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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彝家》书评二则

发布时间:2020-12-06

《凉山彝家》一书是林先生对1943年凉山田野工作所得的系统整理,1947年5月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刊行,英译本(“The Lolo of Liang Shan”)于1961年在美出版(潘如澍、柳无忌译)。本书以功能主义的视角横剖彝家的社会系统,以彝人之氏族(家支)为主线,细述了彝人的氏族组织、婚姻亲属、生产方式、等级阶序、世仇制度(“打冤家”)以及巫术信仰各环节间的复杂纽结,次及这些关系对于维系彝人社会整体秩序的意义。林耀华先生发现,在无政府的彝人社会中,没有超越氏族之上的永久团体,因此氏族(家支)是理解其社会结构的核心枢纽。但同时,他并未将彝家作为一个封闭的整体加以分析,而是在该书几乎每一个章节中都贯穿了对彝汉社会之交往互渗的观察和理解。对族群之间关系与族群内结构的并置,也是林先生在凉山民族志中对经典结构功能理论的突破。


本次推送节选作者自序及第八章“冤家”两篇,前者交待了作者调查写作的前因后果;而在后者所描摹的氏族械斗中,彝人社会各环节之间的联系集中浮现,而彝汉文化之交融,也透过汉地枪支输入对械斗方式的影响得以呈现。另附《燕京社会科学》杂志于1948年刊登的日本人类学家鸟居龙藏、民族学家沈家驹先生的书评二则,以飨读者。




《凉山彝家》书评其一

文 | 鸟居龙藏



《凉山彝家》,为林耀华著,社会学丛刊乙集第五种,上海商务印书馆印行,民国三十六年(1947)五月初版。


著者为研究罗罗(LoLo)社会之权威,尝于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发表“Kin-ship System of the LoLo”之论文。著者此次所刊行之凉山夷家,为研究大凉山罗罗社会学之学术论文,全书百三十三面,并附有地图一面。


著者所研究之罗罗,系居于大凉山之Independent Lolo,为罗罗中最剽悍之种族,且欲进入此地殆属不可能,然著者以学术之故,竟冒莫大之危险与困难,以进行调查研究,乃得公布此项论文,实为余所最钦佩者也。此书虽系一小册,但为一颇有价值之珍贵论文,所得不明之大凉山罗罗,由于本书始将其完全介绍报告与学术界。


著者于民国三十二年(1943)七月二日自成都出发,经八十七日间之调查旅行,迄九月二十六日始返抵成都,读本书者应首自最后附录之川边考察纪行开始。


本书之内容,计为区域,氏族,亲属,家庭,婚姻,经济,阶级,冤家,巫术九章,并附录两篇,罗罗亲属名词及川边考察纪行。全书则以罗罗之mental culture为叙述中心,并自社会学上,文化人类学上之观点以论述之。


由以上各章观之,实将罗罗社会学上之事实完全网罗无遗,据此书则读着对罗罗之民族、社会、文化等,宛如身临其境,古余推荐其为近年来之佳著也。


余于四十余年以前,即光绪二十八年(1902)东,调查研究云南、西康等各地之罗罗,惟仅将体质测量之结果,发表于当时之人类学会杂志,其后因赴东部蒙古做调查工作,遂无暇整理罗罗调查的报告,终未将其发表。今见林耀华氏之此书,欣喜异常,乃反复读之。余于四十余年以前,固由中国之文献始得获知罗罗之情况,而首使余注意者,实为Baber氏之中国西方旅行记及P.Vial:les Lolos(1899),尤以Vial氏之论文为当时罗罗之神话、传说、语言等之权威著作。Baber氏之旅行纪,则为叙述当时罗罗之状况,曾因此获得英国地学协会之金牌奖。其后关于罗罗之书籍刊行甚多,然迄无如此次林氏能进入大凉山,而对罗罗做如斯精密之研究者,余比较此等书籍,实当以林氏之此书最为重要,故对林氏凉山夷家之出版深表敬意。


最后有望于林氏者,即彼等之各家中,有相传之罗罗文献,彼等有固有之一种文字,用以记述其神话传说。Vail氏对此于其论文中有所记述,其后之学者续行研究,并已编纂辞典。余亦曾进入一罗罗家中,得观览其文献,并抄录一份携归,刊载于当时东京丸善书店所发行之学中。想林氏对此项资料亦必有所研究,甚望今后能由此等文献上,继续社会学,人类学之研究而发表其结果也。




《凉山彝家》书评其二

文 | 沈家驹



《凉山彝家》是一本实地考察的报告,全书共有九章,另有序二(吴文藻序及作者自序),附录二(罗罗亲属名词和川边考察纪行),共约八万余字。读者可以先从附录即川边考察纪行看起,然后再看正文。


