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田野中发现历史:历史人类学的问题、路径与探索

发布时间:2019-06-21


编者按

    2018年8月20-27日,由香港中文大学-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和遂昌县人民政府合作主办,浙江大学地方历史文书编纂与研究中心、遂昌县文广新局承办的第12届历史人类学高级研修班在浙江省遂昌县举办。研修班以讲座和考察相结合,邀请相关领域学者担任导师,以遂昌为基地,研讨、考察该地的古村镇和民间文献遗存。本文主要介绍此次研修班的概况和讲座内容,并对历史人类学的发展问题提出多维的看法。


    本文原载于澎湃新闻“私家历史”板块,由贺喜、王永曦整理,感谢澎湃新闻授权转载。


    学问上的材料原是无穷无尽,纵横历乱的布满在各人的旁边,随你要多少是多少。可惜我们只知道要他,却总不肯捋起袖子去收拾他。鸟笼的门虽开,而大家依然麕聚在笼中,啁啾自乐,安度囚牢的生活,放着海阔天空的世界而不去翱翔,这是何等的不勇啊!

——顾颉刚:《<妙峰山进香专号>引言》


    2003年开始,历史人类学高级研修班从蔚县出发,经历了15年的岁月,每年夏天这个班都会汇聚一群年轻学者,一起研读文献,田野考察,展开密集讨论。在田野与讨论中,引发深度争论与思考,也收获学术友谊。


    8月20-27日,由香港中文大学-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和遂昌县人民政府合作主办,浙江大学地方历史文书编纂与研究中心、遂昌县文广新局等单位承办的“2018年历史人类学高级研修班”在浙江省遂昌县开班。


    研修班遴选了来自哈佛大学、北京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芝加哥大学、中山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的20余位青年教师、博士后、博硕士研究生参加,他们来自历史学、人类学、社会学、建筑学等不同专业,香港中文大学、北京大学、中山大学、浙江大学等高校的近20位学者担任研修班导师。研修班还邀请遂昌的学者王正明老师与罗兆荣老师介绍了本地的人文历史与文献收集情况。


    刘志伟教授指出,我们的基本办法还是“动手动脚找材料”,不只在图书馆,还要到乡村去、到田野中去。不仅要在田野中找资料,更重要的是要在田野中解读,在田野中理解。这种方式与传统历史学的区别,最根本的还在于不把国家、文化和制度等看成是不言而喻的存在,而从“人的活动、行为、生存策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处理,以及人们怎么跟各种的自然条件、国家制度打交道”的动态过程出发,去理解历史。


    但是,当我们面对田野的时候,如何能够从建筑、形象、口述、仪式多种材料中听得到、看得到人们的历史;当我们收获田野文献的时候,如何能解读出其中的国家制度与社会逻辑;在某个区域的研究又怎样可以放在大历史的思考中进行比较和讨论。针对这些思考,研修班安排了十二场演讲,从不同角度入手,展示了学者们对于如何结合田野与文献进行研究的实践与思考,导师与学员们也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交流与探讨。


 

2018年中国历史人类学高级研修班开班合影(王永曦拍摄)


回顾与传承:从妙峰山到遂昌


    研修班于8月21日开班,开班仪式由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主任刘志伟教授主持,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院长邓小南教授委托院长助理韩笑老师致开班辞,遂昌县副县长李建霞女士代表遂昌县人民政府致欢迎词,香港中文大学-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中心主任科大卫教授作主旨发言。


    韩笑老师在致辞中表示,受邓小南老师的委托,代表她,代表本次研修班的主办方,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以及香港中文大学—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郑重地欢迎各位学员。大家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目的,相聚在遂昌。什么目的呢?就是希望在这个历史人类学流动的“黄埔军校”里,领悟方法,结识同道,切磋问难。以中山大学、厦门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和北京大学的一批学人为代表,数十年来致力于中国区域社会史的研究,持之以恒地发掘地方文献,从中透视人与社会、与国家的互动,并尝试总结和提炼一套认识中国历史变迁的原理,在学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去年底,在香港召开了“中国社会的历史人类学:总结与前瞻”学术会议,就好像一次阅兵,展现给我们丰硕的成果。“历史人类学”这场学术运动——如果可以称作运动的话——不仅持续地带给我们许多重量级的学术著作,但或许更重要的贡献,在于它造就了一个极具活力的学术共同体。从这个共同体里面,孕育出开放包容的风气,涵育出丰厚的学术传统,也形成了一些基础性的、凝聚和培育人才的平台,业已举办十五年的历史人类学高级研修班就是其中的一个。参加研修班,几乎已经成为一个认同历史人类学的年轻学者的成年礼。


2010年 韩城 第八届历史人类学高级研修班,前排中间是赵世瑜教授(贺喜提供)


