重新评价王安石变法、重新认识《宋史》。在现有的工作中,对王安石及新党作品的整理,主要以王安石为主。而以往王安石学术思想的研究,基本还是以文集中的作品为主,偶尔参照以《三经新义》。随着王安石一系列学术著述的整理出版,以后研究重点应当转向《三经新义》、《易解》、《老子注》、《字说》及其他学术辑佚作品的精读、细读。与此同时,刘成国教授指出,新党文集、学术著作的辑佚与整理有很大空间,这是拓展北宋后期新党研究的一个重要推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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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所撰《周官新义》,为“三经新义”之一。王安石对于《周礼》的重新解读与他的政治设想、变法举措密切相关。

 

有关唐代的新出墓志铭研究已成显学,但是有关宋代的则刚刚起步。这种情况与宋代文献整体留存数量较多且全面有关。但是北宋后期的文献史料散佚严重,许多新党文集不传,很多历史记载出于旧党。这严重影响了对北宋后期历史的认识。新出土的一些新党墓志,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新党生平事迹,帮助我们了解新法在北宋后期不同时段的具体执行情况,以及重新确定学术史和政治史上的一些重大事件。在新党及新法研究方面,新出土的墓志研究空间十分广阔,让人充满想象。

 

此外,新学在河和西夏地区的传播使得它的影响范围甚至超出了南宋的版图。12世纪时,新学甚至在西夏被用于科举考试,成为西夏的意识形态。这或许暗示着新学的影响远远超出我们原本的预估,对于宋代学术思想史的研究意义重大。

 

刘丰研究员带来第六场报告,题为“王安石的礼乐论与心性论”。从《九变而赏罚可言》一文可见,天道与仁义是王安石思想的两个关键,且仁义还是天道的主要内涵。礼乐是“九变”中的重要环节,是天道在现实社会中的具体体现,也是治理天下的重要手段。一方面,礼乐刑政最终依据的是天道,这是“礼”存在的重要前提;另一方面,礼乐刑政又是天道在现实社会中的体现之一。这样,天道不是空的,而是有着具体的内容。这也是“礼”在王安石整个思想中的地位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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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川先生文集》,明嘉靖翻宋本,曾为傅增湘所藏。

 

《礼乐论》一文是反映王安石礼学思想的重要文献。这篇文章从心气性命讲起,表明王安石的礼学思想与他的道德性命论有密切关系,王安石是要为儒家的礼乐找到性命道德的内在依据。王安石早年主张的是孟子的性善论观点。但是,后来王安石基本放弃了这个看法,对人性问题有了更进一步的思考。首先,王安石反对汉唐以来流行的“性善情恶”的看法,主张“性情一也”。其次,王安石主张“性善恶混”。第三,王安石论“性”还与“气”联系在一起。王安石把传统的礼乐与心性联系起来,不仅为儒家礼乐思想找到了内在的理论依据,也为儒学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契机。通过王安石的诠释,礼乐的根基在于人性,这是儒家礼乐思想的一个突破。“外作器以通神明之德,内作德以正性命之情,礼之道于是为至”。内圣与外王的统一,是王安石理解的儒家的最高理想。

 

黄振萍教授带来第七场报告,题为“从明代历史返观王安石新法”。王安石新法能否实现,最终落实在是否得“人”。《上仁宗皇帝言事书》提出要通过“教之、养之、取之、任之”之道四种步骤,通过“学”达成“吏”与“士”的统一,造就新人,希望得到内圣外王兼备、明道通政并举的人才。这样,新法才能真正得以贯彻,国家政治才有改变的希望。王安石变法的具体举措,是改革科举制度,并实现“以经术造成人材”。

 

从明代返观北宋,相较明代,北宋的思想处于多元竞逐的相对自由状态,然而,王安石变法的上述措施和过程及其所受争议,反映出北宋当时的“政”与“学”处于一种分裂状态。“学”无法造就“政”所需要的人,因此,王安石才要“一道德”,造就新人。从明代以来的儒学史发展来看,王安石的这一改造,其实是儒学发展脉络中的重要一环。

 

儒学所蕴含的一元论倾向,结合其与时俱进、经世致用的特点,势必与政权产生张力,这也成为儒学发展的动力之一。南宋朱熹发展先秦原始儒家的“内圣”之学,提出了新的“天理”观,强调“理”的一元性。朱熹对理学的这一改造,使得一元论倾向更为明显。朱元璋以理学建国,将理学与政治权力相结合,从而使理学制度化。同时,政治权力也使理学进一步普及化、常识化。理学及其政治化成为了帝制中国晚期最为鲜明的特征之一。这一历程的脉络是:王安石开政、学结合的大门,朱熹进行学术上的建构,最后由朱元璋政权完成的国家结构实现最终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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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本《中庸章句》,朱子的理学体系集中地凝铸于他对于“四书”的推崇及阐释中,而最后结晶为四书章句集注。图为国家图书馆影印本。

 

张新刚老师带来第八场报告,题为“国家理论视域中的王安石变法”。黄仁宇在评价王安石时,把王安石变法与现代国家的政治经济运行联系在一起,指出其变法精神有很强的现代性——因此他的变法无法成功。从这个判断出发,可以把王安石变法与现代国家的勾连进一步推进。王安石变法与西欧现代国家的建立过程有一些表面上的相似之处。

 