在方法论上,本书以功能观点为主,历史方面的叙述付诸阙如。所谓功能观点,简单地说,“每一种社会活动不论它是风俗制度或信仰都有它的独特的功能,不能了解它的意义。任何活动的功能,便是它在社区视为统一体系下的全部社会生活上所占的地位”(见原书吴文藻总序页四)。分析起来,所谓功能不外两点:①在全文化中,部分有其效用,②部分与部分在总体中息息相关。


作者九章内容中,便以这种功能观点,将一个被人视为神秘的罗罗社区客观的呈现在我们的眼前。随时也在各章之中对一般的误解有相当的修正。


第一章说明罗罗的地理分布,作者考察的区域在川南雷马屏峨区。我个人于民国三十四年春夏进入大凉山区,所见与本书所述大同小异,其不同之点容以后文另述。


第二章到第五章叙述社会团体从小到大的机构(氏族,亲属,家族,婚姻)。


第二章氏族 氏族是罗罗最严格的组织形态,系由父姓一系流传下来的亲属结合,并以祖先的名号称其支系。氏族亲属之间共同负有义务与责任。有时氏族所居的地域往往有好些村落,氏族村落为一关系密切的单位。氏族首领地位依赖个人能力或者勇或智而得到,白夷的归向拥护与否对于决定何人为领袖亦有相当的力量。


第三章亲属 作者在此方面的分析,在国内已出专刊之中尚属罕见并特显精彩。首先,作者认为亲属是双系或多系的,指出近代学术界普遍的错误在于严格的分别父系和母系社会以为二者系种类上的不同。实则任何社会皆有两系亲属的存在,不过父系社会子女和父系团体接触的机会多些罢了,母系社会反之亦然。作者分亲属称谓为二大类,即系血亲与姻亲,并指出罗罗亲属形成的普遍原则及其特色。而最有趣的乃是因为罗罗厉行交错从表优先婚制,反映于亲属称谓之上,甚为固定。例如,岳祖父母与外祖父母称谓相同。称岳父为舅父或为姑父。本章所附图表亦极醒目,易于了解不同的亲属称谓之间有不同的对待的关系。


第四章家族 家是罗罗的基本单位,是关系最密切的亲属团体。子女长成婚嫁时则自成家族另住一处,实行我们通常所谓的小家庭制。其组成的分子包括夫妇及其未婚的子女,以及不在亲属关系之内的娃子奴隶。家庭中男女分工,地位平等。本章对罗罗家庭内的物质布置衣食住行,亲属回避,皆有说明。日常生活成一常态,偶有年节,疾病,送鬼,祈雨等时,此常态稍有改变,生活更显丰富。


第五章婚姻 罗罗婚姻的原则是:①阶级内婚制:黑夷白夷绝对不许通婚。②氏族外婚制。③交错从表优先婚配,但姨表和并行从表不婚。④有转房制(Levirate)妇女嫁人氏族之内,即不愿其改嫁他族,普通哥哥死,弟娶兄嫂,叔死娶婶,侄死叔娶侄妇,……亦在所多有。作者并由功能观点解释此种转房制的存在:a.可增加生产,b.使社区之内男女皆有性生活。⑤一夫一妻普遍,一夫多妻者少,多妻者诸妻地位相等,各有住所。不论年龄,大妻必为大姊,次妻为妹。


以后叙述婚姻结合为两族合作的工具,并不一定按照男女本人的爱好,由父母择配到订婚结婚皆有详细叙述。罗罗在结婚迎娶之第四日回门,新郎新娘同赴岳家,午后新郎独归,新娘仍留母家,谓之“坐家”,此时可尽量享受放浪生活(当然不能违反婚姻原则),直至怀胎后,接回夫家,此亦罗罗婚姻与吾人最不同之点。


第六章至第九章说明罗罗几方面主要的生活枢纽。


第六章经济 作者首先指出初民的经济不可严格划分生产、分配、消费各种历程,以为初民经济的功能并不限于财富的生产和消费,实包括许多社会的意义。作者指出罗罗经济主要的是火耕的农业而非畜牧,纠正了一般以为罗罗是牧畜社会的误解。农业由百姓奴隶操作,黑夷只有时牧羊而已。照作者的推测以为牧畜或者是黑夷原有的经济活动,侵略白夷之后或掳掠汉人为娃子之后,奴使被侵略的民族劳作耕种。农业生产的土地归家族所有,村外牧场森林为全村人民公有,除冤家外皆可利用。附带,作者对罗罗财务的转移在本章亦有所说明。农业生产中以鸦片获利最多,为边政心腹大患。


