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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文研论坛13】来国龙:百年“传统”与“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破坏

发布时间:2016-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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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3日,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主办的“北大文研论坛”第十三期在静园二院二楼会议室成功举行。美国佛罗里达艺术史系来国龙教授担任本次活动主讲人,带来题为“百年‘传统’与‘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破坏”的主题演讲。出席本次论坛并参与研讨的学者包括:文研院学术委员、北京大学中文系李零教授;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唐晓峰教授;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昝涛教授;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徐怡涛教授;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史睿研究员;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艺术史系罗泰教授;故宫博物院研究院王军研究馆员;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孙郁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李人庆研究员;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所苏荣誉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唐际根研究员;中国文物学会青铜器专业委员会委员梁鉴等。

来国龙教授用详实的历史资料从学术史的角度回顾了“文化遗产”概念的形成和发展,以及文化遗产的价值评估理论近百年在中国文物法制中的发展及其存在的问题。

此次演讲主题中的“文化遗产”,在中文里是一个晚近才出现的概念,20世纪90年代才开始在中国的报刊和一些法律文件里面出现。我们更早更传统的说法,如在明清的时候用的是“古董”、“古玩”;传统方志中用“古迹”、“名胜古迹”;1930年民国政府立法时用的是“古物”;1949年以后常用“文物”等。“文化遗产”是一个包容宽泛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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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佛罗里达艺术史系来国龙教授

 

随后,来国龙教授以时间为线索展开有关对“文化遗产”的讨论。在清末新政教育改革,科举制被废除,传统儒家经典从此失去了在中国文化中的重要地位。同时,西方及日本的现代新观念、新价值不断被介绍、引入中国,迫使传统的文化价值观念开始发生转变。国内以及国际中国文物市场的形成以及西方列强对中国的文化掠夺,也提高了国人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来教授特别分析了最早的一个政府保护文物的法规,即1909年清民政部的《保存古迹推广办法章程》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台的。接着来国龙教授还讨论了王国维等人关于清代皇室财产的所有权问题的争论,以及古物陈列所、故宫博物馆的开放对文物保护即艺术史研究的深远影响。五四新文化运动以科学的态度整理国故,代表了现代中国知识分子对于“传统”的基本态度。傅斯年、李济等留学生继而将西方的文物保护理念带入中国,突出强调文化遗产的科学价值,并于从西方引进的现代科学和人文学科联系起来。梁思成、林徽因等人对中国古建筑进行调查与研究,也是中国文物保护运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是强调了文物建筑的历史价值与科学价值。为了保护中国的文化遗产免遭西方帝国主义掠夺和国内外商人的破话,1930年民国政府出台的《古物保存法》宣布中国境内的地上地下的文化遗产“概归国有”。《古物保存法》奠定了中国近现代文物保护的法律体系,新中国成立以后的文物立法(包括1982年的《文物保护法》)基本上是在这一体系之内。

解放后全国拆城墙,文物保护服从于社会发展、经济建设。“文化大革命”中“破四旧”大量地表文物和民间收藏的文物受到破坏。但与此同时,经济建设和军事备战中,一大批考古遗址得到科学发掘。改革开放以来,文物的社会价值、经济价值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中国积极参加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运动,不少中国的著名文化遗产被申报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强调了中国文化遗产的普世价值。同时,国内外文物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也使这之前几乎灭绝了的盗墓、盗卖文物活动死灰复燃、甚至日益猖狂。2002年文物法的修改,允许部分文物流通和文物市场的建立,对中国文化遗产也有很深的负面影响。

总体来说,中国近现代的文化遗产保护是由国家和政府主导、由社会精英和官僚推动的一个运动。因此,文化遗产的控制和保护与国家主权紧密联系在一起。目前这一体制正处在一个转折的过程中。例如,20022013年对文物法的修订允许文物在国内流通和拍卖、买卖,就造成了很多文物保护的问题。

之后,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昝涛教授为我们介绍了中东地区文物保护和破坏的情况。昝涛教授为我们展示的视频资料显示,叙利亚极端组织出于宗教信仰相悖的荒诞理由,对伊拉克哈特拉古城遗址、摩苏尔博物馆等地的文物进行大肆破坏。昝涛教授指出,对于叙利亚冲突,人们大多对当地难民的生活更为关心;而当地古文物保护与破坏的情况,则相对不甚受到大众关注。 