    韩笑老师说,在历史人类学这个领域,几代学人扎根于中国既有学术传统,开放地吸取多学科的理论,走出了一条自己的路。它把历史研究的主体从国家转换为人,注重普通人的生活逻辑,同时兼顾对整体性的观照,得到了思想史同行们的响应;它对经济、礼仪行为中非成文、非正式实践的关注,挑战了传统制度研究的视域;它对地方社会国家化进程的洞察,为政治学、社会学的探讨注入了活力;它对碑刻、族谱、契约的出色运用,为档案的运用打开了一片新的天空。以上种种所开启的新的学术议题和学术方向,也是我们文研院所追求的,而其中所蕴含的“近者悦,远者来”的气象和胸襟,我们更心向往之。正因为此,虽然文研院成立还不到两年,但我们和华南学派的诸位朋友,已经有了相当多的交流和讨论。今年5月,文研院与香港中文大学—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在顺德正式签署了合作备忘,约定要携手推动工作坊、田野考察、研习营等等活动。我相信这次研修班将成为我们系列合作的一个良好的开端。


    研修班把集中讲解、文本阅读和田野调查相结合,让师生共同讨论、互惠共赢,这是特别自然的学习方式。十几年来,研修班是“游牧”的,田野选在哪里,研修班就开到哪里。对于一个认同历史人类学的研究者来说,田野是他们的圣地。前几天在贺喜老师的朋友圈看到了历年来参加研修班的导师们的照片,照片中大家风华正茂,如今,岁月沧桑了诸位的容颜,而当年的研修班学员,已经成长为授课导师,从中我们都能体会到一种感动,体会到新老学人是如何守护这个传统,去传承学术的薪火。


    科大卫教授在主旨发言中提到了几个机构合作的长远历史。早在研修班创办之前,我们就开始以类似的方式跑田野。这缘于我们这一群朋友发现,如果没有一点田野经验,要读懂对方的研究,是很困难的;于是提议不如到对方的研究点去看看。一开始我们的规模很小,后来萧凤霞教授从香港大学、耶鲁大学,筹集了部分经费,于是开始了暑期的研修班。赵世瑜教授英勇地承担了组织者的任务,一干好多年,是名副其实的老校长。


    科大卫老师指出,我们需要很清楚,我们这样跑一跑不等于是在做研究,而是在一个已经有研究基础的地点找感觉。有了这个基础,你才可以读懂关于这个地点的研究。这样跑一跑,的确是有用的,这联系到我们为什么要做这一回事,这也可以说明被称为历史人类学的这种旨趣为什么强调田野与文献的结合。起码有四个理由:第一,研究历史需要对地理有感觉,来到当地跑一跑可以让我们读文献时有一个想象;第二,历史学者研究一个地点,需要对这个地点有感情。感情,不论好恶,有感情才有学术的问题。第三,地方上的人还在,人活着,人的本身就蕴藏了很多历史。平常怎样祭祀祖先,面对神明,他们的举止,谈吐,都是历史在人的身上的体现。人们不一定能说清楚,而历史学者通过去观察,可以重构出我们每个人都带着这些历史;第四:地方上还有很多文献,寺庙、建筑,都承载着历史,需要我们去整理、记录。去跑田野,目的不只是找文献,而是懂得用我们跑过地方的眼光去读文献。没有这个概念,从图书馆找出一篇文献,然后每一个字每一个字来读,文献只是“死”的。当我们跑过这个地方,对当地有认识、有感情、有问题,想象当地人是怎样生活的,哪怕你想错,想错也没关系,错了就再改过来,我们才能让文献活起来。我们需要把历史学者唤起来,我们要用活的办法来读文献,这是我们的研修班的目的。


    科老师说,非常高兴香港中文大学-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中心与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的合作,同样也很高兴,还在这个主题之下,与遂昌县的民俗文化论坛结合。回想顾颉刚先生他们当年上妙峰山,就是要从民俗的活动中了解民众的生活、意愿、动力以及社会的组织。他们在中山大学创立民俗周刊。现在我们在遂昌,遂昌就是大家的妙峰山。不过,带大家跑的人,不是我们这几位了,带我们跑的人是杜正贞老师、贺喜老师以及我们的导师团队。这个导师团队里,几乎全部是我们第一期的学员,有些当年还是非正式的学员。现在我们的故事也到了另一个阶段,我希望我面对着的年轻诸位中,未来也有一位顾颉刚。



    回想顾颉刚先生他们当年上妙峰山,就是要从民俗的活动中了解民众的生活、意愿、动力以及社会的组织。他们在中山大学创立民俗周刊。


考古遗址看社会历史过程:浙江考古材料的介绍与解读


    研修班由导师带来十二场专题演讲,演讲从不同的角度展示了学者们对于如何结合田野与文献进行研究的实践与思考。


    演讲的部分由浙江考古所研究员郑嘉励开场,他以武义县明招山南宋吕祖谦家族墓地的考古为主题,提出“江南无族葬”的认识。与北宋中原地区吕夷简、富弼、韩琦、吕大临等家族墓地重视礼仪、形制规整的特点相比,江南的家族墓地各墓之间往往相隔很远,很少几代族人葬在一处。南宋吕祖谦家族作为两宋之际南渡的士大夫宗族,可视为在江南实现族葬的实例,在江南墓地礼仪形制的研究中具有承上启下的意义。与南宋士大夫家族墓地在地化的趋势不同,南宋六帝陵则是从河南巩县北宋皇陵严格照搬的“祖宗故事”,按照河南的平原埋葬形式,而非依山就势起陵。明代帝陵在制度上并非来自两宋的中原传统,更多的体现“江南传统”。


