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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研论坛96】回到“乡村”——整体性视野与中国社会研究

发布时间:2019-06-27


论坛伊始,狄金华教授对论坛主题进行介绍。乡村在近年来的政策领域被提至一个至关重要的地位,但值得我们反思的是,乡村的问题与乡村发展是否仅仅就是乡村的问题,或者说它是否仅仅是一个局部性、区域性的议题。这种反思其实承载着我们对将乡村视为中国局部议题的不安,以及对乡村研究仅限于政策研究层面的不满。乡村在中国人的世界中并不只是一个提供食物、贡赋的车间,它承载着人们理解个人与家庭、家族及国家关系的价值追求,而这些价值的理解与寄托都源自于人们在乡村社会中最基础的生产与生活。正是因为乡村在理解中国整体、安放国人价值寄托上的独特价值,乡村从来就不只是乡村,乡村本身就是中国。


工业化与城市化令卷入工业化与城市化之中的人们深度暴露出自身的焦躁与不安。图为国际空间站俯拍下的沈阳市及其周边农村。

在近年来的研究中,乡村逐步从理解中国整体的镜像转向单面化、局部化,这一方面与研究者在过于专业化的过程中自身整体关怀的衰落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农业产值在整体产值及农村人口在全国人口中占比的全面下降有关。当农业、农民在整体中的数值化占比下降时,功利主义的思路便自然将承载农业生产与农民生活的乡村视为一个局部性的镜像。然而,经济的工业化与人口的城市化不仅不能轻易地改变国人的生活逻辑与行为方式,相反,它令卷入工业化与城市化之中的人们的焦躁与不安深度暴露。这种在转型与变迁中对乡村社会的改造及其产生的意外后果,或许促使我们应该重新理解农村在整体中国中的位置,重新反思我们对农村的研究与理解。

 

刘志伟教授从自己走访乡村的感性认识出发谈及自己的理解。今年6月份,刘志伟教授走访福建、甘肃的农村,发现了两种截然相反的场景。在福建某县的村庄中,因为缺乏学校,村庄中没有一个孩子,而带孩子去城市里上学构成了家庭的巨大负担。而在甘肃农村青苗会上,孩子广泛参与其中,让人感受到乡村的活力。刘志伟教授基于自己对乡村的观察,提出了一个根本性的问题,未来中国是否需要乡村?许多农民努力的方向就是走出乡村,这种潜意识会导向一个方向,即中国不应该有乡村。但是中国的基本文化结构、心灵结构、世界观等却是与大家对乡村的拒绝互相矛盾的。如果我们需要乡村,那么我们需要什么样的乡村?

 

刘守英教授指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学界政界对乡村的讨论是从外部进行的塑造,或者是政府在农村胡乱作为,或者是强势的知识分子在寻求话语权。无论是三农问题还是乡村建设问题,讨论的都不是真正的乡村问题。谈农业,讲的是增产;谈农民,希望解决的是农民上访问题;谈农村,则往往忽略乡村这一基本研究单位。主流政权并不关心农民真正关心的问题。然而在当下,农村衰而未亡,我们需要对乡村的结构有高度的关注。


费孝通先生1986年在伦敦政治经济学院

刘守英教授特别指出,我们需要反思费孝通先生的说法,即乡村内部的有机结构使得乡村能够获得稳定。传统乡村中农村、农户互补,农业、手工业交织。乡村之所以被破坏,往往是因为有外力破坏了其有机结构,使得农民无法负担自己的生活,乡村精英不得不外逃到城镇中去。近代以来,八、九十年代的乡村发展情况最好,就是因为农村开始发展农副业、乡镇企业等,恢复了农村的有机结构。在城乡互动中,也需要恢复这种有机结构。经典的工业化导致乡村危机,乡村本身的产业窄化为粮食和种植业,农村无法与城市形成交换,导致城乡循环的瓦解。我们需要思考与农村有关的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方式。

 

刘守英教授认为,农村衰而未亡,而且未来将继续存在。我们需要在这个前提下思考农业、农民、农村的问题。首先是农业问题,相较于入城打工,从事农业回报率低,使得乡村生活没有希望,我们需要恢复乡村有机的经济结构,且绝不能把农业简单地理解为种植业。其次是农民问题,入城农民难以获得城市户口,被动返乡后对乡村结构造成影响。相较于我们原有的认识,无论是留在农村的农民还是返乡农民都发生了巨大变化,需要我们重新了解。第三是农村问题,我们对于目前的乡村自治、乡村产业等乡村形态缺乏正确认识,尤其是在强势政权介入农村之后。最后是城乡关系,乡村是否存在能够和城市交换的物品,是城乡关系发展的起点。

