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北大人文论坛】古典中国与中国古典建筑(第一部分)

发布时间:2018-07-13

 

北京大学人文论坛

由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北京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院、北京大学人文学部主办的北大人文论坛“古典中国与中国古典建筑”于2018年7月12日-13日在北京大学静园二院成功举办。

 

考古文博学院院长孙庆伟教授致开幕词。孙庆伟先介绍了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文物建筑专业的背景及发展情况。考古文博学院文物建筑专业方向是1998年在宿白先生的亲自规划设计下建立的,二十年来所培养出的学生基本已成为业内的技术或学术骨干,今年该专业的教学成果还荣获北京市教学成果一等奖。这些成绩也离不开各兄弟院校、单位给予的支持,期待今后展开更多合作。

 

孙庆伟谈到,在人文学科以往的研究中,建筑与人好像没有什么关系,但中国古典建筑作为人文的礼制空间,不能脱离人文背景来看待。本次论坛邀请来自多学科背景的学者们,从不同的视角探讨中国古典建筑。论坛中的选题即体现出这样的学术思考,可充分反映在座老师高超的学术研究水平。

 

随后,本次论坛的发起人徐怡涛教授介绍本次论坛的学术主旨。本次论坛为座谈性质,设置了与建筑相关的八个主题,每一个主题由两位不同学科的学者作为导言嘉宾来进行阐述,发言不必是非常成熟的研究结果,而重在交流与对话。会议设置了较长的讨论时间,就是希望所有在座的学者提出自己的认识体会,也很希望在座的听众参与到讨论中来。

 

主题 1 | 礼乐与建筑秩序

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教授 孙庆伟

演讲主题殷周鼎革与周原亳社

 

殷周变革,武王克商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件大事。传世文献当中有很多的记载,出土的相关材料也有很多,例如利簋上就有“武王征商,唯甲子朝”的铭文。夏商周断代工程的研究结果推测“牧野之战”发生于公元前1046年1月20日。

 

殷周变革以后对中国历史最大的影响,在于周人在政治与文化方面的变革。梁启超先生将其与陈胜吴广起义、辛亥革命并列为中国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性质的三次革命。因为殷商的变革,产生了殷遗民。每一个王朝变革之后都一定会有前朝的遗民,但是殷遗民具有特殊的历史地位。相对于商文化来讲,周人在文化高度、文化力量上都处于明显的劣势。殷遗民对于新政权的文化建设具有很大的影响力,亳社就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项。

 

社,是为祭祀土地的场所,而亳社则是以灭亡的殷之首都“亳”命名的社。设置亳舍是为了居安思危,体现了周人强烈的忧患意识。我们可以看到,在那些殷遗民众多的诸侯国中,无一例外都存在着亳社,例如宋国亳社、鲁国亳社。宋国整个国家都是殷遗民,鲁国作为周公的封地,在分封时就有六国殷遗民被其管辖,因此国中有周人的周社,也有殷遗民的亳社。

 

我们现在能看到的最完整的国家级的社就是北京的社稷坛。社稷坛就是按照文献记载复原的,其中铺五色土也是遵循旧制。周人营建新都的第一件事就是设社。社的核心为社壝。除社壝以外,一定有社主,这是社的象征。殷人的社主用石,社必须露天,社壝开北门。有些社还有社宫,是围绕社而建的辅助建筑。

 

周原亳社社主

 

在周原考古工作发掘出的社壝为长方形铺石遗迹,形制规整,边界清晰,显然是人工铺设而成,推测应为坛或墠类遗存。社主是在铺石北侧正中树立的青灰色砂岩制成的长方体立石,通高1.89米,分基座和基座以上两部分。其中基座南北长0.5米、东西宽0.75-0.82米、高1.66米(地表部分仅0.18米)。社宫基址总体呈“回”字形,面积达2810平方米,是目前所见西周时期最大的单体建筑。

 

周原亳社建筑平面复原图

 

根据上述描述,我们认为这是一座亳社。亳社的特点为“绝其天阳”,即“掩其上,柴其下,塞其三面,唯开北牖”。而这座社以南北边缘的垂直平分线计算,方向约352°,也即北偏西8°,与周原建筑都为北偏东的主体朝向不同。社的礼仪中轴位于建筑中轴之西,社主基座顶面为“亞”字形,这是商人建筑的典型特征。除此以外,腰坑墓以及墓中出土物也具有殷遗民的典型特征。

 

这项认识对于我们确认周的具体位置、周原甲骨的族属、周原遗址的聚落结构等一系列问题都是很好的切入点。

 

福州大学建筑学院教授 朱永春

演讲主题唐宋建筑的尺度秩序——以《营造法式》为例

 

