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前两期的费孝通专题推送中,我们分别推出了费孝通先生在经济与社会、民族与宗教等方面的思想观点及相关论述。20世纪90年代,费孝通先生提出了“文化自觉”。《试谈扩展社会学的传统界限》一文是在费孝通先生提倡“文化自觉”以来,针对社会学人类学学科提出的,如何能进行一种“文化自觉”式的研究。本文写作于2003年,费孝通先生在文中指出社会学是一种具有科学和人文双重性格的学科,社会学的价值不仅仅在于其解决具体问题的实用性和工具性,更在于它涵养人的精神、培育完善人格和理性生活态度的人文性。因此,社会学要研究人的精神世界,不能用简单的还原论来处理,而要特别重视对意义的解释。
文章选自《费孝通文集》第16卷,由于文字略长,我们分上下两篇推送。此为上篇。
试谈扩展社会学的传统界限(上)
文 | 费孝通
费孝通先生
年过九十应当承认我一生已进入衰老阶段,躯体和四肢都已不能自如地活动,但头脑还觉得能够思考一些问题。我总觉得我们中华文化经过几千年的发展,总可能积淀着一些宝贵的东西。近年来世界的动荡,表明当前的世界已经到了亟需改革创新的时刻。此时此刻我的脑子里出现了不少过去没有想过的问题。在我和同事和学生们闲聊或讨论的时候,他们用录音机录了下来,并且整理成文,我对这些文章进行修改最后定稿。读者或许可以从中得到一些可供参考的东西。
社会学是一种具有“科学”和“人文”双重性格的学科,社会学的科学性,使得它可以成为一种重要的“工具”,可以“用”来解决具体的问题,比如预测一个社会的发展走向,调查一个群体的态度行为,分析某个社会组织的运行机制,解决某个紧迫的社会问题等;然而,社会学的价值,还不仅仅在于这种“工具性”。今天的社会学,包括它的科学理性的精神,本身就是一种重要的“人文思想”;社会学科研和教学,就是一个社会人文精神养成的一部分。社会学的知识、价值和理念,通过教育的渠道,成为全社会的精神财富,可以帮助社会的成员更好地认识、理解自我和社会之间的关系,以提高修养、陶冶情操、完善人格,培养人道、理性、公允的生活态度和行为,这也就是所谓“位育”教育的过程,是建设一个优质的现代社会所必不可少的。社会学的研究方向,也自然要考虑到这种人文方面的需要。社会学的人文性,决定了社会学应该投放一定的精力,研究一些关于“人”、“群体”、“社会”、“文化”、“历史”等基本问题,为社会学的学科建设奠定一个更为坚实的认识基础。中国丰厚的文化传统和大量社会历史实践,包含着深厚的社会思想和人文精神理念,蕴藏着推动社会学发展的巨大潜力,是一个尚未认真发掘的文化宝藏。从过去20多年的研究和教学的实践来看,深入发掘中国社会自身的历史文化传统,在实践中探索社会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是中国学术的一个非常有潜力的发展方向,也是中国学者对国际社会学可能作出贡献的重要领域之一。
究“天人之际”
社会学的一个基本问题,就是人的“生物性”和“社会性”的关系。这就使我们注意到社会学对人的“生物性”的界定,与生物学、医学意义上的人的“生理”、“生命”、“生物”的概念应当是有区别的。作为自然科学的生物学和医学,它们是把人的所谓“生物性”也就是和其他生物可比较的生命的物质形态方面,单独划分出来,孤立地看,称之为“生物性”。并以此为对象,运用物理、化学等方面的知识,进行一种“自然科学”的研究,但是却忽略了它“非生物”方面即社会的、精神的、文化的属性。比如,他们在研究一个人的生理结构和功能的时候,只考虑其“生理”、“生物”的意义,而不考虑这个人究竟是一个农民还是军人还是知识分子,他们认为这些“社会”角色在医学、生物学上“没有意义”。这种“分析”、“分解”式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是一般西方自然科学的通行的方式。
