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未名学者讲座75】方诚峰:南宋道学家如何“治国平天下”

发布时间:2021-10-22

2021年6月15日晚,由文研院主办、兴证全球基金赞助的“未名学者讲座”第75期在北京大学静园二院208会议室举行,主题为“南宋道学家如何‘治国平天下’?”。清华大学历史系副教授方诚峰主讲,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包伟民评议。




讲座开始,方诚峰老师首先提到,无论从政治、社会还是思想的角度讲,“道学”都是南宋历史的一个关键词,道学思想对南宋历史产生了哪些实质性的影响是自己近些年的研究兴趣之一。这个问题早在南宋末年人就有所讨论,如周密对道学的评价极大影响了我们今天对道学的认识。今天学者在研究道学和南宋历史的关系时,哲学史和观念史研究经常把道学家的经历作为思想的背景。历史学界则常把道学家作为一种政治势力看待,但其活动与思想的联系并不那么紧密;人物研究试图对朱熹这样的道学家进行“多维文化”的考察,但各种维度间的联系并不具体。英语世界的学者有较多的尝试,如《经世》(Ordering the World)着重于南宋士人地方转向的思想史维度,但他们所描述的道学家多是教化者、善人长者,缺乏对其兵刑财政侧面的认识,这与南宋末年对道学末流的批评有一致之处。这就涉及两个基本的问题:其一,道学在政治上主张什么样的逻辑?其二,在这种逻辑之下他们会采取怎样的具体的行动?


道学关于“政治”有独特的阐述。朱熹强调统治者“明明德”进而“新民”,最终“明明德于天下”,即天下之人皆能自明其德(复性),与通常所理解的统治、支配的政治世界有所不同。这一逻辑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统治者的复性,另一部分是百姓的复性。这一主张的推论之一是“明德为本,新民为末”,修身是其起点,由是道学常常给人一种政治伦理化的印象。推论之二是,因为“新民”意味着“推己及人”,故而又强调“己”的责任,因此道学在南宋往往以正君心为政治的根本;余英时、陈来揭示了朱熹对“皇极”的新解;实践中,君主的“敬天”也相当程度上被落实为道学的“功夫论”。


《大学章句序》


但上述只是道学政治理论的半截,统治者的“明明德”起到典范作用,下一步是如何实现“推己及人”?这主要体现在朱熹对《大学》第十章“絜矩之道”的解释中。吴长庚对此作过较完整的梳理。朱熹认为,“絜矩之道”是实现上行下效的“政事”, “絜矩”字面意义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恕),但应该放到以“己”为中心的三方的关系中去理解。朱熹强调“絜矩”的三方关系,是因为他设想了一种“均平正方”的状态。他所认为的“平天下”并不是指天下太平,而是指“均平”的状态。而“均平”并不是平等,乃是“上下皆得行”之意,是各种人都能实践事亲、事长等伦理。进一步,朱熹认为“天下平”的最大障碍是物质问题,即朝廷的政烦赋重。由是,絜矩之道(政事)的落脚之处,实际是“财”的问题,这是民生日用最要紧的事。朱子后学完全继承了朱熹的解释,如真德秀在端平元年(1234)给亲政的理宗讲《大学》的“治国平天下”章时,也将絜矩之道的重点放在了财的问题上。总而言之,道学的政治理论确实始于“伦理”,但绝不认为统治者个人完善后上行下效就可以自然实现。“天下平”有赖于政事,即“絜矩之道”,财利是重点,可以说与其终极理想能否实现有密切的关系。



北宋 张择端《清明上河图》局部


道学的絜矩之道与传统民本思想相似又有所区别。传统的“民为邦本”思想很难与农本思想进行区分,民本与耕战密切相关,“民”是手段,“邦”是目的。而朱熹讲絜矩之道时,认为“民”之“明明德”本身就是目的,这与传统民本思想有别。朱熹的主张直指南宋政烦赋重的现实,那么,在南宋战时状态的军事财政中,道学家如何实践“絜矩之道”呢?下面以道学家在江南东路的减负运动为例。江南东路是拱卫行在的江防前线,也点缀着一些道学“圣迹”。嘉定七年(1214),真德秀到江南东路任转运副使。上任不久,即用代纳的方式减轻了建康府江宁县城南居民的和买折钱。之后,江东九郡遭到严重的旱灾和蝗灾,真德秀采用检放两税、赈济赈糶的方式救灾,并向朝廷请求钱粮,得到朝廷拨下合50万石米。


江南东路示意图


江东九郡示意图


真德秀还劾罢了知宁国府张忠恕。张忠恕是南宋初期名臣张浚之孙,张枃之子,张栻之侄,墓志铭为魏了翁所撰,对其不吝赞扬。真德秀却认为张忠恕侵夺民财,极意刻剥。这一弹劾是由赈灾时张忠恕与提举常平李道传的矛盾引起的,但真德秀的弹劾并不限于救灾,其所言“民有十怨”,都与赋税有关,和朱熹对唐仲友的弹劾内容多有可对照之处。朱熹、真德秀等人不是不了解张忠恕等人的行为是地方财政旧例,但认为在灾情中如此操作是不能容忍的。这种弹劾不是一种个人性的行为,而是道学立场者对不能践行道学立场之人的批判,后者不一定是来自道学外部的,也是当时地方官员的日常财政实践。


