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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访学者论坛51】陈映芳:在普遍论和特殊论之间——如何分析当下中国的家庭主义及家庭状况?

发布时间:2018-09-26


2018年9月26日,文研院第五期邀访学者内部报告会(第四次)在北京大学静园二院111会议室举行。文研院访问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陈映芳作主题报告,题目为“在普遍论和特殊论之间——如何分析当下中国的家庭主义及家庭状况?”。文研院院长邓小南、常务副院长渠敬东,特邀教授王炳华、邢义田、赖建诚,访问教授刘静贞、罗丰、鲁西奇、贺照田、黄纯艳、薛龙春、刘成国、郭永秉、弗雷德里克·布拉哈米(Frédéric Brahami),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张静、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吴小英,访问学者周颖出席并参与讨论。


陈映芳教授首先介绍了自己正在从事的研究。继多年研究中国城市化和城市开发运动之后,近几年,她主要关注社会转折进程中的社会生活秩序。相对于政治学和经济学对中国稳定之迷的解释(特别是国家中心主义视角的分析),陈映芳教授借助社会中心主义视角和国家-社会关系理论,揭示各种隐性社会体制的形成及作用。而家庭制度的演变正是其中的内容之一。


在中国,家庭是重要的社会设置之一,其背后的观念体系“家庭主义”也曾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内容,甚至被视为中国社会区别于西方社会的本质属性之一。也因此,有学者主张,中国的家庭主义原则可以一般化为中国社会的宪政原则。但在另一些学者看来,从家庭主义无法推演出公共性原则,而且那样的构想也有悖于社会学的基本原理。有鉴于此,陈映芳教授围绕家庭研究的相关问题,在本次报告中提出了社会学实证研究如何在方法论层面超越特殊论并反思普遍论的议题。她认为,作为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人类社会同时具有社会性和亚社会性的双重属性。所以,上述两方面的课题都是研究者必须持续面对的挑战。


《礼记·礼运第九》书影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

“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大人世及以为礼,域郭沟池以为固,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以立田里,以贤勇知,以功为己。”

对于《礼运》篇的再解释,构成了近现代中国家庭革命的重要一环。


涉及到“超越特殊论”议题,陈映芳教授介绍了西方各国学者有关世界家庭史、家庭形态的类型比较,以及欧洲家庭主义、个人主义的演变历史等学术文本。她强调,世界各国不同地域历史上的家庭制度和家庭观大多随着历史的变动而演变。其中,宗教、政治及经济等的变化是重要的背景因素,而所谓“西方社会是个人主义原则、中国社会是家庭主义原则”的简单二分法并不可取。同时,陈映芳教授还介绍了日本学术界战后以来致力于克服日本特殊论的学术实践,以及近年来国内学界围绕普遍论和特殊化的分歧意见和学术动态。在此基础上,她指出,运用社会科学的原理和方法对“作为社会事实的家庭”做出实证研究是避免将“作为想象的共同体”的家庭本质化、特异化的必要方法。


而无论是要发现普遍性还是要强调特殊性,我们需要的是一种在将中国放回世界的同时把世界收入到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者的视野。陈映芳教授还指出,社会学者应该将人的生活及家庭的命运本身视为研究目的,并自觉避免功利地一味将家庭视为文化符号或其他目标的手段。


接下来,陈映芳教授介绍了自己对于家庭问题的历史社会学研究:包括对近现代青年激进运动和当代社会主义实践中“个体-家庭-国家关系”的复杂面向的解析,以及对上世纪70年代初至80年代社会大转折过程中社会家庭化的解析。最后,她对90年代以来中国的婚姻家庭制度、家庭主义意识形态的变动逻辑以及当下的家庭问题等作了介绍和分析。研究显示,家庭主义的复兴和国家所实施的家庭治理在当下中国所导致的不是超越家庭私域及私性原则的公共性原则的兴起,而是相反的结果——它导致了家庭的私化、家庭道德资源被过度汲取,并将家庭带入了充满危机的状态。不过,陈映芳教授表示,从当下中国大陆的现状中,研究者亦无法直接得出普遍性的结论,若说是传统的家庭主义(它亦是历史建构的产物)一定有碍于社会建设目标的实现。我们需要注意到,在家庭主义与当下中国的家庭危机以及社会发展困境之间,另有一些关键因素在起作用:如具有国家功利主义特征的自上而下的家庭治理体制的推行、“家庭法”的缺失以及由国家支持家庭的“家庭政策”的严重滞后。


陈映芳教授被聘为北大文研院特邀访问教授

由院长邓小南教授颁发聘书


报告结束后,与会学者们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几位社会学者基于自己的研究经验对该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其他各专业的学者们就中国历史上的国家-家庭关系以及作为自治体的“家庭”和作为国家治理单位的“家户”的关系等发表见解,另有学者介绍了英国历史上的家庭观和个人主义的演变脉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