但在社会学中,我们所说的人的“生物性”,并不是这种单划出来的一个孤立的、独特的范畴,不是一个和所谓“社会性”互相隔离的属性。相反,社会学中“人”的“生物性”,应当属于人的“自然属性”的一部分,是一种更为广义的概念,是和人的“社会性”融为一体的,二者是互相兼容、包容的。确切地说,这种社会学把“社会”本身,视为广义的“自然”(包括“生物”)的一部分,“社会”的存在和演化,都是包含在广义的“自然”的存在和演化之中的。社会和自然,不是两个“二分”(duality)的概念,更不是相互“对立”的,而是同一事物的不同方面,不同层次而已。这种理念,最好的表达方式,就是中国古代“天”的概念。“天”不是像西方的“上帝”那样超越于人间万物之上的独自存在的东西,“天”和“人”是统一的,息息相关的,人的一切行动和行为,都在“天”的基本原则之中,人是不能彻底摆脱、超越这个“天”的,即所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同时,天也随着人的行为而不断做出各种反应,故有所谓“不天道酬勤”、“天怒人怨”之说。社会学中“社会”和“自然”的关系,很像这种理念,我们首先把“人”置于“自然”这个大的背景中来看,“人”和“自然”是合一的,作为人类存在方式的“社会”,也是“自然”的一种表现形式,是和“自然”合一的。我们今天用“合一”这个词,就是说它们本来就是不能分开的。尽管人们通常在语言中、在概念上把“人”和“自然”分开处理,这只不过是常规思维中为了认识和解释方便而采用的一种“概念化”(conceptualization)方式,而我们从学术角度,不把“自然”和“人类社会”割裂开来,而是把它们视为统一的,是一体的。人类社会的规律,也就是自然的规律,人类社会的原则,
也就是自然的原则;同样,自然的原则(如古人说的“天道”),也是人类社会的原则……这种观念,作为社会学研究的基础,可以使我们从一个基本的层面上,摆正人和人之外的世界的关系。即中国传统上所谓“一而二,二而一”的意思。一可以分为二,而二还是包含在一之内。
我们把“人”放到自然历史演化的总的背景下去理解,人是自然界演化的一个过程和结果,同样的所谓“社会”、“人文”也是自然的一部分,它是人根据自身的需要造出来的一个第二环境,但“人文”只能建立在自然规律和原则的基础上,“人文”的活动,只是在很多方面利用自然,利用自然特性,顺着自然内在的规律,适应它的要求,为人所用,而不能真正改变这些规律和原则,也不可能和“自然”法则对抗,不可能超越自然的基本规律。
这种“天人合一”的思想,实际上面不仅是中国的,它是世界上面很多文明所具有的基本的理念,但中国人传统上对这方面有特别丰富的认识和深刻的探讨。今天中国社会学应该继承这种传统,从自然存在和演化的角度,对“人”和“社会”进行最基本的定义。
需要注意的是,在近代,中国人这种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中国知识分子在救亡图存的努力中,曾经在短时间内大量借鉴西方近代和现代社会思想,这种借鉴对中国现代学术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为现代中国学术建立了一个重要的基础。但是,也应该看到,这种匆忙的、被动的借鉴的过程,也存在着很多粗糙和不协调之处,特别是对于人和自然的关系上面,我们在接受西方现代科学的同时,基本上直接接受了西方文化中“人”和“自然”的二分的、对立的理念,而在很大程度上轻易放弃了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的价值观。在实践中,后来大量出现的豪迈的“战天斗地”、“征服自然”、“改造山河”、“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强烈的冲动,一反中国古代人与自然环境互相依存、通融、欣赏的态度,把自然视为一种对抗性的力量。在社会学领域,则不太习惯于把人、社会、自然放到一个统一的系统中来看待,而是常常自觉不自觉地把人、社会视为两个独立的、完整的领域,忽视社会和自然之间的包容关系。
