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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访学者论坛06】汲喆:世俗化理论与当代中国宗教研究

发布时间:2016-12-06


 

文研院内部讨论会于12月6日在静园二院111会议室召开。法国国立东方语言文化学院、法国多学科佛教研究中心副教授、北大文研院邀访学者汲喆作题为“世俗化理论与当代中国宗教研究”的讲演。文研院院长邓小南、常务副院长渠敬东,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何建明,邀访学者曹晋、魏斌、赵宪章、祁小春,工作委员韩笑等参与讨论。

汲喆教授首先指出,宗教曾是社会学发展初期的重要理论议题,韦伯和涂尔干对相关问题极为关注。二战之后,宗教在社会学意义上成为非西方的“他者”,故而时常被放到人类学的讨论中。直到最近二三十年,新兴宗教以及新型教派不断涌现,影响日益显著,且宗教在政治上的影响也日渐明显,它才重新回到西方当代社会学研究的中心。而当代中国宗教的发展迅速,同样受到了西方学界的广泛关注。

在理论工具方面,美国的“宗教市场理论”常被用于解释中国当代宗教。该理论代表了古典经济学在宗教方面的应用:假设人都是功利人,宗教团体如企业一般参与市场竞争。“宗教市场理论”的前提在于取代“世俗化”理论,认为在自由宗教市场的美国,宗教不会衰退。汲喆认为此种理论放弃了讨论宗教变迁与现代性的关系,将宗教还原为个体心理学的范畴,是一种理论的倒退。

本次讲演旨在讨论受到挑战的世俗化理论对于解释当代中国宗教是否有效,特别是将世俗化这一宏大概念变成可运用的分析工具,力争把对历史事实的观察和对历史事实的抽象思想结合起来,避免对世俗化的意识形态式的理解。汲喆认为我们首先应回到“世俗化”的原初意思,即“世俗权利对宗教财产的剥夺和占有”上。这里的“宗教财产”不仅包括物质性的,还有符号性的。世俗化既代表了世俗政权在取消宗教建构社会基本秩序方面的特权,同时也代表了世俗政权对宗教资本的利用和改造。这一政教之间冲突、谈判和联盟的过程不是单向的,不可逆转的,而是一种复杂反复的过程。世俗化过程虽从世俗力量对宗教的削弱开始,却会同时产生与预期相反的后果,即对宗教发生建构性的作用。从这个角度看,世俗化并不是单纯地意味着宗教的衰落,特别是宗教制度的衰落,它往往指向宗教的重构。

 

法国国立东方语言文化学院汲喆教授

 

近代中国世俗化进程的起点恰与原初意义的世俗化异曲同工。清末新政直至民国时期大力推行“庙产兴学”运动,以没收寺庙财产的方式推动现代公共建设,使得不同派别的现代精英纷纷加入毁庙的行动中。1905年科举考试的废除,象征着作为政治、社会、文化三合一的儒教解体(当然,儒教是否称为宗教,不同学者有不同的看法)。正在此时,“宗教”概念藉由日本引入中国,这一概念来自于西方人对基督教的理解,认为所有宗教都应如基督教一般,具有教会、经典、教士团体等要素,它的传入也为近代中国构建“正教”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源。与此同时,“迷信”为取消“异教”和民间信仰提供了正当性的支持。

与民国政府推动宗教世俗化相对的,是各大宗教普遍建立教会组织的活动。宗教协会作为跨寺院组织,其创立的原因主要在于对抗庙产兴学运动,而全国性宗教组织则代表了宗教与世俗化的对抗。自北洋政府以来,虽将宗教自由写入宪法,却还是不同程度地对各类宗教社团采取消极的态度。建国初期,共产党在思想上、经济上和组织上三个方面对宗教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1953年中国佛教协会的建立便是很好的一个例子。90年代恢复宗教自由后,除了正式登记在册的宗教外,一些新兴的宗教团体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使政府应接不暇。汲喆教授以法团主义的概念解释政府对宗教社团的管控,他认为在不同局势下,国家法团主义受到官方宗教机构的角色、官方宗教话语的指向和国家宗教管控的效果等三方面要素的制约。

汲喆最后提出,民国以来的宗教世俗化反映了权力社会学中支配和被支配之间的辩证关系。世俗化不是一个“自然的”、线性的历史过程,而是国家与宗教团体在一个充满冲突与和解、策略性计划和计划外后果的复杂进程中的互动。世俗化从组织、话语和实践等多个方面形塑宗教,同时,本在消解宗教的世俗化力量却反为宗教所利用,成为其自我建构的工具。世俗化反而重构了宗教。

文研院常务副院长渠敬东认为汲喆的演讲揭示了世俗化的两面和悖反,当代世界的一些极端化教派恰恰是某种世俗化力量挤压所造成的。魏斌则回顾了早期道教组织由祭酒组织到道观化的过程:摄于早期道教独立的户籍和管理体制的强大动员力,4—5世纪政府解除了祭酒组织,推动道观化,反而扩建成为新的道团组织。人民大学的何建明教授指出,世俗化进程不只发生在近代,元朝的僧侣官员也是世俗化的一种表现形式。在会议最后,与会学者一致表示:传统中国的“世俗化”与近代以来的“世俗化”有何区别,当代全球主义如何挤压形成的新兴宗教仍是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