第七章阶级 主要分成黑夷白夷汉娃,为罗罗社区文化主要特色,不明了此则无法明了罗罗社会。黑夷白夷分别甚严,彼此之间无流动可能性,饮食先后,休憩劳作皆有一定规则。作者依据体质的研究断定黑夷是黄种人而非白种人。黑夷虽有与汉人稍异:体质特点实表示原始氏族因与中原隔离未与外界婚配自成团体维持原始的体质特征所致。大约黑夷平均每户有白夷十户,白夷之中分为百姓娃子与锅装娃子,锅装娃子可变卖转让,锅装女娃可并随黑女作为陪嫁。黑夷对锅装娃子有生杀予夺之权(因有财物性质自亦不轻易杀害)。锅装娃子工作得力为主人喜欢便可配有妻室,升为百姓。主人对百姓情形稍有不同,不得买卖,情形稍好。物质享受上,黑夷与百姓奴隶相同。主人无论有何新鲜食品亦必分赠诸娃。锅装娃子的衣服首饰皆仰赖家主的供给。客人送礼给家主亦必送给奴娃。白夷娃子若有困难问题产生,主人必力谋解决的方法,黑夷白夷的关系是相互的,不是片面的,互有责任与义务。


汉娃本是汉人被掳为奴,终日操作,在倮区被辗转买卖,其身价视年龄,性别,体力而定,其后代可升为白夷。


第八章冤家 同一氏族之中不打冤家。罗罗好斗,往往为极小之事相争,引起氏族血斗,结成冤家之后并能代代相传。打冤家时实行偷袭之法,偷袭时间必待鸡鸣方可行事。事先有仪式上的准备,出发之前占卜,作战时有符灵保护。两族以上人之人联合打冤家时则行监誓之礼。夷例不占土地而劫夺人娃财物。冤家斗争经几度抢杀到和解之日即可人命对抵,无法抵偿的人命即出命价赔偿。同族争斗,往往由有力黑夷仲裁判,决如有命案发生必须偿命,不能出钱赔偿。罗罗各支系冤家相争,互相牵制,不能发展成部落以上的组织,只在与汉人做战时,临时几个氏族合作,在战后又拆散。


第九章巫术 本章之初,作者对科学宗族巫术三个名词做了一番区别叙述。作者并以为罗罗的宗教属于原始时期与巫术相混不分。一切实施多偏重于巫术的活动,巫术严格的根据传统的技艺,实行巫术者以为技艺实行没有错误的话必能达到所要求的目的。本章对于罗罗的宗教属于原始时期与巫术相混不分。一切实施多偏重于巫术的活动,巫术严格的根据传统的技艺,实行巫术者以为技艺实行没有错误的话必能达到所要求的目的。本章对于罗罗的精灵主义灵魂主义,宗教祭司,巫术巫术师,占卜,死亡仪式,神断,监誓,黑巫术,交感巫术,禁忌皆有记述,有的并作功能的解释。


作为一个科学家,作者已将罗罗社会客观的有条理的概括多方面地陈述在我们的面前。作为一个公民,我们所需要了解的当不以此为限。今天,中国政治的主流决定于汉人区域的国共局势的澄清。然而一旦和平到来,在建设新中国的时候只顾及汉族的土地均分或者工业化也还不够,少数民族的问题必须提出来解决。在本书,我们看到夷人与官厅的互相敷衍,一方面夷人仍然种植鸦片,毒化汉人,并掳掠汉人为奴,扩大发展他们的阶级社会,一方面有的汉人也以“大汉族主义”、“次帝国主义”的姿态出现,发了不少“蛮财”。这现实,当局者各有各的打算,旁观者可以看得清楚客观些,但是光作科学的客观旁观是不够的。站在发展新中国的全体的观点上看,中原要进步,边疆也需要进步,如何调和中原与边民的利益,共同促进新中国的成长,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作者在国际上已有相当声誉,对于西南边疆考察区域尤广,比较分析之后,如果作者愿意提出一个明确可行的边疆政策是我们十分期待着的。此外,继续对边疆社会作深刻的了解,和促进汉民边民的正常关系应是今后我们应该努力工作中的一部分。在学术上的贡献上说,人类学家已走出了书房,用理论研究了解实地社区,在社区中修正理论,中国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有了他们自己的园地。我们诚恳的希望吴文藻先生所说的社会学的中国化有一个光明的前途。鸟居龙藏先生曾对罗罗有过研究,他推荐这本《凉山彝家》是现在已有研究罗罗社区的最好的一本,我谨借他的权威,将这本书介绍于各位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