对于“人”和“自然”的关系的理解,与其说是一种“观点”,不如说是一种“态度”,实际上是我们“人”作为主体,对所有客体的态度,是“我们”对“它们”的总体态度。这种态度,具有某种“伦理”的含义,决定着我们“人”如何处理自己和周围的关系,而这种关系,是从我们“人”这个中心,一圈圈推出去,其实也构成一个“差序格局”。问题的核心是:我们把人和人之外的世界视为一种对立的、分庭抗礼的、“零和”的关系,还是一种协调的、互相拥有的、连续的、顺应的关系。对这一问题不同的回答,反映出人类不同文化、不同文明中世界观深刻的差异。
社会学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如果是基于东亚文明的历史和文化传统,那么理所当然地是一种强调协调、共处、“和为贵”的哲学基础,这种文化传统,使得我们很自然地倾向于“人”和“自然”相统一的立场。
精神世界
“人类社会”是广义的“自然”的一部分,但人是有其自身特殊性的。在很多意义上,我们可以把“人”视为已知的自然演化的最高的成就。当然,这仅仅是我们作为人本身的认识,因为我们的认识是有局限性的,我们的感知方式和能力、我们存在的形式本身、我们在时空方面的有限性等等,就是我们的局限性。我们只能这种局限性之内讨论所有的问题;至于我们的感知能力之外,这个宇宙(天)还有哪些存在形式和属性(比如人们想象的多维空间、能量化的生命等等以及想象之外的东西),我们就无法作出有意义的判断了。但在我们认知范围内,我们看到人是具有特殊性的,是明显不同于周围世界的。我曾经打过比方,假如有来自外层空间的其他的生物,他们到地球上,看到地球上生机勃勃的景象,肯定很快就会把“人”这种生物和地球上的其他东西分开。人的特殊性,是我们社会学研究的重点领域,但社会学并仅仅研究人的特殊的一面,还要研究人与自然一般相同的方面。在社会学工作者眼中,认识“人”的特殊性,不是要局限于这种“特殊”,而是要更全面地认识人的属性。
“人”的特殊性何在?或者说“人之所以为人”究竟凭什么?这是一个人们长期争论,一直没有取得共识的问题。像这类关于“人”的最基本的问题,涉及到人类对世界和自身的最基本的假设,往往会成为人类的一种精神信仰和世界观的基石,构成一种文明的基础,因此也往往成为人们争论最激烈的问题,甚至会被赋予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在中国,不同时代,不同思想流派对这一问题也有不同的回答。作为具有科学理性传统价值观的社会学,通常认同于一种科学理性的解释:人是有生命的,在自然中首先属于“生物”,这就不同于“非生物”的世界。依我看,在“生物”中,人最重要的特殊性就是人有一种“精神世界”,这是其他生物可能没有的,至少在我们的认识范围内还没有确认的发现。
人的精神世界,可以笼统地说成“人的一种意识能力”,但实际上,这是一个远远没有搞清楚的问题。社会学自身无法完全这种探索,但这种探索,对社会学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精神世界”作为一种人类特有的东西,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中具有某种决定性作用;忽视了精神世界这个重要的因素,我们就无法真正理解人、人的生活、人的思想、人的感受,也就无法理解社会的存在和运行。我们鼓励社会学工作者和学习社会学的学生,把一定的精力投放到这方面的探索和研究中,这是我们社会学相对薄弱的方面,同时也是人文价值的一个重要体现。社会学对于人的精整世界的研究,当然与哲学、神学、精神病学这些学科的研究视角是不相同的,它应该是一种“社会学”的视角。目前,社会学界如何面对这一问题,运用什么方法论和采取什么方法研究这些问题,还没有基本的规范,但这方面的研究,是十分有意义的。