    郑老师在演讲后半段分享了他有关嘉兴子城的考古研究。嘉兴子城的考古,不仅注重对宋以前遗址的发掘,也关心元明清时代城墙、建筑遗迹的保护,从而能够在时间序列上纵观宋明以来建筑形制上的变化。他引述建筑史学者习称的“洪武新制”,即明太祖即位后在全国推行统一的衙署、文庙、城隍庙、陵墓等一套系统的建筑形制,其制度源头何在?朱元璋推行的制度必有其所本,其基础很可能是对江南地区实践的某种改造。他认为,从城市考古、墓葬考古的发现中,可以探索历史学中所谓“宋元明转型”的问题——明初固定的制度,其规划与构成的元素来自何处,是否扎根与唐宋、尤其是南宋的土壤?从形制上看,南宋可能是明代重要的制度来源。


嘉兴城区图,图中红线内为嘉兴子城


乡里制度与村落社会


    中国人民大学包伟民教授与浙江大学傅俊研究员的演讲关注宋代乡里制度的变化。梁方仲先生提出:唐宋之际,地籍逐渐取得与户籍平行的地位,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乡村基层管理体系也产生了相应的结构性变动,然而这些结构性变动的现象在文献中却很难被观察到。包教授认为:至迟到北宋中期,“乡”从制度上已经从同时承担赋役、治安等多项管理职能的基层管理单位,转向税率基本核算单位。由于乡所管辖的人户规模与地域范围都大大超过了旧制,职能也相对单一化了,因此在地方政务的实际运作中,不可能再以乡为基本管理单位来落实赋役、治安等职能。于是在乡之下,管理层级细化,唐代以乡为基本籍帐管理单位,以里作为具体的催税执行单位;自北宋中期以来,从前代承袭的乡里制已被废弃,实际运行中的乡村组织逐渐乡都化,所以文献记载与制度运作之间出现了落差。自唐代以来的乡里体系随着历史演变发生地域化与聚落化的制度蜕化,结果是已经蜕化为地理名称的某乡某里被方志编纂者作为一种地域标识体系记载下来。


    纵观而言,自唐末至北宋中期,为乡村基层组织的第一轮地域化过程;从北宋中期到宋末元初,为第二轮地域化过程。此外,制度演化之前后迭加是经常性现象,它常常会加重历史现象的复杂性(例如南宋习称保正为“里正”)。研究者需要关注历史记述与史实之间的“错位”:既着力于对帝国制度地方化现象的抽丝剥茧,更要用心对地方性历史文献不同叙述目的保持一种清醒认识。讨论帝制时期乡村管理制度,稍宜究心的另一问题,在于要防止将传统的州县政区等级概念引入其中——县衙而下的乡里都保等基层管理单位,虽然相互之间有时表现出一定的管辖与从属关系,但各自往往因特定的功能而存在,不能以正式的行政区划视之。易言之,它们每一层级的功能各有侧重,也不一定存在职权完整的管理人员。如唐代在废乡长、乡佐之后,有乡而无长,却由里正共同负责乡务;又如宋代的乡书手从乡役升为县役后,却仍在相当程度上扮演着“乡长”的角色。


    浙江大学傅俊研究员接续唐宋乡里制在制度上变化的讨论,尝试展现出南宋乡村聚落的实态。如何利用残缺不全的历史信息,最大程度的复原史实原貌?学界研究往往把乡民的日常生活分解于组织制度、阶级结构、农村经济、市镇商业、婚姻家族、社会生活等各个不同的分区界限中予以考察,如何对南宋村落社会作出更贴近历史事实的描述和解释?傅教授以《夷坚志》的一则记载“徐五纳税”出发,描绘出一位南宋普通人纳税的情境。


《夷坚志》,宋代著名笔记体志怪小说集,名取《列子·汤问》“夷坚闻而志之”之意,占《二拍》篇幅一半


文字对乡土社会的改造


    香港中文大学科大卫、贺喜教授的演讲以文字与社会变迁的关系为中心。科教授对这一问题的兴趣起源于早年的天地会研究,他发现天地会组织架构的凭借,是一张小小的纸——腰凭(即“洪英”),大多数不识字的参与者在少数识字者的操作下,通过这一文本建构起一个虚拟的共同体。科教授对文字与社会变迁之间关系的认识,受到人类学者Walter J. Ong、Jack Goody研究的启发。需要了解,没有文字的社会、有一点文字的社会、与人人识字读书的社会有很大不同,了解其中的转变是困难的。在完全没有文字的社会,知识是如何传播的?Ong坦诚地说,他连去哪里找资料都不知道!后来他去分析希腊神话的模式(神话架构)解决了这个问题。在中国乡村,常能见到把知识连到一个口头架构的现象:譬如,唱木鱼的歌,鱼的不同部位联系到不同的故事;唱一年十二个月所开的花,从而联系到每月发生的事。同样,研究者利用的谱系,也是类似的架构。问题是,一条自远而近的直线型的结构可以通过背诵(口头)记忆,但十几代的祖先,每一代有几个儿子,这种多线型得结构如何用可以用口头表述出来?所以书写的族谱与口述的族谱在结构上就不一样。


