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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文研讲座60】王斯福:欧洲与中国的现代国家形塑与文化计划

发布时间:2017-10-24

2017年10月24日下午,“北大文讲座”第六十期在北京大学静园二院208室举行,主题为“欧洲与中国的现代国家形塑与文化计划”。文院特邀访问教授、伦敦经济学院人类学系教授王斯福(Stephan Feuchtwang)担任主讲,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王铭铭担任主持,文院访问学者、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陈波担任评议。文院特邀访问教授、伦敦大学学院人类学系教授迈克尔·罗兰(MichaelRowlands)、芝加哥大学人类学讲座教授冯珠娣(JudithFarquhar)参与讨论。

首先,王斯福教授介绍了本次讲座的研究背景。在国家产生的过程中,文化观念所形塑的共同意识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许多国家通过制定文化计划、实施文化工程来强化国家的文化意识。在王斯福教授与迈克尔·罗兰(MichaelRowlands)教授看来,中国的文明是一个非常独特的文明。在他们的理论中,文明应是具有包容性、变动不居的混合物,容纳诸多文化,并因此生成多个政治中心,但中国文明只有一个政治中心。通过比较中国与欧洲国家的形成历程,我们可以研究文化工程是否可以成为塑造民族主义国家的一种范式。

 

 

讲座的第一部分比较了中国与欧洲国家在国家层面与文明上的差异。在欧洲国家的形成过程中,文明形态从多神教到一神教再到康斯坦丁时期的基督教统治,形成了两个终极权威:一个是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与教皇,一个是拜占庭皇帝与东正教宗主教——其中都存在代表宇宙和造物主的外部权威。因此,欧洲的特点首先在于存在多个中心,两个权威虽都号称代表造物主的意志和圣经,却呈现敌对的状态;其次,文明之中包容了多个国家,实施着等级治理。

而在中国的国家型塑过程中,则形成了单一而普的文明形态。从区域性的狩猎部落,到形成大的国家,不同类别、不同区域的人群被统一到一个国家之中,并通过一种基于宇宙图景的天下观念,保证中华帝国从汉帝国以来能够历经多次崩溃却又实现统一。比较来看,中、欧存在以下不同点。首先,理念的不同:罗马帝国强调意志、爱与审判,通过神学和立法实现统治;中国则强调榜样和意志,圣人通过自我修养和道德榜样实现以天理为目标的统治,并实现世俗与宗教权威的统一。其次,中国因农民起义、外部夺权多次历经崩溃却始终保持统一;欧洲却因对教义的理解不同一再分裂,甚至因信仰差异发动战争。最后,中国的军事行动则一直停留在大陆范围之内;欧洲国家则采取了诸多海外军事行动。同时,战争还引发了欧洲的国家治理方式与合法性的变革——国家合法性从神权走向人权,“公众”的法律建构了主权的想象性统一基础,法律也由此能够约束各种权力,并定义了现代国家的主权和原则。

讲座第二部分,王斯福教授追问中国历史上是否也出现了类似的、自我定义的国家观念。他指出,宋代以来,商业化与科技发展给传统的天下观带来很大的压力。特别是来自欧洲的工业化贸易的冲击,不仅固定了天下观念中朝贡体系的边界,也强化了儒家学统和帝国对正统的支持。鸦片战争之中,外来的入侵冲击了传统政治的神圣性,激发许多知识分子讨论变法以对抗外国人强加的国家标准。在此过程中出现了诸多话语上的变化,比如大量使用“法”来讨论制度,而不再使用传统中常见的“公义”等。

王斯福教授继而提到李蕾(Leigh Jenco)对中国变法进行研究的结果。百年前,中国的知识分子关心引入西方制度是否会引起中国制度精髓的损失。谭嗣同援引王夫之对《易经》道器二的解释反对了中体西用的可能性,他认为,只有在道器复合体的层次上才可能完整学习西方的道和意义。其追随者梁启超和严复则发展出“群”这一概念来理解这个中国并没有的复合体观念。由此可见,当时中国的思想家们使用传统经典中的中国概念来生产新理论,向西方学习尝试变成一个民族国家。一个例子便是将天下理解为一个道德世界,从而置换了其在历史上的天文学和占星学的解释。