从社会学角度研究人的精神世界,要避免一种简单“还原论”的倾向,那就是试图把所有精神层次的现象和问题,都简单地用“非精神”的经济、政治、文化、心理等各种机制来解释。还原论式的解释方式,看似一种圆满的“解释”,实际上这种“解释”恰恰忽视了精神世界自身的特点,忽视了“精神世界”——把人和其他生物区别开来的特殊存在物的不可替代性。社会学对于精神世界的理解,应该是把它和社会运动机制联系起来,但不是简单的替代,不是简单地用一般社会层次的因素去解释精神层次的活动。当然,最理想的,是在社会学研究中真正开辟一个研究精神世界的领域,从方法论层次上面进行深入的探索,探索如何基于社会学的学术传统和视角,开展对人的精神世界研究。
文化与“不朽”
从人的生物性和社会性的关系,自然地引出人的群体性、文化性和历史性的问题。关于人的文化性和历史性,我们经常讨论,但至今缺乏的是结合实际研究的具体的阐释。在“常人思维”中,“文化”和“历史”似乎纯粹是“社会”的东西,和“自然”、“生物”没有多大关系,可是在社会学术上,文化性和历史性,是与人的生物性密切相关的两个不同的概念。
比如,一个刚出生的一瞬间,是只有一般的“生物性”而没有社会性的,但就从此时此刻开始,就和妈妈在一起,从个体的人民,变成了“群体”的人,开始交流和互动,加入了“人类社会”的生活,也就变成了“社会”的人,具备了社会性。所以我们说从一出生,在这个“人”的生活中,就包含了社会性和生物性。
社会中的人,尽管都是已经具有社会性、生物性的双重人——个体生命的开始时,在母胎里成熟过程中和妈妈还是二而为一的,直到分娩,才告一段落,一分为二,结束母子在生物性上难分难解的状态,分别成为社会性的两个人——但各自的生物性仍然起着重要的作用,而且常常是决定性的作用,其中最基本、最明显的,就是生老病死,这种生物性的因素,你是永远摆脱不了的。所以我们说人有“社会性”,并不意味着就没有“生物性”了,社会性和生物性不是互相排斥的,不是非此即彼的,而是互相兼容、互相结合的,这就是“人”和“自然”(天)的同一性的一个方面。人的生物性,决定的人是要生老病死的,每个人民都是有生有死的,但一个社会是可能不死的,是可能长久存在下去的(当然,并不是所有社会都必然永远存在,也有整个消亡的),这种“死”和“不死”,是我们社会学研究的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社会”为什么能长久存在?因为有“文化”。而文化是如何起作用的?是基于人的群体性即社会性。群体可以超越个体的局限,每个个体的人有生有死,但不是所有的人都同时生同时死;不同的人的生与死,是有时间差的,生不同时,死不同刻,而不同时间生死的人,不同代际的人,有共处的时间,在共处的这段时间里,每个人的人生经验、知识、感受、发现、发明等等,可以互相交流,互相学习,互相传递,可以变成别人的东西,保存在别人那里。一个人的生命可能会逝去,但是他一生的知识积累,不一定随他的生命结束而消失,它们会传递给别人,传递给继续活着的人,别人再传递给别人,可以传给很多人,这种不断传递,就成为社会很多人共同的知识即文化,保存在很人的头脑中,形成一个不断增加的、动态的、更新的、分散的“信息库”,这个信息库又反过来不断塑造着新的社会成员的态度和行为,这就是文化的传承。同时,由于各种信息载体(石刻、竹简、书本、磁带、光盘等)的存在,人们可以把知识记录下来,储存起来,几十年、几百年,留给后来人,这样,即使一个社会真的消失了,一个文化中断了,但后来的社会,其他文明的活着的人还可以从那些很久以前死去的人那里学习各种知识——人和人可以跨越时间、空间的障碍,进行交流和学习,分享知识和经验。
