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北大文研论坛42】历史的解释及其可能

发布时间:2017-06-11

2017年6月11日下午,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文研院”)主办的“北大文研论坛”第四十二期在静园二院111会议室举行。复旦大学历史学系仇鹿鸣副教授作引言;文研院常务副院长、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渠敬东教授主持论坛;文研院院长、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邓小南教授,北京大学哲学系李猛教授、社会学系张静教授、周飞舟教授、历史学系叶炜副教授,武汉大学历史学院魏斌教授、吕博博士,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方诚峰副教授、公共管理学院罗祎楠助理教授,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孙正军副教授,国家图书馆高柯立副研究员,新加坡国立大学社会学系徐晓宏助理教授参与讨论。

 

 

渠敬东教授主持论坛。他指出,今天讨论的话题是“历史的解释及其可能”,这不仅指在历史学内部解释如何可能,也指在其他各个社会科学学科中都会遇到的历史解释问题。所以这是一个跨学科的问题。中国学术发展到今天,各学科都遇到了一些难题。在中国社会变迁中,古今关系不好纾解,再加上全球化的问题,使得历史解释不但是一个方法论问题,同时也关系到我们如何在历史和世界文明里理解自己的问题。

 

 

仇鹿鸣副教授作引言。他首先指出,所谓历史解释,不仅只对单一的历史事实有效(即并不满足于在历史事实之间建立一一对应的因果性解释),而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这种普遍大约可以包括三种内涵,对一系列在时间上具有连续性的历史事实有效、对某一类同时性或异时性的历史现象有效,对于某一类历史现象出现或消亡的机制性解释),可以在今后的实证研究中得到进一步的证明或证否。其次,他对史学研究的进步与内在的紧张作了反思。如果说前辈学者尚能自信历史学家的天职是在矛盾的陈述中清理出历史的事实,那么对于成长在后现代语境中的年青一代来说,一方面面临着更加精致的规范性学术的自觉与压力,另一方面则对历史的真相是否可以“抵达”并没有那么自信。在此背景下,考证史实本身是否足以支撑一项合格甚至优秀的研究就变成了一个疑问。在史学研究进步的同时也存在着困局,一是在描摹历史“进程”的复杂性后,采用多因论的解释,即强调某一历史结果是由多种复杂因素的合力形成的,但从某种意义上而言这事一种防御性的解释;二是将实证研究附着于某种通行的宏大的时代观察,但忽视了具体的实证研究与宏观假说之间的存在需要填补的空隙。上世纪80年代以后原有的意识形态主导的历史解释模式瓦解后,历史研究的进展主要依赖两个轮子来驱动,一个是新史料,另一个是新方法。对于中国古代史特别是宋以前的研究而言,基本史实的重建工作总有穷尽之日。新方法一方面在于研究领域的扩展,另一方面在于研究视角的更新。最后,他指出,新的历史解释形成的可能路径,一是检验与挑战模式,即用中国经验作为证明或证否西方某种社会科学理论尝试的得失;二是对于中国经验研究的概括与提升。

 

 

在引言结束之后,论坛进入讨论阶段。

李猛教授指出,历史解释不只是历史学的问题,在社会科学中也普遍存在。社会科学中的很多技术实际上是从自然科学中来的。之所以社会科学与历史学会感到焦虑,是因为它们在检验理论时或者从经验性的材料中归纳理论时,没有自然科学那样成熟的方法论架构。他认为历史解释有两个步骤,一是针对历史事实,建立历史因果性;二是通过结构、机制等中间步骤推广出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理论。实证史学是有检验的标准的,虽然这种标准没有自然科学那么强,但仍然是可证伪的。而将因果性的论述进一步推进到具有普遍意义的理论,则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他进而以西方史学形成阶段的事例对此加以阐释。希罗多德的历史解释方法不是寻找历史规律,而是用大的历史图景将事件联系起来。17世纪以来形成的史料批评方法是检验历史解释的重要方法,但是这种方法如何能够检验大的历史图景与解释,是在历史学与社会科学讨论中比较欠缺的。他还指出,新的历史解释除了来自于对西方理论的检验和对历史经验的概括外,还有很多来自对当前处境的反思。最后他指出,对于普遍性的历史图景进行检验,不仅要对历史材料与社会材料进行检查,还要对各种理论、概念做思想史意义上的思考,使其与史料批评有健康的互动。