    贺喜教授用三个故事讲述了文字与社会变迁的实例。第一个故事发生在海南岛黎区,这里是开发比较晚的地区。在这里,人们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是通过仪式来解决的:有人生病要做招魂,村子遭遇了雷击,要做“打雷公”的仪式,等等。他们的世界,不像汉人社会有“神、鬼、祖先”这一类的思想体系,用一个不恰当但比较接近的表述,他们的生活中充满“灵”,这是个“万物有灵”的社会。在这里,负责仪式的人被称为“ge ba”,他们负责与灵沟通。在村子里,名字随着得名者社会关系的变化而常常发生改变。一旦有父母死亡,都需要改一次名字,除非熟知社会关系,否则这个地方叫出一个人的名字是很困难的。这些仪式也是没有利用文本的。当文字进入这个社会以后,无论是地点还是个人,称呼与实体的对应才相对固定下来。从五指山沿着昌化江入海的路线上,我们可以看到文字如何逐渐渗入社会。第二个故事讲述文字是怎么进入海南岛的腹心地带,这与清末以来海南地方势力的转变紧密相关。海南岛的五指山,从来给外界一种充满瘴气、蟒蛇、野兽、宝藏的神秘印象。但是,清末以来,外来的变化已经影响到当地的生活。水田的开发是外来者带来的技术。问黎者带着各种目的进入山区,而黎区的见闻,越来越多地被记录和发表。至1930年,这些似是而非的关于黎的分类名词又被绘上了种族分类的色彩。民族学的语言加到原本在不同脉络中产生的分类上,奠定了黎族的支系学说。同时,山里的人也在改变,走出去的黎人,把外面的世界也带入了黎区。黎族不止应用从外界带回来的知识开发当地的资源,也从而在五指山上发展出第一代可以用民族志语言的精英。海南腹心山地的故事中可以看到多层的结构:第一层是没有文字到有文字的社会,第二层是清末以来地方开发下社会结构变化的过程。学者对黎区的认识往往停留在第二层,其实我们认识的架构也是历史的产物。第三个故事讲述北宋年间族谱在吉安地区发明的故事。欧阳修回乡葬母,在父母的坟前竖立了“泷冈仟表”,其中包括欧阳氏的族谱。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他应用了在他编纂的《新唐书》<宰相世系>的格式。这个是最早在平民社会利用的图表式的族谱,在宋代成为“谱图”。对以后编纂族谱,甚至宗族的运作,至为重要。这是一个应用文字格式改变了口头资料的传播的例子。


    很多地方都经历了海南岛这种从无文字社会到被文字改造社会的,只不过海南像一块活化石一样让我们今天还能够看到这个过程。学者们的研究已经破除了宗族必然作为一个血缘群体的扩大,它是用一套血缘的语言来建构社会,宗族可以是地缘的,也可以是跨地缘的。宗族是一种制度,制度是被发明出来的,所以有它本身的历史。


科大卫教授、贺喜教授在海南(陈春声拍摄)


在田野中阅读文献:契约文书与排日账的搜集与解读


    厦门大学郑振满教授分享了他在研究中有关契约文书的收集与研读方面的心得。根据他的经验,民间契约的保存一般有三类地方:公藏机构(政协文史馆、文管局、档案馆等),文物市场与一些偏僻的地方人家中,其中最后一类是尤为珍贵的,因为它们大多保留着文献收藏原来的系统。契约文书在村民家中保存的时候大多是一包一包的,千万不能自作主张打乱分类,否则就失去了读懂文献背后逻辑的机会。田野中看到的契约,最好用拍照等方式复制,而不是购买;买走契约不仅对原来的社会是某种破坏,更有可能扰动当地的文献保存生态,更容易进入文物市场而流散。对契约文书的研究要放到一定的社会背景,尤其是有族谱一类的文献,就容易把社会网络建构起来。同时要了解契约文书是流传的过程——找到的契约文书经过哪些方式从持有人手中流动到我们面前?厦门大学杨国桢先生对契约的研究,缘起就是一次在福建建阳的阶级斗争展览时看到的七麻袋来龙去脉清晰、保存完整的契约。契约的研究不只是文献研究,更要结合田野调查与访谈,否则就说不清故事。