文化传承中,有很多这种跨越时间、空间继承的例子。比如我们今天经常说“西方文化来自古希腊罗马文明”,实际上,尽管古希腊罗马本来就属于欧洲,但他们的很多文化成就,并不是通过他们自己生物性的后人直接传到近代欧洲的,而是通过阿拉伯人“转手”的。因为在中世纪,欧洲本身的很多古典文化的东西中断了,而这些东西保存在阿拉伯人那里,后来“文艺复兴”,欧洲人不是从自己前辈手里,而是从阿拉伯人那里又“取回”了很多古希腊罗马人创造的知识。又比如犹太人的希伯来语,本来已经消失了很多个世纪,仅有少数考古学家能阅读其文字,但19世纪末,犹太人要重新建国的时候,这些学者通过首先教自己家里人说,再在朋友圈子里说,范围越来越扩大,经过几十年,居然把这种已经“死去”的语言恢复过来,到1947年以色列建国的时候,希伯来语被定为“国语”。中国历史上这类例子也很多,中国春秋战国的很多东西,被秦始皇毁坏了不少,汉朝时通过仅存的一些儒生和残存的旧竹简,把儒家的东西恢复过来了,并成为官方的意识形态。历史上中原战乱时期,中原文化的很多东西传播到江南、朝鲜、日本等地区,被保存下来,然而它们在中原反而消失了,后来中原人又从这些地方把这些古代的文化成果学回来。中国人也为其他文明保存过很多重要的历史知识。比如印度文化中一直不太注重编年史,所以今天国际上研究印度历史,往往要从中国古代文献中查找资料,特别是从玄奘的游记中获得当时的资料。目前中国周边的国家的历史,也有许多因记录在中国古代文献中而得到保存。
这就是我说过的,社会和文化可以使人“不朽”。像唐朝的诗人李白,他作为一个人,他的生物性决定了他必然会逝去,但他的诗作,连同他的诗的风格,都保存在各种文献中。李白这个人,是一个具有有限生命的“人”,而他的诗和诗的风格,则是“文化”,“人”是会消失的,但“文化”保留下来了,社会长存,文化不死,创造文化的人也就“不朽”了。一个人创造的文化不仅能够保留,还能传递,还能影响别人,能激发别人的灵感,实现“再创造”,所以传统可以成为新文化生长的土壤。李白的诗作,经过几百年、一千年后,还能重新影响、塑造出别的诗人,他们可能接近李白、可能超过李白……文化把不同时间、空间的人“接通”了,可以共享生活的经历和生命的体验;文化能够超越个体生命的生死和时空的障碍,能够生生不息、发扬光大。
文化的传递,必须是一种历史过程,所有文化都必须是积累的,没有积累,没有超越生死、时空的这种积累,文化就不可能存在。
从“个人和群体”的角度理解文化,“文化”就是在“社会”这种群体形式下,把历史上众多个体的、有限的生命的经验积累起来,变成一种社会共有的精神、思想、知识财富,又以各种方式保存在今天一个个活着的个体的生活、思想、态度、行为中,成为一种超越个体的东西。当一个新的生命来到这个世界上时,这套文化传统已经存在了,这个新的生命体就直接生活在其中,接受这种由很多人在很长时间里逐步创造、积累的文化,所以文化具有历史性,它是跨越时间、空间和生命的东西,也是先于个体而存在,不随个体的消失而消失的东西。所以我们看文化,必须历史地看,只有在历史中,文化才显示出其真实的意义。
文化的历史性是广义的,不仅具体的知识和技能是在历史长河中积累传承的,更深层、更抽象的很多东西,比如认识问题的方法、思维方式、人生态度等,也同样是随文化传承的。进一步说,文化的传承,也同样包含了“社会”的传承。比如说,社会的运行机制是随文化传承的,社会结构,同样是伴随文化传承下来的。一个社会基本的结构,夫妻、父母、社区结构,都是文化的一部分,是先人传下来的,是晚辈向长辈、后人向前人学来的。学习、继承中不断有修正和创新,但只有在继承中才可能有创新,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研究社会也好,改革社会也好,绝不能抛开历史,没有一个社会结构是完全凭空构建的,它总是要基于前一个社会结构,继承其中的某些要素,在此基础上建立新的东西。比如,即使像美国这样一个“人造”的国家,其社会结构也不是从美国建国时突然开始的,而是从欧洲移植过去的。美国社会的主体结构,实际上是来自欧洲的白人移民主导建立的,他们不管什么身份——是反叛者也、流亡者也好、淘金者也好、梦想家也好——其基本的文化背景、思维方式、生态态度、知识技能等,还是在欧洲社会结构中造就的。