 

 

魏斌教授指出在平时聊天时,就发现历史学者明显地分为两类。其中一类就认为历史学家的任务是重塑史实,历史解释越做越危险。但是除了纯粹做文献的学者以外,重塑史实背后一定隐含着对于历史的解释。他进一步提出疑问,我们究竟应该发展出一个什么样的解释方式。他认为从经验中提出历史解释是最佳的方式。他以自己的两篇论文为例谈了历史研究实践中的历史解释问题,从而反思:历史学家在经过复杂的考证之后,常常会懒惰化,这时脑子稍微停顿一下,就很容易滑到原有的解释框架上去了。他最后指出,我们在研究过程中,要不断地思考我们为什么要做这样的知识生产,做人文社会科学的工作是为了什么,要回答什么样的现实问题,这样才能不断反思我们的研究及其方法。

 

 

周飞舟教授从自身研究历程出发对历史解释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指出社会学在面对当代的经验材料时也同样面临着历史学所面对的解释的问题。与历史学不同,社会学的好处在于可以直接去问,但这也有巨大的陷阱,即社会学者往往把问来的答案当作事实。例如在他曾经对于“农民上楼”问题的研究中,如果去对农民做大量的访谈,得到的答案大多是农民愿意上楼。这时从政界到学界都会说“上楼”是农民的选择,要尊重农民的意愿。但是实际上农民在这个问题上并不具有完全行为责任,因此农民的回答并不是基于真实的个人意愿,而是基于农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正因为如此,他转向了对于政府行为方式的研究。只靠经验的调查,是无法把握农民与政府的关系问题,必须要放入历史中去研究。总之,实证材料一定要放入历史脉络中才能形成一个历史性的解释。访谈不能获得真实材料的另一个原因是在中国的社会结构中,人们只对具有人际信任的人讲真话,而不是从责任和义务的角度去说真话。所以社会学的调查方法应该要有所改进,要能理解被访谈者背后的意思。

罗祎楠助理教授认为西方社会学者对于中国历史的研究都是有理论预设的,这种具有支配结构的理论话语与实证材料之间是脱离的。在中国当代史学中,社会科学具有很强的拉动力,能够将中国史学的优势拉动进历史叙事和解释中。他进一步从制度史研究、思想史研究和政治事件史研究三个角度阐释了传统史学研究对历史研究意义上的因果机制构建和历史解释有了很好的积累。

 

 

方诚峰副教授指出,我们要反思历史研究中的科学主义方法论,对科学主义的信仰应该得到质疑。具体来说有一破一立。破是要反思历史研究中出现的所有框架。任何框架都不是对于实证研究的归纳,我们需要从学术史的角度反思研究框架的历史理路。立是要反思我们研究的目的是什么。历史研究尽管必须基于史料文本的工作,但是史学研究的价值则在于基于文本所创造的东西。走出重塑史实,才能做出历史解释。

 

 

吕博博士提出了当前研究中的另一种反思,即现在历史学专业的很多学生急于构建框架,这也是非常危险的。他还指出,对于一个时代的抽象概括,和用何种方法来解释一个时代,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

孙正军副教授首先回顾了20世纪中日两国学者对中国古代史研究的发展,但凡优秀的研究都是具有历史解释的研究。从历史学发展的自身理路出发,学术发展到今天也需要对历史解释进行反思。经过80年代以来实证史学近40年的发展,我们又一次认识到实证研究的不足,唤醒了我们注意历史解释的问题。历史解释必然陷入“片面的深刻”,但比起“全面的平庸”更具价值。历史解释一方面要借鉴西方社会科学理论,但是其与中国历史的契合度也常招致批评。另一方面要从中国自身历史发展中提出历史解释的框架,但是具体到史料保存状况来说也是比较困难的。

