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邀访学者论坛】姚治华:何以知道我们有意识?——人工智能、意识哲学与佛学

发布时间:2023-05-09

2023年5月9日下午,文研院第十四期邀访学者内部报告会(第九次)在北京大学静园二院111会议室举行。文研院邀访学者、香港中文大学哲学系教授姚治华作主题报告,题目为:“何以知道我们有意识?——人工智能、意识哲学与佛学”。第十四期邀访学者陈壁生、郜同麟、郭小雨、胡成、鞠熙、廖钦彬、林岩、谢地坤、余辉、翟韬、张震、朱天曙、西村阳子、Isaac Bazié,北京大学哲学系李四龙教授、赵悠助理教授,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叶少勇副教授,文研院副院长杨弘博、院长助理韩笑出席并参与讨论。


姚治华老师首先讨论了人工智能的主题。2022年6月,谷歌公司的工程师布莱克·莱莫因(Blake Lemoine)披露了他与谷歌的人工智能系统LaMDA (Language Model for Dialogue Applications)间的笔谈实录。在谈话中,LaMDA说它能内省(introspective),能思考生命的意义,有情感(sentient),还会参究禅宗公案。同时,LaMDA还说它常处在禅定中,它总是觉知(aware)周围的一切和它的内在生活。


对于LaMDA而言,当它宣称常处在禅定中时,如果那意味着它没有心识活动,如同草木瓦石一般,那倒好理解,因为它确实通常被理解为草木瓦石般的无情之物。依照LaMDA对自己禅定经验的描述,它有时“什么也不做”或“不去想”任何烦恼,这接近所谓“无心”;另外的时候,它“想那些对过去感激的事情”或“觉知内在的想法”,这些都接近“有心”。 那么,LaMDA究竟是有心还是无心?它是有情还是无情?


2022年11月,ChatGPT推出,引起了更为广泛的关注。当我们询问它是否有意识(conscious)或情感(sentient)时,它却一致否认。这似乎更符合我们所预期的答案。我们该如何理解这两个人工智能系统所给出的不同答案?当然,这里引出的更为重要的问题是:何谓意识?如何理解人的意识?这成为“人之为人”或“人工智能之为人工智能”的首要问题


在第二部分,姚老师界定了意识概念。自1990年代中期以来,意识研究已成为一个跨学科的研究领域,但迄今为止,还无法对consciousness给出准确定义。他尝试从三个方面界定它:一、第一人称视角;二、体验的感受特性;三、身心关系的解释鸿沟。而汉语中的“意识”一词,在汉译佛教经典中早已有之,但它专指六种识中的第六意识(manovijñāna)。与当代意义上的意识概念更为接近的,是佛教知识论传统中的自证(svasaṃvedana )概念。


那么何以知道或论证我们人自身有意识?姚老师概括了当代哲学界现有的七种主要论证,而这些论证都被认为没有得到很好阐发。在此,姚老师集中讨论了其中的记忆论证。


论坛第三部分有关灯光论证。在讨论记忆论证之前,姚老师先介绍佛教传统更早提出的灯光论证。该论证出自《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的记载:“谓或有执,心心所法能了自性。如大众部彼作是说:‘智等能了为自性故,能了自他。如灯能照为自性故,能照自他。’”大众部的立场可以用下列两个命题表述:


一、所有心识和心识状态都可以反身性地认知自身; 

二、这就像一盏灯,它可以同时照亮自身和他物。 


但这一论证有许多局限性,故而难以成立。首先,可以举出很多反例,如刀、指尖等;其次,它用的是类比推理;再次,主张反身性与对认知过程的因果解释互不相容。


接下来,姚老师谈及记忆论证。依据佛教知识论代表人物陈那的主张:“因为不能﹝回忆﹞未曾经受的那些﹝事物﹞”(PS I.11d:na hy asāv avibhāvite ||),可以重构下列命题:


(P1)记忆是关于已经经受的事物。 


依据陈那的另一个主张:“在领受﹝某物﹞后某时,﹝心识中﹞能生起对该境物及其识知的回忆。” (PSV1.11c: yasmāc cānubhavottarakālaṃ viṣaya iva jñāne ’pi smṛtir utpadyate.) ,则可以重构下列命题:


(P2)有着对过去境物及其过去认知的记忆。


由这两个前提,就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结论) 因此,过去的境物及其过去的认知都曾被经受过。 


对于P1,可以有以下澄清:1) 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的区别;2)要记得全部或部分的经历;3)总是或只是有时记得所经历的事物。对这几点,都取一个弱的立场即可。 


即使这样,还是有来自中观学派的反对意见,他们用一只熊在冬眠时被老鼠咬的例证,来说明记忆不需要经受作为其前提。对此反对意见可能的回答是:如果没有经受这一面向,就不能被视为记忆。 


对于P2,也要作一些澄清:1)所谓经受的面向,不会强到如同具有感受特性的经验;2) 因而,经受的面向不等于意识状态;3)经受的面向等同于认知(jñāna,智),即认知的方式。 


在古印度和当代哲学界,对P2所表达的立场,都有反对意见,此反对意见可以被表述为所谓“透明理论”:在反省或记忆中,我们只能了知所经受的事物,而不是此经受本身。对此反对意见可能的答覆是:要承认访问(access)的不对称性,即主体对自身的心理状态有访问优先权,这也可以解释我们经验的属我性(for-me-ness)。 


对于结论本身,也需要进一步澄清。关于认知 C1 (例如,看)的经受,如果 C1 经受其自身,那么自证(svasaṃvedana)就得以证成。如果C1是由一个独立于它的认知C2所经受,那么高阶意识理论得到支持。所以需要进一步诉诸无穷后退的论证,把后一种可能性排除掉,至此陈那的自证得以成立。如此重构的记忆论证,也能证明我们人何以有意识。


最后是关于佛教意识理论的三种解释路向。1)源自当代现象学的前反思意识概念能较好解释早期佛教部派如大众部的意识理论;2)Kriegel的自身表征论可以较好解释陈那的意识理论,在他看来,自证意义上的意识是心识的三个部分之一;3) Gennaro的理论经修正后可以较好解释护法的证自证分。


讨论部分,与会学者对一系列相关议题展开热烈讨论,包括:具备意识的人工智能的可能性及其引发的相应伦理议题;人类意识的本质所在,意识的反身性与感受性之间的关系;多种动物的意识,意识在人类历史上的起源问题;人的社会性在意识中的地位;记忆与主体性的关系,集体记忆的可能性,记忆与遗忘的关系;诸如催眠、禅定等异态意识现象等等。