《营造法式》中大木作具有两种标尺及意义:一种为材分制,斗栱都用此标尺;另一种为构造的标尺,需要实际安装时才能得出。例如,上昂与挑斡、昂桯的区别——上昂是斗栱中出跳的构件,其尺度由材分制度确定。《营造法式》规定上昂“每跳之长,心不过三十分”。而挑斡必须达到下平槫,由构造的标尺决定。昂桯从“质”的方面看,是支撑昂尾的;从“量”的方面看,其长度取决于实际构造。再例,《营造法式》中的斗栱一般是由材分规定的,但是骑斗栱是一个例外。骑斗栱是一组构件,介于两条跳中间,目的是调整上昂的角度,这组构件的出跳多少并没有规定。这样没有固定尺寸的构件在《营造法式》中大量存在,针对这些情况,发现了一个问题:《营造法式》中的大尺度并非定值。

 

这个问题最早是陈明达先生在《营造法式大木作制度研究》中提出的,陈先生认为《营造法式》缺少大尺度规定是遗漏, 甚至认为现存《营造法式》不是完本。并以六等材为率,推出大尺度数据。但陈先生给出的是有上下限的范围值,并非定值。陈先生的观点受到不少批评,但是他有很多研究方法依然值得我们学习。

 

稍检《营造法式》,就可以看到大尺度并非定值,而是贯穿在各部分。例如:两个栱之间的栱眼壁板的长度不是定值,开间也就不可能是定值。又由于存在连栱交隐与附角斗等做法,极大地增加了开间长度的不确定性。

 

那么《营造法式》是如何尺度控制的呢?

 

首先要从直梁的分类谈起。《营造法式》中将“乳栿”与“三椽栿”,两种长度不同的梁,归为同类。提示我们,《营造法式》中一些大的结构构件是按截面规格分类的,由此可知《营造法式》中大尺度,是以截面规格控制的。剩下的问题,是截面规格能否控制长度。给定截面后,其长度的极限,对工匠来说,只是常识,虽然理论上存在一个变量。实际上《营造法式》是按照截面规格和工匠经验,共同来控制大尺度的,当然这个尺度具有一定弹性,并非定值。

 

关于相对尺度的讨论问题。梁思成先生于1934年以前做出宋元明清斗栱对比图,其中宋代建筑铺作高度是柱高的一半,再考虑普拍枋,檐高与柱高度比为1.4左右。这应当是王贵祥先生“檐高与柱高度比为根号2”的结论的灵感来源。陈明达先生关于这个问题也有更精密的研究,这里略去。柱檐高度比其实与斗栱的高度有很大的关系,这个结论只能说是在一定条件下成立的,条件有二:一是斗栱的相对大小,比如唐代建筑斗栱大,一般檐柱高度比是大于根号2的;二是铺作数, 对于斗口跳、梁柱作是不成立的。因此,这样的结论并不能通用。但王贵祥先生的这种将问题简化研究的方式还是有意义的。

 

 

主题 2 | 考古遗址与建筑复原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 贾珺

演讲主题北魏洛阳永宁寺塔复原研究回顾

 

经过长期的历史变迁,我国保存下来的古代建筑是十分有限的,尤其是唐以前的建筑,几乎很难看到完整的建筑形象,所以我们不得不依赖于一些复原工作来重新勾勒出一些已经消失的著名建筑的形象。在这些复原工作中,北魏洛阳永宁寺塔受到了很大的关注。永宁寺塔是非常重要的佛教寺庙建筑,其高度惊人,历史背景深厚,甚至可以看作是北魏王朝的象征,塔建成之后很快就因为失火被烧掉了,随后不久北魏王朝覆灭。

 

做建筑复原是依靠直接与间接的证据来做进一步推导。关于永宁寺塔最直接的记载来自于《洛阳伽蓝记》,另外《水经注·谷水》、《魏书·释老志》等古籍也均有记载。除这些记载之外,复原的考古依据主要是通过中国社会科学院1979年发掘遗址得到的永宁寺塔遗址平面、剖面图,以及遗址的相关数据。一些古代砖石塔、木塔的形象也可提供非常有限的参考。

 

前后曾有四位著名学者对永宁寺塔进行过复原的研究,分别是杨鸿勋先生、钟晓青先生、张驭寰先生、王贵祥先生。虽然研究对象相同,复原方式也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几位学者的主观判断、取舍有别,这就导致复原的结果大为不同。

 