 

 

叶炜副教授首先指出,历史解释要勾勒出一个历史图景,更多的是对当代图景的反映。这本身也存在危险。其次他指出,我们今天的研究不再是像朱熹所说的“读书得间”,而是问题史学。问题可能来自材料,但更多的来自其他断代、其他国家或者其他领域。问题不一定是从历史出发的。在今天更容易获得材料的条件下,更需要敬畏史料。他进一步指出,史料可以分为有意史料与无意史料。无意史料的价值相对更大,但是也存在陷阱。例如他在上世纪90年代末寄信得到了一个邮局的凭据,上面写着“包裹中不得夹带现金与粮票”。如果若干年后得到这个史料,就会得出一个结论,即20世纪90年代末中国仍然使用粮票。但事实上当时粮票早就废止了。由此可见无意史料也不能完全相信。最后他指出,对于历史解释还是适当地保守一点好,历史解释是有边界的。认识这一点并不是要画地为牢,而是要认识到历史学的“短板”所在。

高柯立副研究员从自身研究入手,针对历史解释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赞同叶老师的看法,认为历史学有自己的边界,要认识到历史学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

徐晓宏助理教授从因果解释与观察的关系、宏观理论与微观理论、常态与突变的关系、对于人的理解、不同研究传统之间的关系等层面入手,对历史解释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张静教授指出,在社会学上,学者们面临同样的材料,研究的水准差别特别大。对于事实的挖掘,既与材料有关,也与意识形态、理论水平、历史感、研究目的等具有密切关系。因此最重要的是如何提问。提问的目标是批评性的还是建设性的,都会得出不同的结果。将经验与解释联系起来的目标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但也有相反的趋势,即把任何问题都放入一个框架中。只从表面的史料看问题而不联系理论会犯错误,纯粹用框架而不关心史料也会犯错误。在历史学与社会科学的关系问题上,她不认为历史学是社会科学的基础,相反具有社会科学的基本功会有助于历史学问题的提出。她还指出,现象之间的关系不是因果关系,现象之间的关系是经验性的,而因果关系是分析性的。只要分析就有视角的问题,只要有视角就是一个理论问题。有人说要建立中国自己的概念,这无疑是值得赞赏的,但也值得思考:中国的固有概念是否就能完全解释中国的现象?西方的一些概念在中国传统中不存在,是否就意味着不能来解释中国的问题?例如当我们在说中国人在朋友之间不能互相欺骗,难以用中国固有概念做具有学术意义的界定,但是如果用西方话语解释为“基于人际关系基础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就能够更加深入地理解这种现象。

 

 

邓小南教授指出,历史学是一门反思的学问,不但要反思历史上的问题,也要反思我们研究历史的方式。任何历史学研究框架都是可以质疑的。我们对待研究框架一要“拉得开”,二要“贴得上”。在观察框架时,要与框架拉开一段距离,思考其提出的背景和优缺点。在研究具体问题时,要有能力贴上。历史与历史学从根本上是不同的,历史学是对历史的解释,没有解释就不是历史学。历史理解与历史解释也是不同的,历史理解是叙事性的,历史解释是分析性的。所有历史解释都具有一定的有效性,而不会是终极的解释。历史学家对于历史的解释与其他学科相比更具有能动性,这种能动性往不好的方面说就是一种偏见,这需要警惕。在实证之前,对于材料的选择构成了更先期的条件。有时换一个方式提问,对于材料的选择就不同。因此我们要有追问的意识,材料的选择一定是可验证的。研究时的提问应该是内在生发的,而不是“包上”的。社会科学理论对于历史学来说是用来研究的,而不是用来包装的。改变一套叙述的方式,运用一套新颖的话语,不是用来包装的。最后邓教授指出要坚持多元化的研究。多元化应是学术理路和方法上的,而不是简单地用多元作为解释,得出无是无非,不分主次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