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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文研讲座101】赖建诚:科举与封圣——皇帝与教皇的优势独占竞争策略

发布时间:2018-11-14

 

文研讲座101

2018年10月26日下午,“北大文研讲座”第一百零一期在北京大学第二体育馆B102报告厅举行,主题为“科举与封圣——皇帝与教皇的优势独占竞争策略”。文研院特邀教授、台湾清华大学经济系荣誉退休教授赖建诚主讲,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周建波主持。

 

本场讲座聚焦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与西方中世纪的宗教封圣行为,通过探究古代中西方封圣行为的基本情况,利用经济学的相关分析工具,阐述皇帝与士人、教皇与教众之间的相互关系与行动策略,进而揭示科举制度与封圣行为的运行机制以及封圣行为在古代中西方的差异。

 

赖建诚教授

 

首先,赖建诚教授先就本次讲座的题目及内容进行简要导读。他指出,所谓的“优势独占”,即除了目前市场中已有的优势者之外,再无其他人能够拥有类似的地位或职能。显然,皇帝和教皇在各自的统治范围均具有优势独占的地位。尽管如此,他们仍需采取相关的竞争策略。赖建诚教授以中国知名古寺院(如河南开封大相国寺)提供的宗教服务为例,指出宗教日常活动中所存在的各种差别化竞争策略。对于皇帝和教皇而言,由于统治疆域广阔,中央政府对于边疆地区鞭长莫及之地控制相对较弱。为了更好地治理与控制,他们需要采取相应的策略解决这一问题。由此,封圣行为应运而生。古代中国通过察举制和科举制为皇帝选择代理人,帮忙治理国家;中世纪的天主教则通过追封逝者为圣人,用以明确地方与罗马教廷的隶属关系,强化对边远教区的控制。

 

不过,需要明确区分的是,这两种封圣行为“名同意不同”,即古代中国只是封一个名号,不会影响皇帝统治的“市场占有率”;而中世纪天主教的封圣行为会增强地方教区的影响力,对边远教区而言会改变潜在的市场占有率。

 

庇护二世(Pope Pius II)封瑟纳的凯瑟林(Catherine of Siena)为圣

 

随后,赖建诚教授简要介绍了西方天主教封圣行为和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基本情况。就西方天主教而言,其封圣行为始于对早期殉教者的追封。在其成为国教并取得独占优势后,天主教开始对各教区中放弃世俗、追求灵性的杰出修道者进行封圣,由此引发各教区对封圣资格的竞争。封圣这一行为,实际上是教皇无上权力的体现。在中世纪时期,教皇地位超乎西欧各国的世俗君主,与中国古代的皇帝相当,拥有神职人员的人事任免、教义统一解释、提出新概念、发行赦免赎罪券、颁布各种戒律、册封圣人等权力。其中,赖建诚指出,封圣权收归教皇的重要意义包括:促进教皇权力、加强中央集权、排除异教、排除异见、压制多元化。

 

在中国古代社会,类似于基督教封圣行为的现象同样存在。以西汉时期的察举制度为例,地方长官会向中央政府举荐供应中央、区域和地方所需要的官吏。这些被推荐者在通过严格的考核之后形成新一代的官僚,从而在中央维持朝廷内部势力的均衡。汉武帝时期的李广、卫青、霍去病等军事人才,正是通过这一制度脱颖而出,进而助力强盛帝国的形成。隋唐之后实行的科举制度则是中国古代社会封圣行为的又一典型案例。总之,察举制和科举制的实施,是中国古代皇帝加强中央集权、强化皇帝权威的有效手段。

 

察举制度下入仕的董仲舒

 

紧接着,赖建诚教授简要对比分析了中西方封圣行为的异同之处,进一步明确封圣行为在册封标准、实施意义与具体流程等方面的基本情况。相比于西方天主教封圣行为的目标群体是逝世已久的贤人圣者,中国古代的察举制和科举制则是“颁奖”给仍在当时活跃在社会各项活动中的优秀个人。此外,西方天主教的封圣行为间隔甚久,而古代中国的察举制和科举制是定期举行的。当然,中西方封圣行为的基本着眼点在于平衡统治阶层内部的势力。为了对封圣行为进行有效地管理与控制,古代中西方都规定了一系列严格却又不失灵活的制度安排。

 

西方天主教的封圣候选人需要通过四重审查。第一,教义上的正统性,以免异端渗入。第二,逝后的神迹见证(通过审查确认候选人与神明确有特殊关系,神愿意透过他来示现。第三,拥有如下七项美德:神学上的美德包括信念、希望与慈善,品性上的美德包括坚毅、公正、审慎、守戒;而神职人员还需要满足清贫、贞洁与服从这三项修行要件。第四,殉道,即受到强烈折磨仍不屈不挠,以身殉教。鉴于这一标准要求,封圣流程具体包括如下四个流程:首先,教区需调查候选人生前的生活是否足够圣洁,这是决定候选人能否成为“天主之仆”的前提条件;然后,梵蒂冈册封圣人部审核,最终经教皇认同具有“英雄般的操守美德”的候选者将被追赠“尊者”称号;其次,若有教徒向“尊者”祈求并获得应验的神迹一次,在罗马教廷认可后将追封“真福者”称号;最后,在教廷确认有两次神迹或者殉教行为之后,教皇方可追封其为“圣人”并将其名字列入圣人名册中。

 