关于建筑的丈尺,北魏时期丈尺有一个浮动范围,前后不固定。杨先生均以目前台基遗址的尺寸为准,除以14丈,得到标准的1尺=27.285cm的结果。钟先生采用27.27(27.29)米,王先生与之类似,采用 27.28米。张先生完全采用现代米制来计算,不清楚其换算关系。平面的柱网布置方面,因为台基上大部分柱础还在,且无副阶,可以大致复原出平面图,大约是9间乘9间的柱网形式,内部为夯土实心。在这一点上,四位学者的复原大同小异。塔中央部分五间为实心,非常稳定,四壁雕有佛龛。 钟先生进一步发现中央有1.7米见方的坑,并认为是塔心柱(刹柱)的痕迹。关于塔的高度,杨先生复原为约147米,钟先生认为约150米,张先生认为约110米 ,王先生认为约154.95米(推测7丈为模数)。

 

差异比较大的是对角部的认识,杨先生认为此塔土木混合,转角处设有角墩,将其处理成阙的形式,符合受力原理。 钟、张、王三位先生观点比较接近,认为塔以木结构为主。

 

杨鸿勋、钟晓青、张驭寰、王贵祥四位先生

对北魏洛阳永宁寺塔的复原方案

 

观察以上几张复原图,我们可以发现,四位先生的复原结果有一定的共性,但越往高处走差别越大,差别主要在于金盘重数,平座设计,台基栏杆三个方面,这反映出了学者们不同的设计观。

 

在做建筑复原的工作时,缺失的部分远大于现存的部分,每个人复原的结果也差异显著。但复原工作依然极具价值,我们可借此看到这些建筑在历史上可能具备的形象。

 

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教授 雷兴山

演讲主题周原西周建筑

 

目前所发现数量最多的西周时期大型夯土建筑位于周原遗址,而其他地方少有发现。周原遗址中发掘最早的西周时期大型夯土建筑是凤雏和召陈两处。关于这两处建筑基址的空间布局,曾有一种“两系说”将其分为密联式和散点式。所谓密联式就是主体建筑与附属建筑紧密联结为一体,构成封闭的建筑群组,外围不需另设专门围墙,方向为南偏东,用瓦少,不见散水与路面处理,体现了中原文化的建筑特色;散点式则是主体建筑与附属建筑呈“品”字形布列,各自独立、互不联属,专设围墙,方向为南偏西,普遍用瓦,常见散水与庭院中路径,体现了西土文化的建筑特色。

 

周原遗址遗迹分布图

 

经过发掘,我们对这个问题有了一些新的想法。新发现主要来自于对凤雏的发掘工作。发掘出的三号基址院落布局情况更加复杂,不属于已有的认识范畴,我们推断其建成年代为西周早期,并一直延续使用到西周晚期。在此基础上再回头看一号基址,发现也不是那么简单。发掘过程中出现的沙土线使我们重新认识到这是一个多路多进的一体建筑。继续发掘,我们发现F6、F10等建筑完全在一个地基上,表明这是一个同时存在的建筑群。关于这些建筑的性质与族属,有很多不同的观点,我们划分功能区之后判断这个房子的主人都是殷遗民,可以称之为商系。

 

第二个发掘地点位于云塘、齐镇。云塘大型建筑基址F1有三级散水,石子路台阶,活动面保存非常好,整体大概呈“品”字形布局,符合过去所说的散点式的特征。而之后发现的齐镇F4与云塘F1基本完全相同,并且存在一大片这样的建筑,与散点式的特征不符,这样的规模不可能都是宗庙。学者们普遍认为这些建筑都属于周系,族属为周人。我反倒认为这也属于商系。第一,这些建筑属于西周晚期,可能与凤雏的建筑在形制上有时代差异;第二,周围的功能区与墓葬全部属于殷遗民;第三,西周文化分为商系与周系,东周的秦文化由西周时期的商系发展而来。

 

第三个发掘地点是召陈,我们现在还没有得到确切证据来证明它的族属。但在它的周围我们发现了大量的建筑,布局全是散点式,且符合商人“居葬合一”的习俗。

 

为什么周原有如此大比例的商人,我们认为当时周人人口本来就比较少,分封之后人口不足,所以将全国各地的殷遗民集中到了周原,因此有了这样的现象。

 

 

中国古典建筑在世界建筑体系中独树一帜,是古典中国的产物和古典中国的文化载体、审美对象及标志象征。为沟通相关学科领域,从更宏观更全面的视野考察中国古典建筑与古典中国,发现其文化联系,论证其演变机制,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北京大学人文学部发起本次“古典中国与中国古典建筑”学术论坛。论坛分为八个主题,以“导论+自由讨论”的形式展开,希望汇聚多学科的学者,科学解读建筑中蕴含的丰富历史文化信息,创新研究范式,推动学科发展,促进相关学科间的交融共见。

 

本次“古典中国与中国古典建筑”学术论坛纪要将分四期发出,明日推出7月12日下午研讨内容,主题分别为“民间社会与宗教建筑”、“墓葬与建筑”。敬请期待后续的精彩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