在政治学视野下,国家特指民族国家,而非一般的政治共同体。中国在近代的屈辱历史下,希望能够建立现代国家。但是西欧现代国家的建立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构成了现代国家的独特特征。构成现代国家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持续而残酷的军事战争。从一千多个政治体到现在西欧的几十个国家,制造战争与制造国家是同一个过程——具有强大动员能力与资源汲取能力的理性化政治体崛起过程也即现代国家的形成过程。与现代国家崛起同步的还有社会经济,国家通过培育社会经济或者对外的政商政策来获得持续的财力支持,从制度层面增强国家能力。西欧的政治扩张把全球都纳入到了国家体制之中。

 

总体来看,现代国家最初兴起于西欧区域性的政治组织,后来伴随着现代国家和现代经济的发展,整个世界都被纳入现代国家的范畴之中。回到黄仁宇先生的判断,如果王安石变法已经施行了很多现代经济的措施,那么应该如何理解这些措施?应该如何看待新法的意图和布局及其对北宋的政治生活产生的实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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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尔斯·蒂利的经典研究《强制、资本与欧洲国家》,建构了在持续的欧洲战争中,政权通过不断汲取资本、集中强制力量而增强自身战斗力,并在这个过程中锻造出现代国家的理论模型。

 

面对来自北族政权的政治威胁,变法的目标首先是富国强兵。但是另外一方面,北宋政治威胁的强度,是否能够达到近代西欧或者周秦之变时的政治威胁强度是可以探讨的。古代中国的国家战略更加依赖帝王和中央官僚的决断。西欧的现代国家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两种国家形态,一个是绝对主义王权国家(如法国),通过尽可能有效地搜集财富来满足需求;另一种是宪政主义国家,通过逐渐加强国家权力,达到国家和社会的动态平衡。王安石新法的路径是什么?这需要把王安石的执政思想和改革措施分开讨论。

 

从改革思想上来说,他认为社会财富总量可以增加,把公共的财政资金运用最大化。王安石采纳的方法是利用国家的公共财政设立一个“国家开发银行”,这种做法在今天仍被广泛采用。政府可以直接进入市场,并且由于政治权力的参与而得到推动。从新法的初衷看,不能给王安石直接扣一顶“与民争利”的帽子,这与扶植经济发展的界限实在模糊。但是在直接实施的过程中,确实存在扭曲的现象。关键在于在中央集权的统治机制下,社会是否有足够的纠错能力。在西欧现代国家的建立过程中,国家与经济的促进关系并没有体现在新法中。新法的实际结果确实实现了富国,不仅消灭了赤字,还攒下了充实的国库。但是军事素质是否有实质的提高?这是存在很大疑问的。

 

最后张新刚老师探讨了一个问题:新法是否为时空错置的一个误会呢?如果以现代国家制度以及与之相伴随的现代经济制度作为考量的参照且从新法的设计初衷来看,新法和现代国家的形成有很多类似的地方,但是新法在技术性权力与国家能力建设方面存在偏差。把新法与现代国家建设作比较本身就是不太合法的,但是这一比较也有其意义,或许可以为我们讨论中国的现代国家建设提供一些讨论的话题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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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祎楠老师带来最后一场报告,题为“追寻我们时代的问题意识:政治学视野中的新法研究”。他指出,王安石变法之所以在不同时代、不同地区的人们中反复激起回响,因为王安石变法本身的复杂性与它所蕴含的主题的普遍性。无论是新政时期的罗斯福还是民国时期的梁启超,人们不断地从王安石变法中汲取他们那个时代所需要的养料。同样的,我们这个时代有不同于其他时代的问题意识,这同样能够在王安石变法中找到回响。

 

如今,我们更加走向了具有学术独立影响力的时代。王安石变法很有意思的现象在于,它是一个在非常明确的政治哲学思想导向下的政治运动,并且对现实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一个人的思想激发了国家和社会政治经济体系的应对,这一应对反过来又促进了政治思想的影响,使之嵌入到国家机构中。为什么这样的思想能够转化成政治逻辑?这凸显了很多问题。首先,如何理解王安石思想的多样性?相互矛盾的思想如何融入王安石的思想中?其次,如何理解王安石思想在有着悠久的政治思想传统的中国中的地位?我们需要有相对明确的方法论来处理王安石变法的问题,在我们这个时代特有的条件和环境下,对王安石变法这一历史事件作出全新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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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亭林诗文集·郡县论》,所谓“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之深意,就是周飞舟教授所讲的“关键还是在于实施政策的人”。虽殊而事异,然顾亭林所痛切之治理弊病与数百年前王安石变法的末流乱象,其实一也。

 

周飞舟教授作总结发言。中央与地方在财权上的划分是王安石变法的重要内容,财权从地方向中央集中,这是收权或者放权这一常规的政治治理过程的一个表现。中央财政在集中财政的过程中,一定要配合征调系统的改革。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就是在收归地方财政的同时,单独设置一个征调系统。一旦这样设置,就有产生巨大的威力,必须配合转移支付制度把收来的钱再回到地方,在还的时候搞一些地方平衡,实现财政意义。中央和地方关系的问题在于,财权可以收归中央,但是事权只能由地方办。在中国这样广土众民的大国,无论如何强调政策目标都不算过分,政策为何对所有人都很重要——对王安石变法是这样,对当代政府也是这样。政策的扭曲是必然现象,扭曲是偶然现象。地方只能根据中央政策的意图因地因事因人制宜,关键还是在于实施政策的人,也就是吏治。这就很容易理解大的政治改革背后党争存在的必然性。至于王安石变法的整体设计与他的经义理论是何种关系,是可以再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