承接现代中国国家的形成历史,王斯福教授在讲座第三部分讨论了当代中国的文化工程——通过不断重述道德危机,重新建立一种历史的连续性。在建立现代国家的过程中,神圣性的缺失使得人们转使用人民、群众等概念去论证国家的合法性,并通过大众教育来塑造一种的共同文化素质。这种定义统一国家和人民的文化工程,是过去的王朝帝王自我修正传统的延续,其不同之处在于:朝向未来的话语取代了过去的历史叙事,着眼未来与复兴取代了对过去圣人之道的遵循。

当前的文化工程是在人民、国家、政党的历史文化背景下所设定的,并通过文化局、宗教局、教育局、旅游局加以实施,实施结果在居委会、宣传栏、学校当中随处可见。这些文化工程因强调统一性而遇到了许多意料不到的后果:如农村和城市依然存在着各式各样的迷信现象与小传统的回弹(如地方性信仰的重现);又如基于科学和历史叙事的文化工程,却在现实中熏陶出了以科学话语进行表达的降神会和用宇宙大爆炸理论来解释易经的占卜者;再如宗祠、族谱编纂和地方庙宇等方面的花费增加等。但是,这种文化工程的统一性已经成为一种必要的建构,甚至是重构。

 

 

讲座最后,王斯福教授将中国的文化工程与其他国家进行比较。人类学家恩斯特·盖尔纳(ErnestGellner)认为,大型工业国家的民族主义就是要将政治单位(即地域与民族单位)与人民统合在一起,因此需要提高识字率,普及大众教育,并在更广的范围内通过文化建构团结与归属感。王斯福教授认为,文化承载着意识形态的共同感,通过多种渠道的传播和互动整合成统一的单位,以此与其他文化区隔开来。中国通过变法与去殖民化形成了具有新统治合法性的国家,与其他民族国家一样,宣扬大众福利和权利、重视法权的合法性。但相比于欧洲围绕法律和个人主体而实施的文化工程,中国文化工程的独立性在于以下几点:首先,更加侧重道德和文化修正;其次,延续文化中的“人情”,即关系型道德和信任关系;再次,对法权合法性的强调弱于欧洲国家;最后,倾向使用王朝的失败案例来教导人们不仅要约束腐败行为加强自我修养,还要约束迷信。

评议环节,陈波副教授指出,王斯福教授的文化概念与一般的文化人类学者并没有太大差异,本次演讲中所提到的具有整合功能的文化工程更像是国家的一种工程,而不是部落中间的文化纽带;其次,他认为本次讲座中的文明概念更像威斯特伐利亚条约所确定的那种主权国家的文明,与莫斯的文明理论不甚相同,甚至呈对立态。随后,他提出两点问题:第一,以历史的眼光看,欧洲文明包容性不仅没有起到防止战争的作用,反而成为众多战争的根源,那么,能否在这个意义上认可亨顿的文明冲突论?第二,不论是从历史还是现在甚至是未来来看,中国都不像是一个民族国家,因此,中国无法成为一个民族国家是由于这个松散道器复合体、朝贡体系的存在还是其他什么原因?

王斯福教授对此进行回应。首先,他认为文明与文化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在一个文明中存在大量不同的文化。文明是关乎过去的,但文化却未必是历史的,更多的时候是地方性的。其次,他认为亨顿对文明的理解是完全错误的。事实上,文明本身并不是战争与冲突的来源,每一个文明都是一个包容性的存在,并不断地从其他文明中借鉴、吸收。

讨论环节,冯珠娣表示,当前中国的文化工程延续了历史上一贯的说教风格。同时,相比于中国传统的世界认知,美国具有更强的世界主义色彩——这也是电视机进入家庭之后发生的巨大转变,新媒体让人们产生了对世界公共领域的关注与认同。迈克尔·罗兰教授则进一步回应了文明与战争的问题,他认为,文明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了战争,欧洲历史上最严酷的战争恰恰发生在宗教瓦解的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