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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志史和书籍史系列】祁小春:古籍刻本上的版刻手写书迹

发布时间:2018-12-06

 

书志史和书籍史系列

2018年11月20日下午,“书志学和书籍史”系列讲座在北京大学第二体育馆B102报告厅举行,主题为“古籍刻本上的版刻手写书迹”。广州美术学院中国画学院教授祁小春主讲,故宫博物院器物部馆员熊长云主持。

 

祁小春教授

 

祁小春教授开门见山地指出,本次讲座的内容节选自他的近著《古籍版刻书迹例说》中的相关内容,讨论的重点是古籍中的版刻书迹究竟是谁写的,并以“看图识字”的例说形式加以解说。祁小春教授认为了解了这一点才能恰当地评估版刻书迹的价值,并将之应用于书法史研究。这一研究将书法史和古籍版本研究结合起来,开拓了一个全新的研究领域。

 

《古籍版刻书迹例说》书影,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2018年

 

此一研究缘起自祁小春教授在中国人民大学古籍研究所任助理研究员时整理古籍的经历。他发现已经亡佚失传的名人书法、书迹,有些竟意外地在古籍中发现。如果能够对此加以整理,无疑将为书法史研究提供新的素材。范景中论及宋拓本《历代钟鼎彝器款识法帖》时,即认为其有两种功能,既可以当成法帖,也可以当成书籍。祁小春教授认为,对待古籍中的版刻书迹亦当作如是观。把古籍仅仅当做书籍文献或文物是远远不够的。古籍中的版画与版刻书迹都应被当做艺术品来看,但是现在版画研究较多,而版刻书迹研究较少。

 

所谓古籍版刻书迹,是指在宋、元、明、清各时代刊行的古籍版刻中的书迹资料,具体可分为手写体(用于序跋、题赞、诗词、歌赋等)与刻书体(用于正文)。书法一定是艺术,日常书写内容则不见得都是艺术,固名之“书迹”,而非书法。

 

研究版刻书迹,从艺术史研究的角度来看意义有四:一,书法史研究,实际上是以历代书人、书迹和书论作为对象而展开的,因此对历代书迹资料的收集整理是书法史领域中最基础的研究之一;二,除了书法家的书迹之外,古籍版刻书迹的书写者还包括各时代的政治家、思想家、文人学者、诗人画家等身份,从这些书迹中反映出来的书法风格以及审美趣味,是考察艺术家与作品之间关联性的重要依据之一;三,古籍中的序跋、题赞、诗词、歌赋等,往往是名人书家的用心用意之作,可以代表书写者的真实水准,从书法艺术角度来看,这些资料极为珍贵;四,研究“版刻书迹”不仅可以弥补书法史中书迹与书家资料的不足,对其进行系统全面的梳理研究,而且可以大大地补充对书法史,特别是书法复制传播方式的认知。

 

接下来,祁小春教授以大量图片向观众展示了版刻书迹的种种案例,包括:名人名家书迹例、仿刻失真书迹例、书家自写字书例、名人后裔书迹例、诸体风格书迹例、署名特征判断例、自书自刻书迹例、稿本刻本比较例、资料群类图画例、清人写刻书迹例。

 

通过比较各种情况的手写刻本与名家的传世墨迹,我们发现版刻手写书迹反映原貌程度不一。有些刻本翻刻得非常精美,忠实地反映书家原作风貌,有些则部分走形,后刻本与一翻再翻的翻刻本走形尤其严重。如藏于日本东福寺(现正进行修复)的苏轼写刻本《楞伽经》清楚反映苏轼风格,而清代翻刻本则完全走形;现存杨维桢的《梅花百咏》手写刻本则十分精细,比之法帖相差不远。

 

苏轼写刻本《楞伽经》宋元丰八年(1085)书、元祐三年(1088)刊本(日本东福寺藏)

 

禅院僧人短跋

 

清康熙年间刻本《楞伽经》

 

在手写刻本中,值得注意的是与金石学有关的内容。金文篆书为匠人所不能,金石考据相关著作中出现的以楷体写的篆文必定出自书家之笔。这既是书法家炫耀自己文化资本的标志,也是后人判定手写书迹作者的依据。另外,我们亦可通过署名特征判断作者。根据书家的书写习惯,常常会出现符号化或者程式化倾向。祁小春教授通过对《草窗韵语》的作者周密独特的署名风格的分析,推测这本书应该由作者亲自书写定稿付刻。受到宋代刻帖风气的影响,在一些宋刻本中颇有保留名家尺牍手札,有些作品甚至明言为某名家手迹。诸体风格在各个时代的影响有所不同,颜柳欧对正文影响较大,而苏黄米蔡的影响则主要保留在序跋中。元代以后,赵体字逐渐成为主流。

 

祁小春教授指出,在古籍版刻手写书迹研究中,有一个时间段与一部作品尤其值得注意——这一时间段即明朝,作品即《程氏墨苑》。晚明时期版刻书迹非常多,已然形成风气。大部分书籍的序跋都请名家亲手写就,材料十分丰富。《程氏墨苑》则清楚明白地写明了某作某书。对比目前可见的原稿,可知《程氏墨苑》十分忠实地保留了书家书迹的原貌。再结合《程氏墨苑》对印章等细节的精细处理,我们可以合理推测其他现今未见原稿的书迹,应该也真实地反映书家书写原貌,因此可以成为书法史研究的重要材料。

 

明万历二十一年(1594)刻本《程氏墨苑》

 

随后,祁小春教授与听众分享了自己判定手写书迹作者的六个方法:年代、内容、书风、著录、排除和比较。判定古籍版本的年代,是考察版刻书迹的第一步;被委托写序跋的人,通常会在序跋中说明事情的始末,因此有必要通读序跋文内容;书风主要是对名家而言的,判定范围或可下降至墨迹存留较多的明清书家;明清藏书家重视版刻书迹内容,在空白处会有所批注,可以参考;排除和比较是在判定材料缺乏的情况下不得不采取的辅助性方法,能够帮助我们做出尽可能合理的猜测。

 

判断作者过程中,我们还需要注意四点:一,古籍的序跋亦有用“匠体字”的现象,但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匠体字”书写的序跋为“某撰并书”之语,这显然不是序跋文撰写人亲笔书写的,而是出自刻工之手;二,即使序跋文是手写体,也未必是本人亲书,可能是作者或刻书人请人代笔,但署名不改;三,版本的刻印佳否是检验其能否作为善本的标准之一,也是判定版刻书迹佳否的条件之一;四,需区别正式场合的书写(如版刻书迹)与日常性书写(如尺牍书札)性质的不同。

 

讲座最后,祁小春教授再次指出,本研究的目的在于抛砖引玉,这一新的尝试尽管还很粗浅,但他相信,以书法史和古籍版刻研究为切入点研究版刻书迹,将来一定会成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