    厦门大学张侃教授梳理了学界对契约文书研究的几个源头:首先是以玉井是博、清水金二郎、天野元之助、戒能通孝、仁井田升、天海谦三郎等人从法制史的问题意识出发对契约文书的研究,尤其是仁井田升对各类材料予以类型化说明,为相关研究奠定了基调;仁井的学生佐伯有一、柳田节子、池田温、田仲一成等继承其敦煌文书研究,尤以池田温的法律制度史与社会经济史研究对中国大陆学界中古契约文书的研究具有深远影响。瞿同祖强调需要注意制度条文与从司法实践之间的差距,滋贺秀三则通过对台湾淡新档案的研究,提出了“诉讼形态”的概念,他们都主张从历史社会中的实际运行出发去理解法律的运作。另一方面,在上世纪三十年代“中国社会史论战”与“中国社会性质论战”结束后,傅衣凌、梁方仲从社会经济史的角度对契约文书展开研究。傅衣凌在1939年躲避日军空袭时发现了大量自明嘉靖至光绪年间的田契、租佃契、分家合约与其他流水账簿,他把相关研究整理成三篇文章,于1944年集合为《福建佃农经济史丛考》一书出版,这是中国学者第一次运用民间契约文书研究社会经济史。上世纪五十年代,傅衣凌利用徽州文书开展了有关明代徽州庄仆制度的研究,其基本问题意识在于对中国社会史与农村性质进行讨论,揭示“公”与“私”的架构体系,及社会变迁过程中,不同阶层身份的转移及抗争。梁方仲则利用黄册、鱼鳞图册、奏销册、土地执照、田契、船票、易知由单等材料,展开对田赋史的研究。杨国桢教授比较梁、傅两位先生的研究,前者把典章制度和社会经济发展变化联系起来考察,兼具制度史与社会经济史的特色,可谓精辟。


    总结契约文书的相关研究,未来的发展方向是从对社会结构的分析走向日常生活史的研究:聚焦于理解个体经验与总体结构之间的关系,以人的生活为核心连接社会各部分的历史。从研究方法上看,出现从单契考证到数位整合的转变——随着契约文书量的不断增长,研究者面对的是海量的数据如何处理的问题,这就必然要求建立民间历史文献数据库,依靠信息技术撷取文书的标题、人名、四至、买卖价格、地号、时间等特征,通过比对找出契书间的关联,从而置于更大的历史脉络中进行学术性分析。


    复旦大学刘永华教授的演讲讨论账簿文献这类史料的性质、研究史与未来研究的可能性。历史学的研究对文献的依赖程度很深,不同类型的材料,往往决定了学者能够做什么样的研究。不同文献是在各自的社会过程中产生的,用同一种社会过程背景下产生的史料做这研究会更为直接,他称之为“正面处理材料”。契约文书的作用是处理日常生活的人际交涉,而账簿在契约文书的研究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


    学界对账簿材料已经有不少的收集整理,然而直接使用账簿做研究的却很少,研究者往往对账簿这种材料望之却步。账簿的数量不少,近代最大的文献群是泰益号账簿,有1305册,时间跨度接近四十年,涉及到商号经营的方方面面。我们在乡村中见到的账簿往往不是商业账簿,而是家庭、宗族或某种社会组织(如会社)日常运作的账簿,譬如收租簿、红白喜事礼物账簿等。账簿类型以内容分,有家用簿、会簿、租谷簿、婚丧簿、商业簿等;以形式分,有流水账、总清账。过去乡村小店每有买卖出入,先写在店内小黑板上,即为“草账”;当日营业结束时以天为序形成文本,即为流水账;每隔一段时间,把前一段时间的流水账清算盘点,即为总清账。账簿有相对固定的格式——一个连续几十年的账簿,可以给研究者提供某一方面长时段、连续的史料。在使用文献时要特别注意,哪一类文献在哪种意义上是系统的,碎片化的史料给研究者的利用带来很大困难。在账簿识读方面,有学者做出了出色的研究(如蒋勤、曹树基:《清代石仓农家账簿中的数字的释读》,《社会科学辑刊》2016年第5期),他们指出账簿释读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注意:第一,账簿书写者记述时往往把位数缩略,研究者释读容易混淆小数点的位置;第二,总价与单价容易混淆;第三,书写者省略度量衡时,给理解带来困难。研究者利用账簿史料,要像今日的会计审计员一样,了解账簿所反映的出入账问题。


    回顾学界有关账簿的研究,基本可分为社会经济史与社会文化史两种取向。从经济的角度研究账簿是研究中的主流,桑巴特(Werner Sombart)、韦伯(Marx Weber)把复式记账法与资本主义的形成发展勾连起来,复式记账法的出现被认为是经济理性化具体而微的表现。在中国研究中,早在1930年代,甘博(Sidney Gamble)即利用账簿对北京郊区的一家染料店员工的工资变动展开研究。岸本美绪在账簿中注意到“七折钱”的问题,讨论不同历史时期使用的主要货币的变化。章有义先生则利用徽州的收租簿讨论了租佃制度的变动(折租、分成租等收租比例的问题)。90年代以来出现了对账簿个案具体的研究,譬如Robert Gardella的研究认为瑞蚨祥使用的还是中国传统的记账制度,而非西式复式记账法。他因而认为中国传统的记账法在处理近代商业时也是行之有效的方法。台湾学者许紫芬则重构了泰益号的复试决算构造的记账法。在经济史的一些经典议题中,账簿研究也带来了新的突破。如全汉升、王业键、陈春声等学者对清代粮价做过十分经典的研究,但他们使用的材料大多是地方官的陈报,我们不知道这些官员陈报的粮价是如何搜集到的,也不知道不同档次的粮食价格如何。账簿可以让我们了解某一个时段、某一地域的价格序列如何,从而提供了新的研究可能。