与此相类似的,中国古代的察举制和科举制同样具有严格的要求与实施流程。品德与才识是评判被荐举者的重要标准。以科举制度为例,一个读书人要通过科举的途径“登天子堂”,首先需要从童生身份开始,通过童试以获得“秀才”的资格;然后通过“乡试”考取举人,凭借着举人身份参与会试,通过会试者便获得贡士的资格,并籍此参与最后的殿试。在殿试中,将按照个人的表现成绩排出高低优劣,殿试第一名成为状元,二、三名则顺次冠以榜眼、探花的荣誉称谓。

 

无论中西方,封圣行为均设立相当复杂的高标准门槛,而这些评判标准都是由最高统治者确立的。简言之,封圣行为具有如下特点:“标准由我订,成绩由我评,名单由我审”。

 

梵蒂冈圣彼得大教堂,天主教的权力中心

 

在这一制度安排下,各教区/地区会自主积极地举荐本地的圣人参与封圣行为,以提升本区域的影响力,获取长久性荣誉,而地方的热心投资者则成为“功名系统的企业家”。显然,这是一套复杂多远的政策考虑,只要纳入封圣的审核程序,中央与地方的隶属关系就建立起来。中西方实行封圣行为的目的无不在于笼络地方人心、避免区域割据分裂、确保中央的独占权。

 

此外,赖建诚教授明确地提出了古代中西方封圣行为背后的独占需求问题。以西方天主教的封圣历史为例,罗马教廷的封圣行为更多地受独占者“需求”因素的影响,民间对于圣人或圣女的“供给意愿”并不会影响封圣行为的最终结果。德洛斯的相关研究成果表明,在科技迅速发展的19世纪和20世纪时期,罗马教廷的封圣人数并未出现较大的下降趋势。此外,历代封圣过程实际上存在较大差异,这恰恰反映了罗马教廷对圣人或圣女的“需求强度”会随着具体现实需要的变化而灵活改变。从封圣性别分布的角度看,近1000年来,女性整体封圣比例约为六分之一,其中有一半在20世纪受封的。这一统计表明,罗马教廷延续千年的封圣行为在条件要求上同样具有弹性。1983年,圣约翰·保罗二世进行了封圣作业程序的新改革,具体包括以下几点修改内容:加快封圣进程,受封人数因而激增;对神迹的要求减半,从两次变为一次;将原本需要在当地和罗马各举行一次的封圣仪式改为合计起来做一次;将原本需要通过“魔鬼律师”的严格审核,改为提交一篇博士论文……这一系列改革的特色在于,在新时代新需求的背景下,天主教积极寻找合适的配合者和听从者。

 

反观中国古代的封圣做法,察举选官与西方宗教的封圣制度有相同之处,即都是由于统治上的需求创造出的“被封圣”的供给。无论察举制还是科举制,都是中央统治阶层根据自身的需求和现实情况的变化而选定的相应封圣策略,但相对而言,中国科举制度的选拔标准较为稳定。赖建诚教授指出,理解上述现象的关键在于,教皇与皇帝才是圣人或者官僚的需求者,且他们是这个市场中的垄断需求者,民间的供给并不能影响最终的封圣数量。此外,宗教中的教徒或有志于从政的读书人,必须通过自身的长期积累才有可能获得被挑选或被举荐的资格,而这一行为的回报显然只取决于市场中的唯一需求者——教宗或者皇帝。进而,教皇和皇帝会根据自身的利益需求,随势调整封圣的相关规则或流程,而“供给者”们只能被动接受并参与其中。

 

最后,赖建诚教授总结了本次讲座的三个主要结论:第一,中国古代优势独占者的竞争策略并非出于扩大市场占有率的考虑,而天主教的封圣行为则是基于扩大市场占有率的目的而形成的;第二,中国察举制与科举制具有较为明显的供需关系,但天主教的封圣行为则是由教皇单一需求者的需求情况所决定;第三,自隋唐后科举制度的基本形式及标准并未有较大变动,但天主教的封圣行为及相应的标准条件会随现实需求的变化而改变。

 

敦煌莫高窟220窟中的太宗皇帝李世民像

自隋唐后科举制度的基本形式及标准并未有较大变动

 

评议阶段,周建波教授就本次讲座进行简要评点。他指出,本次讲座视角新颖,通过组织行为学和经济学视角的结合,对比分析了古代中西方的封圣行为。首先,他认可赖建诚教授对中国古代科举制的理解,中国古代科举制度对提高官僚素质、扩大国家影响力和促进人力资本积累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其次,“功名系统的企业家”引人深思,这为理解封圣背景下地方竞争活动提供新的想法。此外,本次讲座启发我们从组织比较的视角看待宗教活动的历史演变。实际上,包括宗教在内的多种组织之间是具有可比性的。相较于生产、销售物质产品的大多数组织而言,宗教组织可以被视为销售精神产品的组织。以佛教在中国的传播为例,在某种意义上看,佛路是与商路相似的,佛教在传播与发展过程中彰显着某些现代商业经营管理策略的精髓。因此,本次讲座对于宗教学研究同样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交流环节中,到场的同学们先后就天主教封圣行为的金钱成本、宗教产业观、西方天主教缘何追封逝者、如何理解高封圣标准对中央独占权的巩固等问题与主讲人进行较为深入地交流与探讨。赖建诚教授一一予以回应。他指出,罗马教廷追封逝者的重要原因在于保证候选人的洁净无瑕(proven innocent),确保封圣行为的神圣性。而封圣的高标准实际上形成了一种高进入门槛、高退出门槛的垄断,并以此进一步确保了教会的绝对权威。至于中国封圣过程中所出现的其他情况,实际上可被视作统治者在博弈过程中所采取的混合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