他们在最早建立殖民地的时候,就不可避免的,只能基于欧洲的社会文化传统,他们可能属于当时欧洲的“非主流”,反对当时欧洲的主流,但他们的“非主流”,仍然是“欧洲”的非主流,是一种文明种不同的分支,所以它们的社会结构并不是凭空创造的,实际上是欧洲文化的延伸和变体。同样,像我们今天的这个“中国”,虽然是在一场摧枯拉朽的革命之后建成,但我们今天的社会结构,并不都是1949年建国时一下子凭空创造出来的,它是过去几千年社会结构演化的继续,是和过去的社会密切相关的。建国时期几亿人口的思想、文化、价值、理念都是从此前的历史中延续下来的,谁也不可能把一个社会中旧的东西突然“删除”、“清洗”,变成空白,再装进去一个什么全新的东西。我们中国的革命,形式上是“天翻地覆”、“开天辟地”,实际上,它是建立在中国社会自身演化的内在逻辑之上的,是中国文明演进中的一个连续过程的一个阶段。建国50多年后的中国社会,还是跟过去的密切相关,社会的方方面面的历史文化积累过程是不间断的、永恒的、全方位的。
“只能意会”
在社会学最基本的“社会关系”的研究中,实际上还存在着很多空白的领域,有待我们去进行探索。特别是在“人际关系”中各种“交流”的部分,始终是社会学没有说清楚的领域。比如人和人交往过程中的“不言而喻”,“意在言外”的这种境界,是人际关系中的很重要的部分。人们之间的很多意念,不能用逻辑和语言说清楚,总是表现为一种“言外之意”,这些“意会”的领域,是人与人关系中一个十分微妙、十分关键的部分,典型的表现,就是知心朋友之间、熟人之间、同一个亚文化群体成员之间,很多事情不用说出来,就自然理解、领悟,感觉上甚至比说出来还清楚。同样,在亲情之间,特别是在母亲和不懂事的孩子之间,也集中体现出这种“不言而喻”:小孩子太小,有许多感受不会用语言表达,但妈妈凭感觉就明白孩子要表达的意思,这种“意会”,是人和人交往的一种重要的状态,实际上常常是决定性的状态,它自然应该成为社会学的一个基本的关注点。
在群体中,在各种社会组织中,在社会各种圈子中,人们不仅在运用这些“意在言外”的规则进行交流、调控和协商,而且还在不断地制造着这种“不言而喻”的默契的规则。实际上,只要是有两个以上的人的地方,相处一段时间后,就会不断地生成这种默契,同时也不断地修正、更新这种“意会”的内涵,它成为人类的一种不自觉的、但又连续不断、乐此不疲的工作。几乎任何群体在任何一个场景下,都会创造一些临时的或持久性的“意会”的规则:几个住在一起的同学,很快就会发展出属于他们自己圈子的共同语言,这是不用故意去设计、安排的;同事之间在一个会议上,就可能形成临时的“意会圈子”,会散了就不再存在了;两个人一次不长的谈话,实际上也是在动态的互动中一边“试探”一边制造一种默契的过程……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一个社会,一种文化,一种文明,实际上更多地是建立在这种“意会”的社会关系基础上,而不是那些公开宣称的、白纸黑字的、明确界定的交流方式上。但是,这方面的研究还相当薄弱。尽管社会学人类学界实际上一直涉及这方面的研究,但多年来并没有集中力量探索,也就难有突破性的成就,很多东西还是一种描述性的解释。在这种“意会”的人际交往领域里,中国文化本来具有某种偏好和优势,中国社会工作者的努力,也许可以在这方面做出某种划时代的成就;反过来说,如果不突破这一点,社会学不管是作为一种应用性的专业,还是一种人文修养的学科,都存在着严重的缺憾。