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孙郁教授忆起自己做鲁迅博物馆馆长时,收到一批捐赠的文物,从那次事件以后开始注意到1927年前后北大学人与文物保护的关系。有意思的是以章太炎为例,很多人对文物保护有兴趣,一般都从金石学开始,对出土的汉砖、瓦当等收藏、整理、研究开始。当时教育部把德国考古信息引进中国,1913年鲁迅写过一篇文章,当时提到的美术概念包括文化遗产,比如古代文物。1927年前后,鲁迅、胡适写过很多关于考古学的文章,对王国维等写的文章很关注。鲁迅对日本人的考古报告感兴趣,他对中国的新史学是期待的,那一代人的价值观与传统价值观不一样,鲁迅和胡适对文物保护,有一种世界性的眼光。

唐际根研究员认为,对于文物保护的话题,不应空谈其重要性,更要从方法论的角度研究如何保护。殷墟在2006年“申遗”成功之后,附近的农村居民竟为了获更多赔偿,而继续为他们当地的建筑物添砖加瓦,近年来甚至还出现了高档住宅区和别墅。这些嵌入文物保护区的建筑,实际上都是“破坏”。唐际根指出,要解决文化遗产的名声困局,应当研究文化遗产与当代社会因素的相关性,其中受益和受损都需要量化评估,并根据量化评估的结果设立文物保护补偿机制。

李人庆研究员从农村文化发展研究的角度指出,现在我国乡村的数量正在不断减少,而乡村文明的保护涉及到中国文化的重建和文明的再生。经济水平的发展导致文化多样性的大幅减弱,例如农耕文化的景观价值被发掘时,作为农耕者的老百姓被排除在外,于是农耕作用渐渐消亡。李人庆认为,现在国内文物保护的状况虽没有中东地区那么极端,但存在许多基于“保护”名义的破坏,状况依然十分严峻。

苏荣誉研究员指出,从德国等其他国家的实践来看,文物保护必须投入巨大的经费。对安阳殷墟而言,事实上最好的保护方法就是迁走当地居民,但这在如今的社会现状中几乎不可能做到。此外,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充分记录是最好的保护方式。

唐晓峰教授指出,需要反思“文物意识”的缺失问题。北大学生都知道“红楼”,却鲜有人知道“灰楼”;都知道北大的前身是“京师大学堂”,却鲜有人去过京师大学堂的旧址。知都不知,更无所谓保护。类似的问题在社会上也普遍存在,文物意识在社会基础中的状况决定了文物保护的执行状况。

徐怡涛教授认为,应对经济发展与文物保护之间的矛盾,目前尚面临巨大挑战。将文物保护措施投诸实践,有时还需让步于民生、经济发展的压力。

史睿教授指出,唐代两京——长安和洛阳,自唐末之后一直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包括宋代兴起的金石学研究。而当一个城市不再作为国都,失去经济、军事力量时,其面积会很快缩小,而多余的部分就变为农田,其原始状态则埋于地底。因此,从都城的保护来看,洛阳的情况远好于西安。史睿教授说,由于房地产的过度开发,西安的地下都城破坏严重;但由于河南的房地产发展水平低于陕西,留下了一线生机。例如,汉魏故城太极殿、永宁寺遗址、白居易故居等洛阳城市考古的成果,其价值远超现在西安地面所见的遗迹。

梁鉴老师认为,政治和经济这两个因素对文物的破坏情况中,经济因素更为主要。例如,印控克什米尔地区有许多保存非常完好的寺庙,因为受到天气条件的制约,当地居民很少,并且每年也仅有两个月对外国游客开放。这与安阳殷墟的现况形成了显著的对比。

最后,李零教授总结说,来国龙教授从学术史的角度切入,对“文化遗产”保护和破坏的情况展开论述,这些学术史的信息亦为文物保护研究的必备课题,对于中国至少有100多年的历史可以回溯。李零教授说,我们经常用“文化浩劫”来形容文化大革命时期对文物的破坏,但我们更应意识到,现今文物的破坏状况更是“空前”的,甚至比文革时期更加严重。我们目前对文物的破坏情况,与中东地区基于政治目的的破坏不同,主要源于国人长期存在的“弃旧图新”意识。纵使经济因素在文物保护问题中占据主导地位,社会、政治的因素也不容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