    然而,不能把账簿完全作为一种经济史料来处理——韦伯就把记账这件事本身视为一种文化产物,不是所有人都回去记账的,记账本身也不全是经济理性的表现。账簿研究的社会文化史取向体现了这一类研究的旨趣,如勒高夫(Jacques Le Goff)在对中世纪“道德的簿记”的研究强调,记账进入到宗教仪式中,对人的道德观念也产生了影响,这与明清时期中国盛行的“功过格”有异曲同工之处。其次,如果只从经济理性的角度去研究账簿,无法理解其背后的人际关系。波兰尼提醒我们,经济是嵌含在社会中的,因此不能忽视账簿所处的社会与文化背景。


    刘教授认为,每种史料都有其独特的史料价值,账簿研究并不是要强调账簿这种史料本身的重要性,而是账簿和其他文献结合使用,放置到其产生的社会与文化背景中去理解。账簿研究有可能给一些老议题带来“新惊喜”。


2006年 晋城 第四届历史人类学高级研修班。刘志伟教授、张侃教授、刘永华教授读碑(贺喜拍摄)


女性形象与精英表达


    台湾交通大学连瑞枝教授与中山大学温春来教授都将目光不约而同地投向了西南,他们二位的演讲从不同角度为我们勾勒了自明清至近代当地社会原有的逻辑与架构以及如何与王朝国家的秩序互动。


    连瑞枝教授以“历史与田野中的女性形象”为题,讨论滇西北历史中女性因素的影响。连教授在滇西北的丽江、鹤庆、北胜、大理等地开展的田野调查中发现,男性、女性在仪式中大多分开活动,老妈妈们尤其扮演重要角色:她们组织与男性参加的洞经会相区别的莲池会,组织女性祭神的神谱,其中一些识字者还从事文书的书写,不少庙宇的钥匙就保管在老妈妈的手中。在地方神明谱系中,白姐圣妃、福德龙女、诃帝梨母等带有佛教色彩的女性神明十分繁盛,受到信众顶礼膜拜。这些田野中琐碎的讯息,显示在长时期的历史情境中,佛教与女性在地方历史中的制度性影响。把田野看到的现象放到历史脉络中去理解,需要回到具体的历史情境中去。在长时段的历史情境中,滇西北是纳西、白族、彝族、傈僳、傣人等不同族群生活的地区,帝国的土官制度在当地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在这样的架构下如何怎样从内部政治体系的运作来理解族群的形成?她以不同地方的五个故事展开讨论。


    第一个故事发生在大理洱海双廊玉几岛的赵氏宗祠。在当地,赵氏与李氏虽异姓却同宗——这是因为他们的祖先姓李,因为“招夫”的习俗改姓为赵,“异姓同宗”的现象在当地十分普遍。这种“赘婿”的风俗,清初杨琼在《滇中琐记》即有记载。第二个故事发生在澜沧江边的云龙山区,云龙土官自明初的继承并非汉人社会的嫡长子继承,而是有招亲与传贤的习惯,直到清初改土归流废除为止。第三个故事发生在蒙化,明初控制当地的大族张氏被任命为里长,他们保举山里的左氏为土官,还把女儿嫁给左氏。在十五世纪的文化建构中,左氏被附会为南诏国建国始祖细奴逻之后,当时他娶了上一任领袖张乐进求的女儿;张氏与左氏的就仿佛是南诏时代的细奴逻与张氏。张氏与左氏的关系,同样是用招亲嫁女这种逻辑叙述。第四个故事:在北边的丽江府,木氏土司与鹤庆高氏白族联姻;正德年间木氏土司在士大夫的帮助下编写《木氏宦谱》时,以“诸侯”的身份建构历史。木氏土司一世祖被称为“爷爷”,是宋代时当地部落通过招亲而来的一位圣人,这又是一个“传贤”的故事。第五个故事是明代丽江木氏土司与北胜州土官、姚安土官联姻的故事:北胜州、姚安的年幼土司即位后面临叔叔们的竞争时,第一时间会向丽江木氏的舅舅家寻求帮助,丽江木氏从而控制了这一片盛产黄金的重要地带。


    连教授认为,过去的很多研究往往以“汉化”的视角看待滇西北改土归流的历史,但如果从地方习惯的角度来谈土司政治,会有不同的理解:当地的亲属制度被土司作为一种政治策略来实践。土官的继承往往采用“传贤”制,具体的做法是招亲,也就是人类学所说的“从妻居”。这是一个领地而非血缘的概念,这种婚俗有利于巩固财产,避免势力分散。当他们开始学习汉人建设宗族时,过去招亲传贤的传统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女性世系不能没有安顿,因此在传说、仪式乃至宗祠中都留下了女性角色的位置。在讲述祖先故事时,由于女性(及其背后的妻舅势力)传统的巨大影响,其故事的逻辑也与一般的汉人社会有所不同。我们往往很难看懂土司“混乱”世系背后的故事,这是因为他们带入的是汉人社会的血缘、父系等逻辑;当把女性因素置入土司传统中去理解,则会发现这只是研究者的误解。


