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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文研讲座62】维罗里:现代政治思想中的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

发布时间:2017-11-10

2017年11月10日下午,“北大文研讲座”第六十二期第四讲在北京大学第二体育馆B102报告厅举行,主题为“现代政治思想中的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文研院特邀访问教授、普林斯顿大学政治学荣休教授毛里奇奥•维罗里(Maurizio Viroli)担任主讲,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李强担任主持。

 

普林斯顿大学政治学荣休教授毛里奇奥•维罗里(Maurizio Viroli)担任主讲

 

维罗里教授首先简述了以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为话题的缘由。在美国、欧洲和亚洲,民族主义的话语变得越来越强劲,而最近的一些政治事件已经充分说明了这点。作为政治理论家,维罗里教授坚信,其职责在于理解所处时代的各种问题并提供可能的应对方案。我们必须明了自身时代的动向,不然就有可能遭遇极为严峻的后果。而维罗里教授的著作《关于爱国》(For Love of Country: An Essay on Patriotism and Nationalism)则是第二个原因。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李强担任主持

 

在人们一般的观念中(甚至在一些权威的词典中),爱国主义与民族主义并没有区别,二者都被径直地解释为对祖国的爱。但实际上,从历史的维度上来讲,两者的意涵非常不同。爱国主义源于拉丁语中的patria,即fatherland,也就是祖国。民族主义则源于拉丁语中的这natio,即nation(或birth),意为民族或者出生。对古罗马人来说,对两者进行区别非常简单。patria意指共和国,一种公民在其中拥有最高权力并保持独立的政治生活。因此,它是一个政治概念,并与政治自由这一观念紧密相连。而natio所标识的是一个人的出生地,它提示我们从某个特定出生地所获取的具体内容(如口音、心态、记忆等)。我们仅仅由于出生在某个地方便自然而然地具备了这些特征,因此,它是一个文化(或说种族)的概念。

在作出这一基本区分后,维罗里教授进一步深入到历史文献中阐明两者的区别。对于古典拉丁作家来说,只有自由的共和国才是真正的祖国。如果一个人未能生活在自由之中,他便不能宣称自己拥有一个祖国。同样,在现代政治哲学领域最重要的文献中也可以发现这一观念。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开篇部分便指出,出现在该书前四章的“美德”(vertu)一词,意味着政治美德(vertupolitique),而非基督教美德或是伦理美德。

维罗里教授认为,孟德斯鸠与马基雅维利一样,将对祖国的爱理解为对保护公共自由的法律和制度的爱。热爱平等就是热爱公民平等,即平等的政治权利和在法律面前的平等。对祖国和平的爱能使公民将共同利益置于过度的私人利益与派系利益之上,这种政治美德构成了自由的基础。孟德斯鸠写道,美德的天然位置“是与自由在一起的”。相反,当政治美德最致命的敌人——野心和贪婪,构成了公民们的主导激情时,他们便无法继续生活在自由之中了。因此,公民必须勇于保卫他们的自由;而为了保卫自由,他们必须具备力量和激情,也就是一种生发于对祖国的激情。

 

 

维罗里教授在此列举了另一部重要政治文献,即启蒙运动时期由狄德罗和达朗贝尔编辑的《百科全书》(Encyclopédie)。在这里,政治美德被定义为“对祖国的爱”(amour dela patrie)、对法律的爱、对国家福祉的爱;而这种爱在民主制的关照下变得格外强烈。如同孟德斯鸠所说的,这种爱将公共利益置于私人利益之上,是一种对个体自我的摒弃。它是一种激情(而非哲学推理),因此,所有人都能获得它。它也是一种灵魂的活力,赋予最软弱的人以力量,并使他们能够“为了公共善做出伟大的事情”。

而对于patrie在《百科全书》中的涵义,也并非意指一个人的出生之地。相反地,它指的是“自由国家”(etat libre),即个体作为其中一员且被法律保护着的“我们的自由和我们的幸福”的国家。祖国(patrie)与“共和国”及“自由”同义。在专制政体之下,皇帝或是君主掌握了绝对权威,将臣民视作他的奴仆;处于专制君主支配下的民众,没有政治自由,也便没有祖国。因此,在专制主义的枷锁下,不存在祖国的概念。

接下来,维罗里教授考察了卢梭的观点。卢梭凝练地指出,“没有自由,祖国便不能存续;没有美德,自由便不能存续;没有公民,美德便不能存续”。卢梭热爱日内瓦,常骄傲地将自称为日内瓦公民。但在1764年,他却决定放弃日内瓦公民的权利。在他看来,祖国的构成要素并非城墙或是民众,而是法律、道德、宪法以及建立在这些事物之上的生活方式。祖国存在于国家及其成员的关系之中,一旦这些关系产生变化,国家就会变得更为暴虐,祖国也便不复存在。在卢梭看来,日内瓦日益为一小部分人的僭政所主导。这也是他决定离开那里、放弃公民权的原因。

 

 

这种情况曾在历史上多次出现。维罗里教授设问道,当你的祖国变得暴虐、不再正义,当它侵犯基本的人权和人的尊严,你该选择离开还是留下?即使无法脱离祖国,是否至少该在道德层面上选择离开它?一个人能这样做的原因就在于,“祖国”并不是一个物质性概念。法西斯政权治下的意大利,许多反法西斯主义者都面临着这样一个两难困境:你能继续留在这样一个对内压制、对外侵略的法西斯国家中做一个意大利人吗?