这种对人际关系中“意会”的研究,并不是沙龙里、书斋里、象牙塔里的话题,也不仅仅是一种抽象理论层次的探索,它本身就涉及现实中很多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比如,在我国过去20多年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中,地区之间的发展,出现了很大的差异:一方面,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的一些区域,实现了社会经济的高速、良性发展,实际上面很多方面已经逼近发达国家的水平,可以说初步实现了中国几代人为之奋斗的“现代化”的梦想;可是另一方面,中国还有很多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还远远落后于上述发达地区,有些区域,社会的深层结构还完全停滞在二三十年前的水平,没有实现社会的基本层面的变革。对于这些问题,我们社会学界,不仅要从制度方面、意识形态方面、资金技术方面、地理位置方面来研究,而且还要特别关注其社会性的一面。比如,在很多欠发达地区,在“看得见摸得着”的方面,诸如制度、法律、规章等方面,因为同处于中国的基本制度之下,所以与发达地区并没有什么差别,很多表面的东西是完全一致的,一样的,但这些地区在相同的政策、体制条件下,发展的效果却很不相同。我们通过深度的、“参议观察”的研究就会发现,这里人们日常的、细微的人际关系、交往方式、交往心态以及与之有关的风俗习惯和价值观念,和发达地区有相当大的差异,而这些“差异”,大多是这种“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部分。这部分东西,实际上常常是构成社会经济发展差异的真正原因。所以,我们要真正有效地促进落后地区发展,比如西部开发、东北国企改造等,就必须解决这种“意会”领域的问题,否则,仅仅在那些公开说明的、表面的体制、法律、规章上做文章,是解决不了实质问题的。
日常生活中这些“意会”的部分,是一种文化中最常规、最平常、最平淡无奇的部分,但这往往正是这个地方文化中最基本、最一致、最深刻、最核心的部分,它已经如此完备、如此深入地融合在人们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以至于人们根本无需再互相说明和解释。而从社会运行的角度来看,这种真正弥散在日常生活中的文化因素,看似很小很琐碎,实际上却是一种活生生的、强大的文化力量,它是一个无形的、无所不在的网,在人们生活的每个细节里发生作用,制约着每个人每时每刻的生活,它对社会的作用,比那些貌似强大、轰轰烈烈的势力,要深入有效得多;它对一个社会的作用,经常是决定性的。根据这些年的实际调查经验,我觉得在地方社会中,越是我们“外人”看不出、说不清、感觉不到、意识不到、很难测量和调控的文化因素,越可能是一些深藏不露的隐含的决定力量,越可能是我们实际工作中的难点,也越值得我们社会学研究者关注。在研究不同的地区发展的差异时,这种被人们“视而不见”或“熟视无睹”的东西,往往正是我们揭开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秘密的钥匙。
文化的“意会”方面的实际意义,不仅限于区域发展研究,很多现实问题,比如引进外资、企业改造、基层组织、民族关系、都市文化、社区建设等,都涉及这方面的知识。我国当前大量的社会生活实践和学术研究的积累,已经为这方面的探索准备了相当的条件,社会学工作者如果能够充分利用现有的条件,加强这方面的研究,有可能在理论和应用上获得一些真正突破性的进展。
这种“意会”的研究,其实就是把社会学中最基础、最一般的概念——“社会关系”的研究向深一层推进。学术上,其实并不是总要一味去搞那些新奇的、超前的概念,很多非常平常、非常常见的概念,恰恰需要人们不断地深入探讨,也往往是我们新的学术思想的最好的切入点和生长点。“社会关系”作为社会学最常用的概念,已经被无数人大量论述和阐释过,已经是老生常谈了,但即使是这样一个人们熟知的基础性的概念,仍然有无限拓展和深化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