 

周飞舟教授则从社会学的角度谈农村问题。社会学本身就起于城乡的分野,也就是城市的兴起。事实上,城乡没有真正隔绝过所谓的二元体制,往往是制度隔绝。在这种分隔最严重的时候,恰恰是农村为城市贡献了大量的粮食和税收,为城市的发展作出了大量的贡献。以新农村建设为例,让农民住楼房的一个潜在目的就是为城市楼房建设提供空间。

 

社会学关注人与人群。发展到今天,在城乡之间流动的人口已达两三亿。如今谈乡村的未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民工的归宿问题。从生产方式来看,农民工早就不是农民了。但他们对家庭和生活的安排上来讲,他们和城里人仍然不同。当农民工在城里上班时,他们自认为与城里人的区别就在于能否经常回家。他们所希望的、追求的生活方式,不在于他们的打工地,而在于自己的老家。

 

周飞舟教授谈到了一篇博士毕业论文,其结论是:结婚前后,农民工群体的生活样态有着显著差异。农民工在结婚前过的是城市青年生活,注重休闲娱乐,婚后则一切为了自己的家庭着想。周飞舟教授在甘肃某农村访谈的一位25岁女性的经历印证了这一研究。这位女性育有两个儿子,大的七岁,小的两岁。脸上的妆容是城市时髦女性的样子,但目前在丈夫所在的贫困村和婆婆一起种地、带孩子。据她所言,等孩子大到能够上学了,再去打工。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她陷入如今的境况是为了爱情,事实上,她没有别的更好的选择。一旦这位女性结婚生子,她只能呆在家里。农民工群体有自己的代际循环,在城乡之间来回流动。只有更有能力挣钱或者学习的人能够跳出这个循环。城乡的分别,某种意义上其实是人的能力和社会地位的分别。但无论是城里人还是村里人,在精神层面和对生活的态度层面,并无差异。我们必须关照到这样的群体。

 

周飞舟教授提到,那篇博士论文还关照了另一种群体,即大龄单身农民工群体他们没有家庭,被抛出了常规的人生而丧失了生活的意义,只能靠赌博为生。事实上,这提醒我们反思,所谓城市的核心究竟是什么?城市性是随着工业革命产生的一种新的价值理念,包括个体本位、契约至上、对事不对人等价值取向,是有机团结的社会结构下的人的基本价值形态。按照这个标准,中国的城市只能算城乡,无法进化到城市。我们需要把城乡中国这一模式加以严肃考虑。周飞舟教授进一步谈到了中国乡村未来的问题。以费孝通先生对乡镇企业的研究为例,苏南模式是集体的、行政化的,温州模式则完全是家庭型小作坊。费孝通先生认为,这两种模式其实可归类为一种。仔细研究温州模式的家庭作坊,我们会发现,它们都不是孤立的、独立的家庭作坊,而是靠亲族关系联系在一起的。而在苏南的乡镇企业的运作和外部联系过程中,我们看到的是传统的家长制治理的影子。农民之所以认同集体观念,是因为这一观念与过去的宗族观念一脉相承,只是在社会主义的环境下发出了新芽。周飞舟教授认为,中国乡村有着特别深厚的土壤。乡村不亡的道理就在这里了。

 

周飞舟教授也同样谈到了乡村产业问题。城市工业需求与生活需求需要以乡村副业为基础,这些需求如何通过商品经济的方式得到满足与农村将来的形态有着密切关系。周飞舟教授提到,有些发展得不错的地方,往往不是一个单独的村庄。一个产业体系如何在县乡村的三级体系内形成多样化的农业产业链条是我们谈乡村未来的基础。最后,周飞舟教授将关注点重新回到人身上。农民工群体随着年龄增大必须回到乡村。农民回乡是一个生命历程,这些返乡的农民就是乡村的希望。建立县乡村的多样化与有机的经济生态体系需要他们,建立乡村有机的社会关系也需要他们。

 

接下来,贺照田研究员则从田园的角度对乡村问题加以透视。他指出,在中国文化传统中,一直有一种自在的精神境界存在,而这种精神境界与乡土有着直接关联。中国在过去几十年取得的成功也是把中国人从里拔出来的过程。与这个状态相对的是,我们能否把自己再种回里?以当今中国城市社会形态存在为前提,我们如何让人在生活和工作中获得更多的身心滋养与意义感支撑?贺照田研究员指出,田园是理解中国乡村非常关键的因素。

 