在爱国主义的历史中,除了政治自由,社会平等也是一个重要的构成要素。维罗里教授提到了19世纪的意大利政治理论家马志尼(Giuseppe Mazzini),并对社会平等作出了清晰的说明。在马志尼看来,祖国是一种由自由且平等的个体构成的民主联合,并非一个由若干部分以等级制形式构成的有机体。

“一个国家是一种由朝向单一目标的协作一致所联系在一起的自由、平等的人的同胞关系……国家并非一个集合体(aggregation),而是一种联合。如果没有一致的权利就没有真正的国家。在这种权利的一致性被等级和特权侵犯的地方,没有真正的国家”。马志尼继续写道:“一个国家并不仅仅是一片领土:特定的领土只是其基础。国家是在那一基础之上出现的观念;它是一种爱的情感,是将那片领土上的所有儿女联系起来的同胞情谊。只要你兄弟中还有一人在国家生活的发展中没有为他自己的投票权所代表,还有一人没有受到教育,还有一人虽能够且有意愿工作但却因为缺少工作而在贫穷里沉沦,你便没有获得一个应有的国家,即属于所有人并服务所有人的国家。”马志尼还将爱国主义和人道精神联系在了一起,他表示,一个爱国者不仅要热爱自己的祖国及其自由,同时也必须尊重其他民族的自由。国与国之间的边界并不能用来为道德冷漠辩护。维罗里教授还引述了阿奎那的观点,即对祖国的爱建立在仁慈之上,是对遭受苦难或是弱小之人的爱。它赋予我们力量,使我们将公共事务置于私人利益之上。

 

维罗里教授

 

接下来,维罗里教授转向讨论民族主义。赫尔德(Johann Gottfried Herder)于1774年的《关于人类教育的另一种历史哲学》中最早使用了“民族主义”一词。他写道:“如果在朝向特定形式民族幸福的特定民族倾向的发展过程中,民族间的距离日益增大,我们发现偏见便会产生。埃及人憎恨牧民和游牧民族,蔑视轻浮的希腊人。类似地,每当两个民族关于幸福的倾向和范围发生冲突时,偏见、大众的判断和狭隘的民族主义就产生了。但是偏见在其所处的时代和地点是有益的,因为幸福或许会从中产生。它督促民族聚合在他们的核心周围,使他们更紧密地与其根源相连,使之更为繁茂,并使他们在其倾向和意图方面更为热忱,也由此更为幸福。”

在赫尔德看来,民族主义意味着在精神上集中并扎根于某个特定的民族文化,意指一个人对自己民族文化的排他性依附,而这种依附应该针对普世主义和文化同化而得到保护。成为一个世界公民并不会使一个人幸福,因为这会使他失掉生活的中心,身份认同层面也充满不确定性。民族意味着同一性(oneness)——建立在历史、语言、宗教、艺术和科学之上的民族文化统一体。这种统一体将民族形构为一个个体,一个有着它自身精神灵魂、才能和力量的单一实体。尽管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难以言传的“个性”,但每个民族都以它自己的方式成为一个整体,即每个民族都是“一个拥有自身民族文化和语言的民族”。它组成一个自身的小世界,并在这个小世界中蕴涵幸福的核心。

 

 

本场讲座的最后,维罗里教授梳理了爱国主义与民族主义的区别。在赫尔德看来,国家是自然的产物,是上帝的造物。爱国主义对祖国的关切偏向于政治制度层面,其所能设想的最大罪恶莫过于国家被专制制度笼罩或是被别国征服。而相比较下,民族主义则力求护卫一个国家在语言、文化、风俗等方面的统一性。二者坚守着不同的价值序列。对于爱国主义而言,政治自由是第一位的;而至于民族主义,语言、文化的统一性则居于首位。爱国主义并不会粗暴地拒绝或阻拦一般民众要求归属特定文化、族群的欲望,它承认这种欲望和认同是强烈的,并力求对这种欲望进行改善和丰富,使它与对政治自由的向往和归属紧密相连。

维罗里教授表示,通过考察历史、辨明含义,我们可以发现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是两种不相容的道德和政治事业。法西斯统治时期的意大利历史提供了一份证据:法西斯政权自称为民族主义,而非爱国主义;而那些最卓越的法西斯政权反对者则从马志尼那里汲取了灵感,将自己视为爱国主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