    中山大学刘志伟教授评论说,研究者进入一个地方,往往以我们熟悉的汉人社会的标准去衡量当地;此外,早期人类学、民族学所谓“父系社会”的概念也误导了我们,一旦与“父系社会”有所不同,就感觉这里似乎是一个“母系社会”。但如果真的想了解当地社会权力的传承、改变、获得,这两套语言都不能帮助我们理解。连教授的演讲提醒我们:把“男性”、“女性”、“父系”、“母系”等概念套入历史事实是危险的,我们需要打破以前想问题理所当然的方法与眼光。


    温春来教授的演讲以“传统史料,面向上层:历史人类学视野中的民国西南民族精英”主题,兼及历史人类学的方法论。温老师与大家分享了研究的历程。他过去研究的问题是:西南地区如何整合进大一统王朝国家的秩序?就此写了《从“异域”到“旧疆”》这本书,并抓住“版图”这个概念在中国古代语境中的意义,提出“异域→羁縻→新疆→旧疆”这一西南地区的国家整合模式。现在,他要回应的问题是:中国怎样从传统王朝国家向现代民族国家转变?具体而言,他研究在民国时期,被排除在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和框架之外的西南非汉人群,怎样争取国家承认自己作为一个少数民族的身份。他通过七位西南非汉民族精英的生命故事,勾勒出了这一历史过程。并将民国这些精英们的言行与事功,贯穿到明清以及更久远的历史。在此基础上,提出“西南国家传统”这一关键概念,并提炼出一个“身份意识圈”的模型,以理解西南非汉人群精英们复杂的身份认同情形。我们发现,新中国的彝族识别,并非像某些西方学者所说的那样是一个新的创造,而是过去共同体建构的延续。当然,每个时期的共同体建构都会受到了历史以及历史记忆的限制,同时也添加进了时代的新内容。


遂昌县图书馆阅读族谱(贺喜拍摄),左手居中是连瑞枝教授


田野与理论:关于市场形成的思考


    黄国信教授从市场的角度,展现了从田野中如何发现理论。他说,关于历史人类学,我们还是从一些基本常识讲起。他觉得,历史人类学不能只讨论一个村子的故事,而是需要透过村子的故事,讲出一番道理,这个道理,最好就是理论。理论追求,也是当代历史学的目标之一。那么,田野与理论有何关系呢?他有一个感觉,我们都是从学校到学校一路读书出来的,我们的理论,基本上都是来自于书本。但是,书本的理论,很多时候是需要被挑战的。我们如何有可能去挑战书本里的理论,他觉得,一个极为重要的途径,就是进入田野。他多年前就讲过,进入田野,有时候乡民们的一句朴实的话,对学界来说,可能就是一个石破惊天的理论。黄老师的讲演,是从清代食盐走私的故事,去理解中国传统市场的形成逻辑。虽然他说案例很简单,就是他从田野上发现一个取得官盐经营资格的盐商后,注意到盐商通过一位外放到地方的粮储道,联络当地的盐法道和地方道台,获取他们的支持后,将大量官盐跨盐区即卖到另一个盐区。这是走私的故事,但是粮储道是盐商小时候的同学,所以,将空间逻辑转化成时间逻辑后,得出的结论是:基于传统文化体系的人际关系网络和国家参与与干预的制度结构,是传统中国市场形成的基本路径与策略;传统文化体系在人际关系网络与制度结构中发挥作用的机制,则是制度的非正式运作。这样就与古典经济学划清了界限,认为传统中国的市场并非如其所言形成于人类自发的秩序,而是透过制度非正式运作之下的社会关系而构建的。由此说明传统中国高度发达的市场,其性质亦非现代市场经济的市场,而是由贡赋经济体系制约下的市场。这样,就实现了从田野到理论的过渡。


田野中的历史学


    黄志繁教授的演讲以村落为主要研究对象,指出古村落中有许多历史学知识是课本上没有的,需要在田野实践中加以掌握,才能更好地理解古村落的历史。大家都知道明清科举功名有生员、举人和进士三种,但实际上,在田野中,还经常会遇见“乡进士”、“乡贡进士”、“贡元”等称呼,需要仔细加以鉴别;要特别注意的是,要注意区分明清官制中的实职和虚衔,目前在乡村中见到的很多“大夫第”、“司马第”都是清代捐纳制度的产物;阅读族谱也需要掌握一些基本的知识,包括房、堂名、谱字号、欧体、苏体、大宗谱法和小宗谱法等;古村落中的建筑有一定的规式可寻,具备基本的乡村古建知识有助于我们迅速判断古建筑的年代和性质,对了解古村落的历史非常有帮助;古村的对联和匾额用典比较多,如果熟悉《诗经》和古人常用的诸如“蟾宫折桂”、“梁孟齐辉”等典故,就比较容易理解。