以陶渊明诗为例,贺照田研究员特别强调,以往的研究会认为陶渊明崇尚与人为相对的自然,但忽视了在诗中陶渊明所返回的自然乃是田园”——而田园是人经营的结果。陶渊明恰恰是在人境中生活,并获得了一种自在的状态。陶渊明的非自然的田园让他感受到自在。与之相对的是谢灵运,他一方面拒绝权力的樊笼,另一方面在山水中虽能获得一时的饱满、畅发,但不是持久的身心慰安。他最终的归隐兼得山水、朋友之乐,也没有使得他的身心安顿。自然和中国人精神、身心的关系,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

 

《陶渊明逸事图》

陶渊明的自然乃是有着人为参与互动的第二自然。其《拟古》中,通过他和燕子的推己、移情,燕子由自然而入人境悠然见南山中的南山也是如此,经过陶渊明作为中介,南山既是自然,也是人境和田园的延伸和丰富。飞鸟、山气、南山变成了人境的一部分,使得陶渊明能够以悠然的状态去面对。正是因为田园的中介,而使得他能够心景交融、物我两忘。田园逻辑正是对魏晋南北朝的自然思想框架的一种突破。

 

贺照田研究员进一步反思认为,我们如今谈论的人和自然的关系,并没有把田园这一人与自然和谐互动的环节纳入考虑,从而丧失了很多值得注意的东西。乡村田园的重要性没有在文学史、艺术史上得到充分的认识和发展。今天的中国,作为政策性目标的乡村变得非常重要,但是在思想上仍无法和自然环境等话语相比。石崇和谢灵运都对权力的樊笼十分反感,但当他们回到自然的时候,依然无法获得心灵的安顿。而如今的旅游开发,就是以谢灵运和石崇的方式展开的,排除了田园的重要性。

 

接下来发言的熊春文教授从农业社会学的角度对乡村问题进行解读。他指出,农业社会学的兴起与整体性视野有关。二战后,欧美迅速的工业化和城镇化使得农村快速消失,但是,农业问题仍然十分重要,从而出现了农业社会学。如果向前追溯,理论上的渊源可以延伸到韦伯。韦伯《罗马农业史》《古代文明的农业社会学》《民族国家和经济政策》等作品关注的都是农业问题。他提示我们,农业不仅仅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更是涉及到文明延续的问题。

 

熊春文教授以自己与另一位教授合作开展的科技小院遇到的问题为例指出,中国农业发展不能只依靠技术。科技小院项目中,教授要求学生生活在农家,进行农业技术试验。由于分田到户造成的土地使用格局,学生们在将零碎土地变成整块土地进行试验时面对巨大的困难。更麻烦的是,很多华北农村的地里埋藏着祖坟,这就更不能轻易对待。如果不充分理解农村,就解决不了农业现代化的问题。人们想要吃饱、吃好、吃健康,绝不是简单的技术问题和经济问题。

《民族国家与经济政策》(修订译本),[德]马克斯·韦伯著,甘阳选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8年10月出版

 

最后一位发言的是狄金华教授。他指出,乡村问题不是通过单纯鼓励农民返乡就能解决的问题。转移支付、精准扶贫等资源回流的方式并不能必然形成乡村复兴——复兴取决于上述要素能否完成乡村社会内部结构再生产的进程。基层治理的关键更在于农村社会结构内部。狄金华教授特别强调需要深入农村社会结构内部,把乡村理解为产业、区域、个体相互勾连的联合体。以他在江汉平原的研究为例,当地农村曾有过围绕房屋地界的纠纷问题。但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种纠纷越来越少。这是因为当地人曾经把这一片土地当作自己家庭世代繁衍的地方,所以会十分看重地界。但随着越来越多的人离开农村,房屋地界在他们生命中的重要性也就逐渐下降了。房屋地界纠纷的背后,其实是人们对生活秩序和生活价值的理解。

 

狄金华教授接着以乡村基层治理为例,说明乡村基层治理必须深入乡村内部的结构。依法治国是在干群关系紧张之后提出的方案,旨在对基层干部造成约束。但是,依法治国的普遍性规则就是对所有人一视同仁,这其实破坏了原来的乡村等级规则。当农村原有的等级规则被打破之后,每个人都会认为自己的规则很重要,从而争论不休。依法治国的没有得到,却体现得十分明显。混混治村现象之所以存在就是以暴力取代原有的农村逻辑,解决用其他方式无法解决的问题。狄金华教授进一步论述他在研究按户成片时得到的认识。其实,按户成片解决的不是机械化的问题,而是相互性的问题,即当地农户为自己的土地汲取水源不再需要和其他农户进行协调,从而极大减少了冲突爆发的可能性。土地的调整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为了解决规则的等级性缺失问题。重新回到乡村治理,我们要处理的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农业问题和农民生计问题,而是意义价值、社会价值问题。

 

(撰稿:王诗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