李道传接手宁国府后,整顿宁国府的大斛斗、略减加耗,史料可见。南宋后期当地仍然在使用李道传的斛斗、加耗之制,但已认为李道传所设的加耗亦过高,且只有丰熟年份才能满足支用。据宝祐元年(1253)孙梦观所言,宁国府的两税苗米实际收入只在十几万和六七万石之间浮动,距离二十五六万之额距离较远,而灾伤检放、倚阁放欠等是主因。


斛斗


真德秀和李道传离开后,其友人与弟子陆续到江南东路任职。嘉定九年(1216)陈宓知南康军,又遭遇旱灾,也进行了苗米检放,并在种种财政压力下减免了部分商税、力胜钱等。嘉定十五年(1222),徽州休宁县减折帛钱、折布钱,当时的漕臣陈宗仁、提举常平史定之具有朱学、陆学背景,且与权相史弥远关系颇深。袁甫于嘉定十六年知徽州,绍定二年(1229)后又作为提举常平、提刑至江东,蠲减了徽州婺源县的折帛等钱,并有巨额灾伤检放。绍定末、端平初,朱熹弟子刘叔文知徽州;嘉熙元年(1237),杨简弟子史弥鞏提点江东刑狱,都有蠲减、检放记录。因此,当理宗淳祐五年(1245)刘克庄到江东后,看到饶州财政困难、两税失收,认为其主因就包括了减税、检放等减负。南宋末年,马光祖四度到建康任总领、转运使和沿江制置大使,他被时人誉为“四海吏师”,常不被重视的一个身份是真德秀和袁甫的门人。作为当地的最高军政长官,他的主要工作是江防、修造、蠲减和赈恤,其减负措施和成果在《景定建康志》中多有记录。


总的来看,真德秀等人所做的工作包括代纳、蠲阁、检放、减耗等,主要在两税的范围内。相应地,在《宋史全文》中的理宗朝部分,可以看到很多在八月朔日禁止多收斛面附加税的诏令,说明针对两税的宽减已从道学家的个人行为而成为了朝廷日常工作的一部分。


元摹本《清明上河图》局部


这又涉及到宋朝两税征发凝固化乃至苗米大规模失收的问题。传统上常常从阶级角度来解释这一现象,这里尝试提出一个补充性的解释:两税是否已经成为道学家实践“仁政”的固定领域?两税凝固乃至失收,与南宋后期的减负运动是否互为因果?南宋在巨大的军事财政压力下,没有直接增加两税,而是以和籴的方式解决供军问题,并因超发楮币而陷入困境。此种选择,是否与上述两税的定位有关?


在减负与楮币-和籴困局之间,南宋最后的选择是“公田法”,即以限田为名,购买百姓田产为公田,以公田租解决供军困境。在可考的公田法倡议者和落实者中,有一批道学家,主要是朱子学的传人。且在落实公田法的过程中,这些人表现出了明显的酷吏色彩,并不是我们所熟悉的作为善人长者的道学家形象。限田本身是儒家的理想,公田法不但具有摧兼并的色彩,出发点又是解决和糴虐民的问题,故而从减负、击豪诸层面满足了道学家絜矩之道的追求。


北宋 杨威《耕获图》局部

故宫博物院藏


总体而言,道学对于南宋的影响在不同层次产生了不同的效果。真德秀与张忠恕在江东激烈争执,在朝中却立场一致乃至和解。在朝廷,“道学”的影响相当一致,即“道学君臣”的敬德—敬天。在地方,在军事财政压力下践行絜矩之道时,即使道学内部也存在严重的分歧,并且不比道学与反道学的矛盾更轻。今天在认识道学对南宋历史的影响时,经常将道学分为正流与末流、实践与空疏,这多出于当时南宋批评者的议论,道学产生的实际冲击在不同的政治世界中迥然不同。


方诚峰老师在讲座现场


包伟民老师评议认为,报告中所列出的一大批“道学家”是否可以被视为真正的道学家还需要考虑,不同时期的道学家群体的构成是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絜矩的解释可能带有道学的特点和逻辑,但儒家传统便强调仁政,故减负不一定非要在道学的思想体系中理解,且在整体地方行政实践中并不显得特别突出。其次,减负后地方财政困难的问题如何解决?减负背后的财政运作需要特别注意,如何挪腾,如何平衡,这些信息还相当缺乏。再者,为何宋朝不采取提高两税税额的方式来增加收入?概两税是正税,而加正税在观念中是难以接受的。正税收不上来,阶级可能是原因,但不是全部,而杂税、附加税是弥补正税缺口的重要来源,无论是否是道学家,地方官所面临的困境是相似的。最后,不应假设朱熹的理论会自动地进入到朱熹弟子的实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