    受“华南学派”的影响,许多人认为田野考察的基本模式是“进村找庙,进庙找碑”,这样的总结虽然很简练,但是,过于简单化了。实际上,进入古村落中开展田野工作,应重点开展以下工作:首先,观察地理环境和交通状况,如果有重要河流经过,就必须考虑商业和货运问题;其次,要对传统时代村民生计进行初步了解;再次,应将重要的建筑物进行大致编年,力图通过对村落中的重要建筑物进行编年,来掌握村落基本的历史;最后,要特别注意的是,了解单个古村落的历史根本不是历史学家下田野的目的,把单个古村落的历史和大历史联系起来,并和目前已有的关于大历史的叙述进行对话,才是田野考察的意义所在。


    在田野调查中要注意几个问题:始终坚持“他者”的眼光,特别注意不要以读书人的知识矫正本地知识,我们应该对“地方性知识”给予足够的尊重;最好的问题是“是什么”和“为什么”,而不应诱导性地问“可能是什么”;必须重新发现庙宇,因为庙宇曾经在中国人生活中占据重要位置(祠堂也是庙),但建国后的运动和现代教育让庙逐渐退出老百姓的生活,所以应尽量在空间和思考中重新思考庙宇的意义;一定要留出足够的时间访谈,访谈尽管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却依然是我们了解乡村社会的非常重要的手段。


2003年黄志繁教授、张小也教授、杜正贞教授在蔚县(贺喜拍摄)


族之大事,在祀与讼


    深圳大学张小也教授用她十几年来在湖北接触过的族谱等文献以及自己的个案研究成果,介绍了自己对于明清以来区域社会秩序与民事习惯的形成过程、族谱中有关诉讼的内容以及这些内容反映出来的宗族与地方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思考。


    她介绍说,在早年间所做过的湖北汉川汈汊湖的湖产纠纷中,她首次接触到族谱中有关诉讼的丰富内容,并将其引入当时正是法制史学术热门领域的法律社会史研究中,回答明清时期的民事习惯与司法审判的特点等问题。这一方法与材料上的创新,得益于她所接受的第一届历史人类学研修班的培训。在这个最早期的实践中,她利用族谱为主的民间文献,展示了明清时期人们的产权观念、发生纠纷的原因和解决纠纷的机制,梳理了法律近代化过程与新中国的土改运动的一些问题的发展脉络,并触及了区域社会的环境变迁、社会组织等更为广阔的领域。


    在接触更多的民间文献之后,她意识到有关诉讼的材料在湖北地方与其他一些地方的民间文献中是普遍存在的,特别是族谱,很多都会记载祖先围绕坟山、庙产等进行的旷日持久的诉讼,而这些内容大概都可以归结为两点:落业之艰难与宗族之必要。因此,她开始关注族谱中有关诉讼的材料如何利用的方法论问题,并从文献学与社会文化史的角度进行了更为深刻的思考。首先,如科大卫教授所言,以祖先或者神明作为产权的归属,是明清时期社会秩序发展的趋势,而纠缠不清的诉讼,是这一趋势形成的原因之一,从这个意义上看,湖北地方民间文献中记载的因诉讼而落业的过程与宗族建设是同步的;其次,如刘志伟教授所经常强调的,族谱是一个建构的产品,虽然采取了历时性的叙述方式,但解决的是当下的权利问题,所以,作为私人文献,其中的改造是不可避免的。而明清时期的产权证明就是建立在这一系列私人文献上(阿风教授所谓“私籍”)。这些都反映了宋代以后区域社会与地方民事习惯形成的历史过程。不仅如此,由于族谱等民间文献与地方志等“官方”文献之间的沟通与暗合,这些有关诉讼的逐渐丰富的内容也在一定程度上支撑了地方文化建设。


    张教授在讲座的最后强调,她所讲述的内容很多都是已经形成的结构性认识,然而作为历史研究,不能离开历史的脉络,所以这一切都要落回到地方社会的发展过程当中去,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历史人类学训练的目的。


    1928年,九十年前,立志在乡土中、田野中为民众书写历史的一群年轻人创办了《民俗周刊》。这一届的研修班开班仪式上,刘志伟老师说:“我们这样跑田野可以追溯至更早。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内地学者与香港学者合作,行走香港新界。九十年代则在珠江三角洲及福建莆田平原等地组织田野调查。这一学术传统的制度化的成果,就是2003年第一届研修班的举办。2003年带队的这几位,那时四十多岁,跑了12年,六十岁了,于是大家停下来想一想未来怎么做。现在,我们又再出发。但是,这一期,主要是由我们第一期的学员,甚至那时是硕士生,连正式学员都还不是的学者组织的。这次暑期班是我们两代学者的交替,我们有信心年轻的一代学者会继续往前走。”


    2018年历史人类学高级研修班,既是对研修班传统的继承,也是一次新的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